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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研究

2020-09-10陈帅奇

交通科技与管理 2020年10期
关键词:司法鉴定交通事故

陈帅奇

摘 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各类车辆呈快速增长的态势,而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难以避免会发生一些碰撞,当事故发生之后需要对双方的责任进行划分与认定或者需要对肇事者进行追捕,此时就需要通过车辆痕迹鉴定,从而为相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提供非常具有价值的判断依据。基于此,本文所要研究的对象是如何对交通事故痕迹进行有效的鉴定,从车辆痕迹的具体概念、特点以及痕迹勘验方法等方面入手,在此基础上结合相关实际案例,对具体的痕迹鉴定技术进行研究,将对于我国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工作的发展有着一定的理论意义以及实践意义。

关键词:交通事故;车辆痕迹;司法鉴定;刑事科学技术

中图分类号:D918.91 文献标识码:A

0 引言

我国交通运输规模呈不断增长的态势,一方面有助于推动国民经济的进步,另外一方面则促使城市化进程步伐不断加快。在社会经济快速提升的趋势下,我国民众物质生活水平实现了快速提升,其机动车数量也越来越多,使得交通压力逐步增大,时有发生交通拥堵的现象,由此而导致的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多,一定程度上会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不良影响。一旦发生交通故事,通常会涉及到事故责任的划分以及对肇事者的追捕,而此时车辆痕迹鉴定工作极为重要,它是对肇事车辆进行判断的主要依据。因此,通过研究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技术,有利于提升痕迹鉴定的整体水平,从而保障刑侦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下文将笔者的专业知识以及实践工作经验,对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进行深入研究。

1 关于交通事故痕迹概念、种类以及勘验方法的概述

1.1 交通事故痕迹的概念

交通事故痕迹主要指的是车辆痕迹,通常来讲交通事故是由车辆碰撞而导致的,在这个碰撞的过程中国,必然会产生一些痕迹,例如,车轮、车辆附件、车身、车辆对周边问题等所产生的各种痕迹,通过对车辆痕迹的鉴定,并借助其他手段将可以第一时间锁定可疑的车辆,从而对其进行追踪、盘查,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的责任进行合理划分。基于此,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是非常有必要進行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的,而且对于这项工作来讲技术性要求很高,需要采用合理的鉴定技术对各种车辆痕迹进行鉴定,从而保障鉴定结果的准确性,为后续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1.2 关于交通事故痕迹的特点

通常来讲车辆的车体结构的特征能够将车辆伤痕的主要部分反映出来,具体有这几点:

1.2.1 轮距特点

当车辆处于一个中心位置时,车辆的两个轮胎之间的距离被称之为轮距。在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的过程中,轮距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因为通过鉴定轮距,就可以将车轮的实际宽度确定出来。因为车辆类型很多,而车之间的结构也不相同,因此轮距的特点也存在差异,在交通事故中,则可以根据轮距的特点来对车轮之间的距离进行确定,从而根据数据库中符合轮距特点的车可进一步锁定车辆的类型。

1.2.2 轴间距的特点

车辆的前轴与后轴之间所存在的距离,被称为轴间距。通常来讲,对轴间距进行鉴定以及掌握,其目标是对一辆车在事故发生时的车轮速度进行明确,从而为事故具体经过以及后续事故责任的划分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1.2.3 车轮数量的特点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下,市面上出现了很多类型的机动车,而对车轮的数量以及特性进行鉴定,也可以将车辆的类型判定出来;同时,还可以确定车辆之间的轴间距,从而将车辆的车身结构显现出来。在对交通事故车辆进行鉴定的过程中,要高度重视车轮数量的鉴定工作,考虑到车辆类型不同其轮胎、车身等各方面都有各自的特点,将有利于快速锁定可疑车辆。

1.2.4 车辆痕迹的个性特点

在交通事故中,由于车辆发生了碰撞,所以车辆的车身、附件以及周边物体等均可能存在痕迹,只要能够找到这些细小的痕迹,也能够掌握一辆车的基本特征,并将其应用到对车辆的辨别以及责任划分依据之中。不同的交通事故中,车辆痕迹也有不同的特点,这是因为撞击程度不同,所以痕迹程度不同,有些细小的痕迹可能很难发觉。同时,碰撞之后所产生的痕迹,例如,所撞击部位的大小、形状均有着差异,而分析这些差异以及之间的关系,也将能够掌握车辆碰撞过程中的真实状态。此外,胎面损耗程度、轮胎机械破损的程度、胎面经过维修的情况等,也是事故痕迹鉴定过程中所不可忽视的因素,在通过车辆痕迹鉴定技术确定之后,有利于帮助相关部门快速找到肇事车辆。

1.3 勘验方法

1.3.1 关于痕迹的检验

在痕迹检验工作实际开展过程中,第一步所要检验的对象就是车辆的一般特征,完成之后还要仔细、全面的观察、采集、检验细节之处,很多细节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在分别检验工作实际开展的过程中,第一步做好整车痕迹的检验,第二步要针对整车痕迹检验中产生疑问的痕迹进行针对性地检验,往往通过这个环节所确定下来的痕迹特征,例如,痕迹的深浅、大小、作用力角度、作用力的方向以及对痕迹所可能接触的所有面进行分析,这样将能够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对整辆车的痕迹形态进行全面、仔细地观察与分析,且不能忽视整个事故现场的综合分析,以此为基础可进一步明确可疑痕迹的结构、特征等等。以可疑物体(造痕客体)为基本依据,例如,色泽、成分、粗细、长短、宽窄、大小、硬度、形状以及总体结构,通过对这些方面的分析,可以将造痕客体是否具有造痕条件进行明确。在对造痕客体的表面进行观察时,着重观察其变形或者擦伤情况,通过是否有承痕客体的附着物来对造痕部位进行明确。在对事故现场可疑物体痕迹、车体痕迹进行物证提取时,可通过制作勘查笔录、绘制示意图、照相法等方式完成相关工作。倘若确事故物车体痕迹之中存在着附着物,那么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需求,开展深入鉴定工作,通常来讲可疑物体的表面物质难以用肉眼进行精准判断,最好是借助显微镜进行观察,这样所鉴定出来的结果才客观。

1.3.2 对比检验

对比检验通常是在分别检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在通过对比检验法,也就是根据其特征进行对比,有利于将事故痕迹与可疑物体痕迹的相似点或者是差异点找出来。将两者痕迹位置进行对比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要选择相近条件或者是相同条件,在这样有效的范围中开展对比检验。在具体检验过程中,需要对车辆姿态、车辆荷载、轮胎气压不同等因素所造成的差异进行着重考虑与分析。

1.3.3 综合分析

综合分析涵盖多种分析,结合车辆痕迹各个部位的分析,从而得出客观的结果。综合分析需要观察、测量车辆的各种痕迹并确定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痕迹,例如,痕迹所存在的具体位置,并以此为基础可以对作用力的方向进行判断。再将得出的结果与现场调查的内容进行对比,主要是看内容是否一致,不一致则需要进一步调查。比如说,将事故车痕迹的特征、具体位置与可疑对象的对应的部位进行对比,如果吻合则能够开展一步的工作,如果不吻合则需要明确之间的差异,此时需要结合现场的信息进一步对差异进行分析,从而明确这里出现的差异是否是非本质差异,又或者是本质差异,需要就其进行全面、仔细、客观合理的解释,这样将能够保障事故双方的合法权益,也能够为后续鉴定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同时,需要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可形成有关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的正式报告。

2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案例分析

2.1 分析方法

将本案例中现场所勘验的间接证据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梳理、分析以及归纳,以生活中常见的两轮车与其他典型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为分析对象,在严格按照实验数据的要求上,对相关的附着物进行全面鉴定,进而为同一认定提供必要的证据。

2.2 背景概述

xx年xx月xx日19时,二轮车(无号牌)从xx方向经过村道朝着xx方向前进,在二轮车行驶到xx村到处时,此处停放了一辆没有号牌的四轮车,二轮车与四轮车在这里疑似发生碰撞,且两人均受重伤。

2.3 交通事故痕跡检验过程

2.3.1 关于二轮车车体痕迹的鉴定

案例中的二轮车车体为橙色。经过对二轮车进行全车检验之后,发现其前轮的挡泥板的右下处有着局部性的断裂,同时,可以从损坏的部位发现附有绿色的物质。从另外的一个方面来看,在仔细检验二轮车的车座区域之后,可明确车的黑色塑料车壳的右侧有着局部破损的现象,但是并不确定是否事故中所产生的破损,还需要进一步检验(如图1所示)。

接下来对二轮车的制动手柄进行了检验,从而发现右侧手柄的中部与端部均有刮擦的痕迹,并从其中可以明显发现附有绿色物质;通过进一步检测之后,可明确的是:在事故发生的时候,二轮车上仅有1人,且保持着直立状态驾驶机动车;同时,经过测量之后,可确定二轮车右侧制动手柄到地面的距离在95 cm~97 cm之间;对手柄上的绿色附着物进行了进一步检验测量,可确定附着物与地面高度的距离为96 cm(如图2所示)。

通过对该车的车胎进行检验之后,可确定前轮局部有明显的刮擦痕迹;同时,还可以发现车的前叉右侧减震器的壳子上印有“”字符;当二轮车乘坐人数为1人时,且车保持直立状态,通过对其检验可以发现字母“T”的下部区域与地面高度之间的距离大约为32 cm~33 cm,而这个区域可以看到有明显的刮擦痕迹,即:红色漆面层已经消失,并且可以明显看到绿色的附着物(如图3所示)。

通过对该车的左侧把手进行检验,其距离地面高度的距离大约为96 cm~98 cm,且可以明显发现左侧把手端有刮擦痕迹,且比较粗糙;通过对该车的车身左侧(前部)进行检验,可发现前部与地面的距离大约在59 cm~78 cm处有明显的刮擦痕迹;车身左侧(后部)与地面的距离经测量之后,在56 cm~63 cm处有明显的刮擦痕迹;左后踏板在距离地面32 cm~43 cm处,也有明显的刮擦的痕迹,上述痕迹均属于比较粗糙的痕迹(如图4与图5所示)。

2.3.2 关于四轮车车体痕迹的鉴定分析

事故中无号牌的四轮车的车体颜色是绿色。在完成该车整体鉴定之后,可发现该车的左前门下部的门槛下缘外侧局部有明显的刮擦痕迹,并且是由后向前作用造成的;对痕迹与地面距离进行测量,大约为32 cm;从痕迹部位来看,其前部有明显的黑色附着物,而后部也有明显的红色附着物(如图6所示)。

通过对四轮车的左后部进行鉴定,可发现在距离96 cm~98 cm的地方有减层刮擦痕迹,且表面的漆面已经消失(如图7所示)。

2.4 对比检验

2.4.1 对样本进行提取

第一,从四轮车的左后部车身进行车身表面漆片提取,并将其作为Ⅰ样本;完成该样本检验之后,可确定漆片的表面是绿色油漆,且属于喷涂完成的。第二,Ⅱ号样本是从事故中二轮车右侧制动手柄上所提取的绿色附着物。

2.4.2 通过实验进行深入比对

首先,通过擦镜纸对检材做好清洁工作;其次,通过干净的刀片在Ⅰ号样本与Ⅱ号样本中切取少量的绿色面漆漆片;再次,通过溴化钾压片法对备洋片进行制作,需要注意的是整个操作要在红外灯下进行;最后,借助透射法开展红外测试,所得到的红外光谱图(如图8所示)。

2.5 分析

2.5.1 对漆面成分进行分析

从透光率的角度对两个样本的面漆进行了分析,通过分析红外光图片,能够非常清晰地看到吸收峰在两个图片上的呈现是一致的;当然可以发现其中吸光度与波数存在着细微差别,而出现这个情况通常是因为压片厚度存在差异性而导致的。

通过综合分析之后,从油漆成分的角度来讲,两个样本表面面漆是一致的。因此,二轮车的右侧制动手柄端部所检测到的绿色附着物与事故中四轮车面漆是同一种物质,且颜色一致。

2.5.2 关于车体痕迹的分析

对事故中二轮车的车体痕迹进行了全面鉴定,可以看出二轮车的左侧把手的端部、车身左侧前部与后部、左后踏板,均有着明显的粗糙以及减层的刮痕。通常来讲,粗糙以及减层刮痕是与表面比较粗糙的硬物发生接触之后所形成的痕迹,例如,当与地面接触之后,一般会造成这样的痕迹。另外,根据交通部门所给出的事故现场图来看,有两条不同的倒地挫划痕迹,分别为60 cm与170 cm,均由二轮车造成。

经过综合分析之后,可明确的是当两者发生事故时,二轮车朝着左侧发生侧翻并倒地,所以在二轮车的左侧可以发现粗糙以及减层的刮痕,这是因为二轮车车身与地面接触才形成的。四轮车的左后部与地面的距离大约为96 cm~98 cm处有着非常明显的减层刮痕,且漆面已经灭失。从二轮车的右侧制动手柄来看,其中部、端部均有刮痕,且刮痕部位附有绿色物质,当二轮车为一人乘坐并保持直立时,该车的右侧制动手柄与地面的距离为95 cm~97 cm,其把手中附着的绿色物质与地面的距离则为96 cm。

整体来讲,从两车的部位痕迹来看,其高度以及所附着物的颜色是吻合的。再从漆面红外光谱图来看,两者所接触的留下的绿色漆面是属于同类物质。从这一点可以做出进一步的判断,即:一人在保持直立状态下驾驶二轮车,在行驶到事故地点时,二轮车右侧的制动手柄与停在路边无号牌的四轮车的左面后方位置有了接触。

2.5.3 结论

经过全面鉴定之后,二轮车的结论是:第一,在对二轮车车体痕迹全面检验之后,可发现该车的前轮挡泥板的右下部的局部位置已经断裂,同时,有绿色物质附在于这个部位;第二,从二轮车的前轮胎来看,胎面局部有刮痕;第三,将二轮车保持一人乘坐且直立状态时,通过检验能够明确该车右前面的减震器壳上的“”字符下部有非常明显的刮痕,并距离地面高度为32 cm~33 cm,并且从字符的损伤程度来看,表面漆面可以说是全部灭,且有绿色物质附在该位置。在完成四轮车鉴定之后,所得到的结论是:第一,事故中四轮车的左前门下方靠近门槛的位置,且外侧的局部区域刮痕非常明显,并是由后向前的作用而造成的;第二,通过测量之后,刮痕与地面的距离为32 cm,并且在痕迹的后部分发现有明显的红色附着物(红色漆片状物),而前部则是黑色附着物。

通过分析附作物颜色以及痕迹高度可以得知两者在碰撞过程中所造成的各项痕迹是吻合的。所以,得出的最后结论是:由一人保持直立状态所驾驶的二轮车,行驶到事故地点时,二轮车的右前减震器、挡泥板、前轮胎均与停在路边的四轮车的左侧后部与前部有了接触,先接触的是四轮车的左侧后部,后随着作用力超前再次与前部接触。

2.5.4 案例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为:当事故发生时,二轮车是在直立状态下,其前轮、挡泥板、右前减震器与四轮车车体的左侧后部与前部,先后发生了接触。

3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机动车数量也越来越多,使得交通压力逐步增大,时有发生交通拥堵的现象,由此而导致的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多。在对交通事故痕迹进行鉴定的过程中,倡导广大技术人员要通过先进、科学、合理的技术与手段,借助各类勘验器具,并坚持严谨、客观、独立、细致的工作态度,从而对各类交通事故痕迹进行有效签订;同时,还要對相关委托资料进行充分结合,从而对车辆是否发生过程接触进行客观的分析,这样才能为相关部门办案执法提供具有价值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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