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020-08-31常修泽
人民周刊 2020年15期
常修泽
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市场主体是在市场经济运行发展中从事经济活动的微观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数量庞大的市场主体,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独特优势之一,它们是我国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和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能不能保护好并进一步激发这些市场主体的活力,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
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保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客观要求。从需求角度看,马克思所说的“供个人享受而满足个人需要”的东西,都需要依靠市场主体提供;从供给角度看,只有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才能保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也是应对风险挑战的有效之举。从目前形势看,一方面,经过全国上下共同努力,经济发展已经呈现稳定转好态势,情况比预料的要好;另一方面,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活动的冲击是巨大的,一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面临的压力前所未有,遇到的困难不可低估,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非常必要而紧迫。
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包括两个层次。首先是保护市场主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只有把市场主体保护好,才能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今年以来,我国出台一系列纾困惠企政策,就是为了支持市场主体摆脱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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