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轮驱动”监督农村小微权力
2020-09-21徐明
群众 2020年15期
徐明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为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指明前进方向、提供重要遵循。近几年来,扬州市邗江区深度聚焦农村小微权力监管,在打造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平台、推出村会计异地委派和“村务卡”结算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以村务监督委员会实体化规范化运行为时代内涵的民主监督,以村纪检委员规范化履职为实践指向的党内监督,着力构建民主监督与党内监督“双轮驱动”的联督模式,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
夯实民主监督,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实体化规范化运行
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基层治理和群众民主自治的桥梁纽带。然而,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履职过程中监督泛化、运转虚化、人员老化等问题日渐突出,已不能满足基层治理需要。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实体化规范化运行,需要从源头上解决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定位、运转等方面长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补齐农村基层治理的短板。
队伍配备科学化。出台《关于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实体化、规范化运行的实施方案(试行)》,将村务监督委员会纳入基层组织建设范畴,与村级换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协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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