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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犯罪心理的网络根源与法律预防研究

2020-09-07谢勇柳

法制与社会 2020年24期
关键词:网络犯罪犯罪心理预防

关键词 大学生 犯罪心理 网络犯罪 预防

作者简介:谢勇柳,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研究方向:诉讼法、刑事法学。

中图分类号:D91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8.258

随着现代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网络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之中触手可及且不可缺少部分。丰富的网络资源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大大拓展了人们交际的领域,但也同时为罪犯所用,对各类新型犯罪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网络是人类社会公认的未来需要重点探索的领域之一,但同时各类涉网络犯罪层出不穷的出现,严重危害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并不停侵蚀着社会良好的秩序。在层出不穷的网络犯罪之中,掌握网络最新技术的大学生又在其中起到了非常值得学者和教育界关注的作用。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大学生群体的心理因素,探索其犯罪心理的网络根源,并提出规范的、具有可操作性的预防策略。

一、大学生涉网络犯罪的主要表象特征

网络犯罪是指危害电子信息网络中信息系统及信息内容安全的犯罪行为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技术实施的各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可概括为针对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或者利用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尽管对于网络犯罪的概念和类型,尚有许多争议,难以确定一个涉网络犯罪的具体标准,当下最为关键的是解决网络手段介入之后,传统的犯罪手段该如何重新认识,以及新类型的侵害他人的权利和社会秩序的行为如何判断。根据笔者多年司法工作的观察和研究,大学生涉网络犯罪的主要表现特征有如下特点:

第一,实质性的利用网络技术,侵入他人封闭的空间,窃取财物或其他利益。主要的表现是利用黑客技术,侵入他人计算机或其他网络空间,窃取技术或其他财物。少部分人并未有占有财物的故意,纯粹受黑客文化的影响,好奇猎艳的心理表现非常突出。

第二,以网络为平台,参与与传统手段犯罪特征差别不大的犯罪行为。如利用网络平台技术,参与开设赌场犯罪、贩卖网络色情和传播淫秽信息、电信互联网诈骗等等。这一类犯罪不直接针对网络,但利用大学生掌握的网络技术、网络设备、软件网络化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这一部分是大学生参与人数最多,最被关注的一类犯罪行为。但实际上,大部分参与此类犯罪的大学生,都是他人的利用对象,起到的是提供技术支持的作用,但却仅仅获得一般劳务工作的报酬。

第三,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实现特定的犯罪目的。犯罪目的因人而异,但犯罪的目的性时常花样翻新。因为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很难针对特定的对象锁定现实空间的具体对象,造成很多掌握网络技术,特别是深层网络链接技术的大学生参与特定目的的犯罪。如,为获取一点的经济报酬,参与网络营销,并发展成为网络水军,如侵害他人的人格权、名誉权及控制话语霸权;对虚拟社会秩序同样造成危害,造成网络舆论失真,破坏虚拟社会环境,侵害虚拟名誉等。近年来,香港的部分港独青年,就利用网络技术,逃避侦查,实施损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行为。

二、大学生犯罪心理形成的网络根源分析

以犯罪学的研究为视觉,涉网络犯罪的行为实质上是利用网络技术,实质上改变了传统犯罪行为的危害后果,或是产生了传统手段犯罪不能达到的危害后果。但这种实质的危害后果,在某种情况之下,正是犯罪人所追求的积极行为后果,同时又使其心理上能达到规避刑罚的心理预期。因此,分析大学生在利用网络技术实施犯罪的心理机制就显得尤为关键。

(一)网络环境下贪利心理的放大效应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每个人都希望拥有让人羡慕的财富,大学生也是如此。但在成长的过程中,大部分大学生是第一次意识到金钱和财富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因此,在贪利心理的作用之下,特别容易失衡。而网络技术的广覆盖效应,一方面,一个简单的犯罪手段就能快速积聚巨额财富。如南京某女士利用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漏洞,反复索赔飞机延误险,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只是利用手机操作网络,短短半年的时间,就获得300多万元的巨款;另一方面,网络技术的方便使用,大大减轻了信息获取的成本,其中包括犯罪手法和方法的广泛传播。部分大学生借用网络技术,窃取各种有价值的信息,并且在交易这部分信息的过程中谋取利益。他们还向网络发布虚假信息骗取钱财,甚至大胆使用计算机指令将银行的资金占为己有。

(二)网络技术助长侥幸心理形成和扩展

避开激情犯罪等特殊的犯罪形态,大部分的犯罪分子都会计较犯罪所带来的刑罚责任。若无需承担较大的风险,必然鼓励犯罪。大学生已经基本具备了知识及其生活经验,对于利益与风险的计算更会高于普通罪犯。而网络技术的隐匿性特征,正是助长侥幸心理形成和扩展的根源。一方面,网络交流方式增强网络犯罪的隐匿性,避免了传统犯罪过程中产生的罪恶感及羞耻感。如韩国的五间房犯罪案件,主谋大部分都是在校大学生,通过群聊或直播方式传播淫秽色情视频等获得巨额收益,大大降低了传统色情活动的罪恶感。

另一方面,利用网络技术很容易直接消除犯罪证据,达到不会产生任何痕迹的地步,导致人们无法轻易发现犯罪行为,侦查人员无法轻松获得法律的证据,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大部分的电信诈骗案件,犯罪分子很容易利用網络技术,消除转账记录,致使侦查人员追踪不到赃款的去向,导致不能有效形成犯罪惩罚机制。在大学生眼中,小风险、聚财富无疑是一种很大的诱惑,同时公众舆论尚未将网络犯罪看做是一种真实存在的、提倡的犯罪,这也使大学生出现了侥幸心理并且通过高科技手段反复实行网络犯罪。

(三)网络虚拟空间助长孤僻与反社会人格心理养成

现代的网络社会,已经形成了一个巨型的网络虚拟空间。包括网络社区及游戏场景在内的电子媒介,对大学生具有强烈的吸引力。若无正确的引导和宣泄,特别容易养成孤僻和反社会的人格,并成为网络失范和网络犯罪行为产生的重要根源。近年来,媒体大量充斥着对网络游戏的批评和指责,针对的主要问题就是部分未成年人或大学生将自己的感情投入到网络世界,寄望从网络世界收获肯定,并在网络世界内大显身手,充分表达积压在心理的欲望,完全根据自己的想法做事。但他们在网络世界找到了自己的价值,却在现实世界失去了自我。

一旦在网上或现实中遭遇了较大的刺激,就可能会发生激烈的情绪波动,并借用网络对他人实施诽谤,对国家和社会宣泄不满情绪,进一步就可能利用网络实施其他犯罪。

(四) 网络虚拟空间导致猎奇心理的异化

猎奇心理是受众心理之一种,即要求获得有关新奇事物或新奇现象的心理状态。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好奇之心,人皆有之。但人的耳目受时空限制,所见所闻有限。大学阶段正处在一个个体心理和生理发育的特殊时期,是走上完全成熟的第一步,同时也意味着对大千世界的新奇事物和新奇现象有非常强烈的好奇心理。正是在此种心理的作用下,虚拟网络成为最佳的猎奇场所。但是,虚拟的网络空间,本身就是良莠交错的混乱森林,充斥着形形色色的色情和暴力,诱惑和宣泄。大量的案例说明,在虚拟的网络空间,猎奇心理特别容易异化为猎艳,成为色情和暴力的奴隶,甚至走上反社会的道路。不要说那些直接攻击网络的网络犯罪,大学生涉及的大部分的性犯罪、毒品犯罪都可以追溯到最初的在网络空间的猎奇心理的异化。从某种意义上,现代社会的病,网络都是最初的根源。

三、大学生涉网络犯罪的法律预防策略

刑罚的目的,是预防犯罪。通过适用刑罚,使犯罪人得到有效惩罚,使其不进行犯罪活动,就实现了刑罚特殊预防的目的。同时,这种适用法律的过程也教育了其他人,起到了一般预防的目的。因此,针对涉网络犯罪心理具有普通犯罪心理的共性,又具有网络犯罪所具有的特性的特点,笔者认为,大学生涉网络犯罪法律预防策略要着重考虑如下几个方面:

(一) 加强涉网络犯罪的立法研究

正如上文所言,网络技术的发展已经引领了社会发展的潮流。而依赖网络技术的发展所形成的虚拟空间已经或者即将超越现实的社会空间。但法学界及公共管理部门,至少还未能意识到网络世界的巨大变革。因此,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对于涉网络犯罪的研究都未能紧紧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致使法律对涉网络犯罪的规制和分析还远未达到足够的程度。如网络犯罪管辖权的研究就远远跟不上司法发展的步伐;对于涉网络犯罪,是否可以探索“禁网刑”的设置和利用就涉及甚少。

(二) 加强打击涉网络犯罪的力度

技术的发展必须加强技术的防范手段。在国与国之间,网络之间的争斗已经若然纸上。美国已经成立了网络空间司令部,专门领导网军的战争。实际上,网络之间的战争并不仅仅是国家之间,也包含侦查及反侦查之间的战争。现实是,目前的涉网络犯罪大部分都是在境内与境外大范围转移。囿于不同的法律体制和执法机制,目前打击涉网络犯罪的技术和手段都远远没有达到有效打击的程度。比如对跨境电信诈骗的打击,就如同在扔上帝的骰子,仿佛全靠上层的个案协调,并无明确的指引。因此,形成跨境执法的机制和体制已经是网络时代的迫切话题。

(三)加强涉网络犯罪的法律教育

目前的法律教育,主要还依赖教育部专门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而该课程,与其说是法律教育课程,不如说是思想政治教育。有关法律方面的教育基本上是政治宣传,并不能有效达到学法、知法和护发的目的。在笔者看来,有效的法律教育并不一定能改变学生的性格或者反社会的人格。但一定可以通过有效的教育实施,案例讲评,使得一些贪利型的犯罪得到比较有效的遏制。因此,改变目前照本宣科的法律通识教育方式,至少应该是这个网络时代的一个共识,而不应当是继续争论不休的话题。

参考文献:

[1]卜安淳.论网络犯罪及其防控[J].安徽大学学报,2001(1).

[2]田刘凌.大学生犯罪心理成因分析及应对策略研究[J].教育现代化,2018, 5(28):254- 256+308.

[3]田刘凌.家庭教养方式与大学生犯罪心理形成的关系[J].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电子刊),2018(11):210-211.

[4]赵静.高校大学生犯罪心理分析及教育对策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旬刊,2018,554(10):112-113.

[5]宋華兴,游斯嘉.犯罪心理学视角下的在校大学生犯罪行为的预防对策[J].报刊荟萃,2018(3).

[6]文竹源.论青少年犯罪行为的成因及对策[J].青春岁月,2019(5):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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