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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级公立医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后的成本控制措施探索

2020-10-21李长华

财经界·上旬刊 2020年8期

李长华

关键词:区县级公立医院 医用耗材加成 成本控制措施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9〕28号)和《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通知》中规定: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2019年底前实现全部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因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财政适当补助、做好同医保支付衔接等方式妥善解决。截止2019年底,全国各省市基本落实医用耗材“零加成”政策。本文从分析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后对区县级公立医院的影响,探索区县级公立医院加强成本控制措施。

一、重庆市实施医改情况

重庆市在本次医改中于2019年12月22日零时起全市有所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实行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同步调增部分手术治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根据手术难易和风险程度,适当拉开不同等级手术价格差距,體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本次共调整1842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一级手术40项,价格增幅为10%;二级手术181项,价格增幅为15%;三级手术590项,价格增幅为25%;四级手术1031项,价格增幅为35%。

医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所减少的收入全部由调增的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按公布的全市测算数据,全市纳入执行范围的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共减少收入5.16亿元,通过价格调整对公立医疗机构补偿5.22亿元,占减少收入的101.2%,全市实现了总体基本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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