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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社区”到“法定社区”的共同体关系转变研究

2020-10-14刘艳

青年生活 2020年19期

刘艳

摘要:租房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交往范围扩大等因素导致“自然社区”的地缘、血缘关系减弱,甚至消失,变成普通的“法定社区”。这类过渡社区存在社区归属感缺少、社区参与程度低和社区人际交往稀少等特征,阻碍了社区建设。本文首先从研究现状确定研究内容,以闵吴村为例,其次落实研究各个阶段,进而增强社区活力和内聚力,防范社区共同体本质特征的弱化。

关键词:自然社区;法定社区;共同体关系

一、研究现状

社区按形成方式可分为“自然社区”和“法定社区”,王思斌提出,“自然社区”是指自然形成的社区,它是由于人们聚地而居,共同生活,而从内部自然而然地产生出人们的共同意识,并形成人们对居住地的归属感和认同感的社区[1]。 “法定社区”是指人为规定,一般来说,法定社区中自上而下的权力关系作用较强,而居民的社区意识、认同感和归属感不如自然社区强烈。

以往围绕从自然社区到法定社区的转型对社区的社会关系这个中心命题的研究,主要形成的基本观点大致有:

(1)随着社会结构的全面转型,劳动力市场化,人口城市化,住房商业化和单位制解体等因素,加速了基层社会的异质化。社区居民的异质化主要表现之一为邻里关系异质化,居民在社区聚族而居的可能性大大减少,人类“同质交往”的本性受到了挑战,导致邻里交往的表面化。

(2)传统社区的公共价值、公共精神与公共文化呈现出碎片化和个体化的特点,不利于社区秩序的稳定和社区整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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