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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中的金融政策研究

2020-09-02陈学军蒋廷伟

现代经济信息 2020年18期

陈学军 蒋廷伟

摘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激活了土地要素资源,拓宽了“三农”融资通道,撬动银信资金大面积反哺农业和农村经济。试点三年以来,新田试点区走出了属于自己的发展模式。但也因为自身经济发展起点较低、各产业先天落后等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本文根据新田县试点调研成果,从金融机构的视角出发针对“农地”价值评估、信贷风险、信贷担保体系、信贷审批流程等方面发现的问题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信贷支持;金融政策

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的权利,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表面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是为了激活土地要素资源,拓宽“三农”融资通道,撬动银信资金大面积反哺农业和农村经济;从战略的高度看,它是破除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划时代变革。从全国各地区试点的成效来看,地方需要根据先天禀赋,因地制宜地实施不同类型的试点模式[1]。同时完善评估体系、明晰抵押法律地位,通過银政合作加强经济和行政的激励作用,并严格把控好金融机构的内生性风险[2-4]。

一、调研地试点现状

2015年底,新田县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确立列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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