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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谋其政”的正确姿势

2020-09-10马涤明

清风 2020年5期
关键词:参政公共利益政府部门

马涤明

屠涵英

屠涵英,十五届上海市人大代表,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兼任上海金融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获上海市金融创新一等奖。

“城市安全是一个大命题。大数据集中后的保密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还需要加强,否则关键时刻大数据错了,产生错误判断怎么办?”在上海市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围绕“完善城市公共安全体系,提高上海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专题审议会场上,市人大代表屠涵英说道。过去一年,屠涵英在220个工作日里,作为人大代表履职101次,2018年履职次数也排名第一,连人大机关保安都熟悉她了。说她是本届代表中履职最积极的之一,丝毫不为过。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一种职务,这种职务对应的是参政议政的责任。从此角度分析,积极履职的人大代表不过是做了自己该做的工作,即“在其位,谋其政”。但也要看到,在参政者“谋其政”的某些问题上,仍需要达成广泛的“共识”。

前些年,白岩松面对媒体记者“恭喜成为新任政协委员”的问候,说“千万别说恭喜,一恭喜的话好像就是一个荣誉称号,我觉得应该是带有同情的目光,因为所有的代表和委员都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和压力”。

“应该同情”,就算有些言过,却是对参政者角色概念的生动诠释:不管是代表还是委员,都是来“干活”的,而不是来要“荣誉”的。上海市人大代表屠涵英一年中101次履职,履职内容主要是推动、监督政府部门对人大建议和议案的落实,给政府部门的工作“挑刺”,这份“活”不是好干的,但却是人大代表、参政者的职责所在。参政者要做到尽职尽责,得要“苦其心志,劳其筋骨”,说需要“同情”,也并非不在情理之中。

参政者只有心里装着责任,才会感到压力,也才会有积极履职的动力。人大代表屠涵英之所以总是“紧盯政府部门不放”,是因为心里装着责任,装着选民的嘱托。而如果我们认同公共利益、民众诉求至上的原則,就该认同人大代表“紧盯政府部门”是一种正能量。有些观点认为,代表和委员应支持政府工作,少添麻烦。这是不是对代表、委员参政议政职责的理解有误?

事实上,监督也是对政府工作的一种支持方式。如果政府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完全是公共利益至上,而代表和委员的监督是为了让政府工作做得更好,二者间的目标实际上是殊途同归。

现代政治语境认为,政府是民众委托服务的社会公共产品。那么,首先,对公共部门我们无须神化;其次,若公共部门存在“慵懒散”等问题,我们亦无须惊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职能之一,就是监督公共服务;而“鞭打懒牛”,既是现代社会管理的一种必然现象,也是参政者的基本职责之一。监督公权力,永远是现代社会的一种常态。

有报道指出,当地一些政府部门已经有些“害怕”屠涵英这位紧盯不放的人大代表。一个“害怕”,一个“紧盯”,最能显示人大代表、参政者的存在。而从公共利益角度来说,我们应当乐见代表和委员们休会期间频刷存在感,而不是只有到了会期才“存在”。这种“存在感”,实际上是参政者“谋其政”的正确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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