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老年人非婚同居财产权法律问题研究
2020-10-09张玉英郑二为
时代人物 2020年13期
关键词:老年人
张玉英 郑二为
关键词:老年人;非婚同居;财产;法律保障
作者简介:
张玉英,女,长春工业大学2018级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民商法研究;
郑二为,男,长春工业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民商法研究。
我国老年人非婚同居的界定及现状分析我国老年人非婚同居的界定
老年人非婚同居,首先对于“老年人”的理解,可以参照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条的规定,即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属于老年人的范畴。考虑到现实生活中,一方达到六十岁与双方均达六十岁,对非婚同居的财产研究并无实质影响,所以将一方为老人、另一方为“非老人”的情形纳入研究范围较为合理。故本文研究的对象是非婚同居中的一方或双方年龄达到六十周岁的老人,并不要求同居双方年龄均达到六十周岁。其次,对“非婚同居”的界定,学界目前颇有争议。根据学者高留志的观点,非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在未缔结婚姻的情况下,像夫妻一样共同生活的事实状态。而学者张民安认为,非婚同居是男女双方在法律规定的时期内,建立起共同生活体而无婚意的一种同居状态。笔者认为,“非婚同居”亦可称为“同居”,指符合婚姻实质条件的男女双方虽然没有结婚的意思表示,但是自愿组成生活共同体。这种结合不属于姘居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因为并未违背公序良俗原则或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我国老年人非婚同居的现状分析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止2018年我国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已突破两亿,单身老年人的总数高达4181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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