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的优化路径
2020-09-10徐国晖
看世界·学术上半月 2020年11期
摘要:2014年10月我国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改革建立的职业年金制度成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史上的里程碑。职业年金能够弥补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替代率不足的问题,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由“双轨制”实现“并轨”创造了有利条件。本文从职业年金现行制度安排及发展现状分析当前存在的风险及问题,探索职业年金制度的优化路径。
关键词: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优化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商业性养老保险三个层次构成。其中,职业年金作为“第二支柱”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构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
一、职业年金概述
(一)职业年金制度的建立
首次提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是在2008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该方案明确以五省市事业单位为先行试点,改革试点范围不包括党政机关。由于当时缺乏顶层设计,除深圳之外其他试点改革进展甚微。但此次试点取得的经验为今后推进和完善职业年金制度奠定了实践基础。
2015年《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明确了职业年金制度的基本原则、参保范围、筹资方式、账户构成、经办管理等具体内容,为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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