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数字贸易规则差异及原因探究
2020-10-14米若璇
青年生活 2020年19期
关键词:规则
米若璇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日益重要及飞速发展,数字贸易已成为国际贸易监管中的一个关键问题。作为世界上一些大型互联网公司的总部所在地,美国率先将这一问题纳入世贸组织,并一直是这一问题的主要倡导者。本文对中美两国在这一问题上的不同做法进行分析,美国的方法往往更注重数字贸易的“数字”性质,而中国的方法更倾向于从传统的“贸易”角度来解决这个问题,本文后续探究了两种方法产生差异的原因,并给出了解决方法。
关键词:数字贸易;规则;中美差异
数字贸易作为多哈发展议程(DDA)中仍然存在的少数且最热门问题,不仅被列入部长决定和部长联合声明,而且也成为世贸组织(WTO)、世界经济论坛(World Economic Forum)和世界电子贸易平台(eWTP)联合倡议的主题。电子商务可能会成为首批取得成果的多哈议题之一。在此之前,我们需要首先了解美国和中国这两个最大的参与者在贸易协定中对数字贸易规则的不同做法,因为它们最有可能决定未来的电子商务规则。
一、美国数字贸易规则研究
由于在WTO进展缓慢,美国首先是在双边和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中提出这一问题,这些协定一般遵循美国的模式,并将数字贸易作为关键要素之一。
(一)服务贸易协定中的美国方法
在多哈回合谈判处于停滞之时,WTO成员中23个主要成员于2013年发起了TISA(Trade In Service Agreement,以下简称“TISA”)谈判。之后,TISA谈判主要是在22个成员之间展开。②TISA是一个不排除任何服务部门和致力于达成更好更自由化规则的具有灵活框架的诸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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