内审职能上收后强化基层央行审计监督工作的思路与措施
2020-10-21牛强强
时代金融 2020年25期
牛强强

摘要:根据《中共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区县支行建设的意见》精神,上收县支行部分内部监督检查职能,将县支行内审职能上收至中心支行内审科。针对县支行审计监督体系的新变化和新特点,中国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从强化基层央行风险防控入手,探讨加强基层央行审计监督工作的思路与措施。
关键词:基层央行 职能上收 审计监督 思路与措施
基层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在地方的派出机构,在本级行长的领导下履行贯彻货币政策、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三大职责。内审职能上收后,基层人民银行面临着内部监督职能弱化、风险防控能力不足、履职风险不断加大等风险。如何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完善内部监督检查体系,防范内部监督盲区,改善风险管理效果,促进基层人民银行高效履职,成为一个现实而又重要的课题。
一、完善中心支行与县支行风险防控组织架构
在现有治理结构下,结合IIA“三道防线”模型,及时梳理构建基层人民银行风险防控的“三道防线”(见图1)。
第一道防线由县支行党组和业务部门组成,承担基层人民银行的日常运营活动,主要职责是拥有风险、应对风险,并按规定向相应层级报告工作。
第二道防线是中心支行业务主管部门,承担管理、监督基层人民银行日常运营活动的实施,主要通过优化制度流程、加强指导和培训、强化监督检查等对第一道防线的日常运营活动进行管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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