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海上封锁规则的国际法演进
2020-09-21周鑫辰
兵团党校学报 2020年4期
[摘要]海上封锁制度是海战法中古老且重要的法律制度,通过梳理1856年《巴黎海战宣言》、1909年《伦敦海战法规宣言》、1913年《牛津海战法手册》、1945年《联合国宪章》、1949年《关于改善海上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及遇船难者境遇公约的日内瓦公约》及《关于战时保护平民的日内瓦公约》、1977年日内瓦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1994年《圣雷莫海上武装冲突国际法手册》和相关论文及著作中有关海上封锁的内容,发现海上封锁规则在国际法上的演进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海上封锁规则的缺失到在国际法上的正式确立;二、海上封锁规则在近代国际法上的不断发展;三、海上封锁规则在现代国际法上的不断完善。
[关键词]海上封锁规则;国际法;海战法;海上武装冲突法
[中图分类号]D9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274(2020)04—0096—07
[作者简介]周鑫辰,男,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法学、海洋法学。
战争法是国际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海战法是战争法中最古老的法律。自1856年《巴黎海战宣言》至1994年《圣雷莫海上武装冲突国际法手册》,海战法不断受到武器发展和国际法实践的冲击。为了适应日新月异的时代变化,2019年10月初,意大利圣雷莫国际人道法学院在丹麦组织召开新一轮修订《圣雷莫国际海上武装冲突国际法手册》圆桌会议的启动大会,希望通过梳理海牙法和日内瓦法中的旧规则和制定适用于无人武器系统、人工智能、网络战等新武器技术的新规则,将《圣雷莫海上武装冲突国际法手册》修订为调整海上作战行动的战时海洋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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