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的法治内涵
2020-09-10王娇 陈曦
看世界·学术上半月 2020年5期
王娇 陈曦
摘要:走群众路线是保持人民主体地位的途径,枫桥经验恰是一个以人为本,依靠群众的成功的地方治理模式,其同时拥有法治的内核,人权、公平、平等及效率等要素。在法治社会的建设过程中,枫桥经验,具有极大的实践价值。
关键词:依靠人民;以人为本;公平;平等;效率
枫桥经验作为一种卓越的地方治理模式,起源于浙江省绍兴市的枫桥镇,其基本内涵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和我们党的群众路线和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脉相承,这也是枫桥经验经受了社会的发展和巨变还屹立不倒,反而迸发出更强烈生命力的原因。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人民内部矛盾会明显增多,有的还会日益突出起来,这是新时期的一个需要认真研究和正确解决的重要政治课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矛盾确实是层出不穷,而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化解各类矛盾,消除减少各类不和谐因素,促成和谐。在枫桥经验诞生55周年之际,继续发展推广枫桥经验,继续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构建完备的乡村治理体系。在当今时代,枫桥经验必然大有可为,只要结合每个地方的地理地貌、民俗风情、经济文化现状,必然都能创造本地区独特的“枫桥经验”。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有利益的地方必有纷争,法律的基本功能就在于定纷止争。枫桥经验就是一个纠纷的解决经验,其所体现的人本思想、平等、民主和效率等思想,也是基本的法治思想,和法治社会的建设相辅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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