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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角色定位行为模式的构建

2020-09-01廖芳芳

教育观察 2020年20期
关键词:家庭母亲儿童

廖芳芳

(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广西崇左,532200)

如今,人们虽然越来越重视家庭教育,但往往忽略了家庭教育中的母亲教育。一方面,名人学者对母亲在家庭教育中的作用给予了肯定,苏霍姆林斯基认为“家庭是孩子的母育学校,母亲不仅是孩子的第一位教师,也是终身教师,母亲的教育修为的重要性是怎么估计都不会过分的”[1]。但另一方面,母亲在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母亲教育的价值却没有引起社会足够的重视,社会上并没有对母亲的教育提出任何有针对性的要求。母亲教育的缺失导致母亲们定位不清,她们按着自己的意愿来教育孩子,对孩子的管教往往出于本能,盲目而非理性。这导致母亲为孩子劳心劳力却吃力不讨好。因此,从母亲角色的特点出发,构建母亲角色定位行为模式体系,以保证母亲教育在家庭教育中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显得至关重要。

一、母亲的角色特点及其对儿童人格发展的作用

(一)母婴依恋是优势也是劣势

依恋理论之父鲍尔比指出:“儿童通过与母亲的身体接触而获得安全感,并对母亲形成强烈的依恋感。”[2]阿德勒学派的家庭教育理论认为,母亲在早期与儿童建立的依恋关系影响着儿童在后期发展中与他人关系的发展。[3]正常的依恋关系应当是母亲在给予儿童信任感的同时,还要引导儿童将对母亲的信任转移到父亲及其他人的身上。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少母亲常常因为自己孕育了新生命,很容易将孩子看成自己生命的延续并占有孩子的所有情感,以致有意无意地将孩子控制在自己的身边。她们过分关注于孩子与自己的联系,甚至只允许孩子与自己存在依恋关系,总是想方设法让孩子只对自己发生兴趣而不让孩子把兴趣扩展到他人身上,这样的做法必然会妨碍孩子今后与他人关系的建立。[2]这对儿童一生的发展而言显然是不利的。可见,母婴依恋是优势也是劣势,需要母亲正确把握。

(二)敏感细腻是优点也是缺点

《脑内乾坤:男女有别之谜》一书认为,女性的感受性高于男性,她们敏感而细腻,而这使得女性在婴幼儿的养育上占有一定的优势,有利于满足儿童的早期需要。[4]婴幼儿的基本需要主要是生理性需要(吃、喝、拉、撒以及睡眠等)和情感性需要(寻求关注、情绪安抚、情感满足等),母亲的敏感细腻更有利于她们对婴幼儿传递的信号做出及时、恰当的反应,有利于母婴互动,从而及时满足婴幼儿的基本需要,并进一步促进婴幼儿安全感的获得。在个体的后期发展中,敏感细腻一方面使得母亲表现出更高的移情性理解,在很大程度上满足儿童的精神性需要,有利于儿童积极品质的形成。但另一方面,敏感细腻也有可能会让母亲对儿童的关注变得过度紧张和焦虑,最终导致她们过度保护儿童,剥夺儿童探索世界的权利。显然,在养育儿童的问题上,母亲的敏感细腻既可能是优点,也有可能是缺点。

(三)感性有爱是动力也是阻力

弗洛姆说:“爱是人的一种主动的能力,一个突破把人和其他同伴分离之围墙的能力,一种使人和他人相联合的能力;爱使人克服了孤独和分离的感觉,但他允许他成为他自己,允许他保持他的完整性。”[5]母亲的情感较之于父亲更丰富细腻,母亲的感性有爱使得她们给予儿童更多的关心、爱护、理解以及包容等。母亲爱而有度,有利于满足儿童的情感需要,从而发展儿童爱的能力。然而,爱一旦失去了理性、没有了度,就容易变成控制或者放纵。控制是指母亲因为爱而无度,把孩子当成自己的私人物品,将孩子绑在身边,不允许孩子有自己的思想,剥夺孩子探索世界的权利;放纵是指母亲在孩子没有形成对错是非、好坏善恶的观念之前,过度给予孩子自主的权利,过度溺爱孩子,纵容孩子一切,最终导致孩子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母亲角色定位的行为模式的构建原则

(一)做孩子的守护者、指路人,而非占有者、绑架者

孕育生命是天性使然。高尔基说:“爱护孩子,是连母鸡都会的本能反应。”每一位母亲都会发自内心地爱自己的孩子,但是,最危险的爱是占有。相关调查和现实中的不少事例表明,不少母亲爱而无度,毫无界限,对孩子的控制欲过强,以致剥夺了孩子正常发展的机会。[6]大量的咨询案例表明,母亲认为孩子离不开自己的背后实际上是母亲自己离不开孩子。不成熟的母亲过度依赖孩子,处处离不开孩子,以致有意无意地控制孩子,不允许孩子长大。家庭系统理论外溢假设表明,夫妻冲突使感情不能调和时,父母(尤其母亲一方)常常会转向对子女施予补偿性的爱,从而导致对子女的过分严厉或过多保护甚至占有和绑架。[7]显然,不论是因为母亲过度依赖孩子还是因为补偿性的爱,都有可能导致母亲扮演占有者和绑架者的角色,这极其不利于儿童的发展。

《爱的五种能力》一书中论述了爱的能力,包括情绪管理、述情、共情、允许、影响,从爱的能力要求出发,理性的爱就是要求母亲做到管理好自己的情绪,不因自己的情绪、情感状态而影响对孩子的态度。[8]伟大的母爱在于懂得分寸、有界限感,母亲做孩子的守护者而非占有者、绑架者。成熟的母亲能够尊重孩子的独立性,承认孩子有自己的思想、需要成长,懂得适度放手;理性的母亲懂得尊重孩子的独立性,不把孩子当作自己和配偶的桥梁、传声筒,不会让孩子成为自己和配偶的受气包、出气筒、垃圾桶和替罪羊;合格的母亲明白孩子在生命之初是无助、脆弱的个体,应适时给予他们必要的帮助和引导。因此,母亲要定位好自己守护者、指路人的角色,爱而理性,讲原则,尊重孩子的独立性,无条件关爱孩子,在适当的时候体面地退出孩子的世界。

(二)做孩子父亲的合作者,而非控制者、支配者 和依赖者

父亲、母亲和孩子构成了一个小家庭,但这并不意味着父亲、母亲和孩子之间的关系是混淆不清的。由父亲、母亲和孩子构成的小家庭包含着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它们构成了完整的家庭关系(见图1)。

图1 完整的家庭关系

一个小家庭可以只有夫妻关系或亲子关系。只有夫妻关系(见图2)或只有亲子关系(见图3)的家庭虽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完整家庭,但这种家庭关系是稳固的、平衡的。

图2 不完整的家庭关系(仅有夫妻关系)

图3 不完整的家庭关系(仅有亲子关系)

只有亲子关系的家庭实际上是一种临时性的家庭,这种家庭常见于离异夫妻和孩子之间。理论上,亲子关系并不因为夫妻关系发生变化而改变。家庭系统理论表明,在平衡的家庭关系当中,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之间应当是相互平行、互不干涉的,家庭中的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之间一旦打破平衡,出现三角化,家庭关系就会失衡(见图4),这对孩子的身心发展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9]

图4 失衡的家庭关系

平衡家庭关系要求父亲和母亲在对待孩子的问题上始终只能扮演父母的角色,因夫妻角色而起的问题不能代入父母角色当中。但在现实生活中,不少母亲常常混淆夫妻角色和父母角色,不自觉地把夫妻角色引起的问题代入母亲角色当中,把孩子当作要挟丈夫的筹码,这不仅伤害了孩子,也影响了家庭的稳定。一些比较强势的女性对丈夫有着强烈的控制欲和支配欲,剥夺了丈夫对孩子的管教权利;一些女性则因为独立性较弱,没有主见,过度地依赖丈夫。过度控制、支配以及依赖丈夫都影响孩子的养育问题,不利于父亲发挥自身在家庭教育中的作用。因此,跳出控制者、支配者和依赖者角色,在正常婚姻状态或者离异状态下扮演好孩子父亲的合作者,是母亲平衡家庭关系的行为准则。母亲只有正确定位母亲的角色,清楚自己的角色职责,才能维持家庭关系的平衡,为孩子的发展创设良好的家庭环境,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地发展。

(三)做终身的学习者,而非投机者

孩子的成长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父母的教育不可能一劳永逸。作为陪伴孩子时间最长的人,母亲更需要不断地学习才能跟上孩子发展的脚步。长期以来,母亲在家庭教育中的最大错误是缺少对孩子的了解,只是想当然地对孩子进行管教,将自己的意愿和要求强加于孩子,不顾孩子的需要,盲目要求孩子按照自己设计的路线发展,结果吃力不讨好、孩子不领情。很多母亲将孩子的所有问题归结于孩子太小不懂事,认为等到孩子长大问题就解决了。她们以投机者的心态等待孩子长大,但结果是,她们和孩子之间的矛盾冲突随着孩子的年龄增长反而变得越来越严重。合格的母亲不应该做投机者,而应扮演好终身学习者的角色,加强教育知识、角色知识的学习,注重自身品质的管理,以提升自身的教育素质。

三、母亲角色定位行为模式构建的保障体系

(一)母亲教育研究团队的支持

母亲角色定位不当,根本原因在于母亲教育的缺失,而母亲教育的缺失与对母亲教育研究的重视不够有很大的关系。由于母亲教育的缺失,很多女性不能正确定位自己的角色,常常不自觉地把妻子角色代入亲子关系中,有意无意间做了很多伤害孩子的事而不自知。因此,国家要大力支持母亲教育的研究团队建设,大力开展母亲教育的相关学术科研工作,为母亲教育实践工作提供科学的指导,引导母亲正确定位角色,提升家庭教育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二)家庭教育服务体系的支撑

教育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母亲教育更是伴随着个体的一生。加强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建设,把母亲教育纳入家庭教育范畴,才能加快对母亲的再教育,树立正确的母亲教育理念,引导母亲正确定位自身角色,提升母亲教育的质量。

(三)相关母亲教育法律的护航

1.母亲角色相关培训及法律法规建设

在本课题组的调查访谈过程中,我们发现不少母亲在教育儿童的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倾向于选择阅读育儿读物、看育儿节目、上网查找资源,或者直接跟周围的人交流以获得帮助信息等。但在这一过程中,一方面,很多时候她们获得的信息并不完全正确;另一方面,由于没有相关知识的指导,她们在实践过程中往往不能有效利用获得的资源,最终导致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因此,国家应该出台母亲角色知识的相关培训政策,要求“准妈妈”在“岗前”接受专业培训,为迎接孩子出生做好准备。

2.母亲工作、生活保障法律法规建设

母亲教育缺失既是社会重视不够导致的结果,也是母亲个体对现实价值选择的结果。孕育生命是一种天性,但却不是一种责任和义务。比起其他社会成员,母亲的责任更大。过去的女性只需在家相夫教子,而现代社会的女性不仅要在家相夫教子,在外还要拼搏事业。在单位里女性是职业者,回到家里则是女儿、妻子和母亲,她们同时担负着生活重担、养儿育女以及照顾老人的责任。但是,社会法律对女性的这种付出并没有相应的保障政策,以致广大女性生活压力过大而不得不选择舍弃“好妈妈”的职责,对孩子的教育顺其自然。因此,国家应大力出台关于母亲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政策,解决母亲的后顾之忧,以促进母亲更好地提升自身的素质,准确定位自身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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