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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视阈下的独立辩护

2020-08-31任艳军

社会科学动态 2020年8期

摘要:律师与被追诉人的关系,在2018年《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再次成为刑事辩护领域的热点问题,不少学者对我国盛行的“独立辩护理论”提出质疑。但基于我国诉讼理念、诉讼结构的考虑,“独立辩护理论”仍有存在的必要性。为了更好地解决司法实践中的辩护冲突,可以借鉴域外处理辩护冲突的思路,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结构剖析,分别从“认罪”、“认罚”、“诉讼程序的选择”、“辩护策略”这四个方面来完善独立辩护制度。

关键词:认罪;认罚;诉讼程序选择;独立辩护

基金项目:西南政法大学科研创新项目“认罪认罚从宽视阈下的独立辩护”(FXY2020097)

中图分类号:D925.2   文献标識码:A   文章编号:2096-5982(2020)08-0104-06

一、认罪认罚案件中独立辩护问题的提出

被追诉人在刑事诉讼中处于天然的弱势地位,为了提升其辩护能力,《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辩护制度。就认罪认罚案件而言,为了维护控辩双方平等的“协商”地位,同样应当保障被追诉人的辩护权。换言之,辩护制度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具有内在的契合性。但是,关于辩护律师与被追诉人的关系问题,我国盛行“独立辩护理论”,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存在律师与被追诉人辩护观点的冲突,这种现象不仅存在于普通案件,还可能存于认罪认罚案件中。

虽然在大部分认罪认罚案件中,律师作为专门协助被追诉人行使辩护权的专业人士,通过对事实、证据、法律的分析可以为被追诉人是否认罪认罚以及程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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