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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国有企业法律风险及防范

2020-08-27王蕾

全国流通经济 2020年17期
关键词:防控措施法律风险国有企业

摘要:新时期,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各项工作開展过程中,重视加强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有效地分析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种类,利于全面提高对于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的认识。在进行实践分析过程中,本文提出了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希望进一步的分析能够提升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水平,促使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措施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

2096-3157(2020)17-0086-02

一、引言

新时期,在国有企业,有效地开展法律风险防控是必要的,在进行法律风险防范过程中,应该结合企业发展实际,科学的制定更加高效的法律风险防控措施,才能不断提高企业各项工作开展效率。本文结合实践研究进行了具体探索,旨在通过有效分析,能够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研究能力。

二、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种类

1.企业设立中的法律风险

就目前看来,虽然我国拥有一定规模的国有企业,但是仍有一些新型的国有企业处在建设过程中,在这一过程中,依然存在对于企业制度自身考虑不够完善,没有聘请专业法律顾问的情况,这样的情况会导致企业自身的框架建立不完善,进而增大企业的法律风险发生的概率。

2.合同风险

所谓合同风险,是指在进行合同签订的过程中,由于业务部门或是技术方面没有全面准确表达导致理解错误签订合同后产生的经济纠纷。业务部门的工作涉及到金额、质保、合同期限、履行等问题,如果是招投标项目还应当考虑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经验管理者自身的法律意识不足时,其在进行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时很有可能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无论是合同的模式是否规范,还是合同标点、文本格式以及履行方式等方面都可能存在一系列法律漏洞,如果企业无法选择正确的处理方式,当风险发生时,企业只能任其追责损失。

3.企业并购的风险

随着目前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进行了重组,兼并以及收购等行为,在此过程中,往往会因为企业自身的法律意识不足,企业内部也没有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导致企业产生一系列的财务及内控方面的问题,这导致企业在收购和兼并的过程中,无法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4.人力资源管理风险

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人力资源管理风险也十分常见。由于目前我国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逐步趋于完善,因此,在进行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都较为严格,但是由于大多数国有企业自身的法律意识不够充分,导致在进行劳动合同签订以及相关待遇保障方面的签订时容易与劳动者之间出现纠纷,运营成本中的劳资成本增加,加大人力资源管理风险发生的概率。人力资源管理风险不仅包括劳资纠纷,也包含其他类型风险,但是劳资纠纷是人力资源管理风险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其他类型的风险多与其类似。

三、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策略

1.建立完善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所谓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是指企业根据自身的发展目标以及发展重点,选择企业可能面临的相关法律风险作为着入点,构建相应的流程体系,其中所包含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内容主要有企业的法律风险分析、法律风险评估、风险控制以及巩固提高四个方面,其中包含的具体应对措施则应当包含法律培训、机构设置、风险分析与评估以及最后的风险解除等。因此,为了更好地完善国企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应当根据风险防范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之后再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情况及内外部环境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展开控制,在实际过程中应当将预防作为主要方式,事中控制则起到辅助作用,事后补救为最后的选择进行掌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自身业务性质的不同,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风险的防范与管理工作:避免经营违规造成的风险管理、合同风险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企业分立合并以及设立的管理、企业诉讼和索赔事项的管理、企业投资和资产出售管理以及劳务关系涉及的相关法律事项的管理等。国有企业必须保证风险防范管理体系能涉及到每一个管理过程当中,并包含每一名职工,每一个岗位,针对相应的岗位建立适当的规章,进而更好地防范可能产生的风险,保证企业能够获得更为长远的发展。

2.全面落实法律风险控制

国有企业为了更好地落实法律风险控制体系,第一,应当重视知识产权的风险控制。国有企业应当强化自身内部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让每一名员工都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并保证自身能够为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控制价值。企业应当安排员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而更好地约束员工行为,避免其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与他人产生法律纠纷。除此之外,企业还需要指定规范的风险管理措施,在遇到相应的风险时能够科学合理止损,降低企业经济损失。第二,注重合同管理风险控制。合同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十分重要,企业在进行合同签订时应当尽量降低其可能存在的风险。因此,企业在进行合同签订时必须按照规范的流程进行签订,保证合同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例如,签订正式合同前,需要通过业务经办、审计部和财务部等多部门的共同审批,还应当增强合同履行环节的管理,通过这样的方式更好地增强企业内部的风险管理工作强度。企业不仅需要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制,制定相应的合同签订流程,还应当安排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参与到合同制定的过程当中,从合同的招投标,到合同的签订,到合同的履行,每一步骤都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把关,进而更好地降低企业可能出现的合同风险的产生概率。第三,做好法律风险的控制作业。在长远意义上,要避免公司与其他企业直接发生冲突,不同企业、不同单位之间的合作,最为重要的目的是互惠互利。对此,国有企业要尽量避免法律问题,在生产经营中一旦出现问题,需要在第一时间找到合适的方式加以优化,切忌将问题不断扩大,损害双方利益。国有企业自身也要围绕《合同法》出发,与其他单位和企业之间进行合作或交易时,一切行为都要合法合规,在执行各项作业的时候也要达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寻,切实减少潜在的风险,保证企业的信誉和形象。企业自身也要加强自己的经营规范,保持诚信经商的原则,尽量规避纠纷造成不良的后果。

3.风险监控机制的建立及运行

按照风险管控三道防线的职责定位,对风险实行分层、分类和集中监管的管控模式,形成相关职能部门及所属各单位、风险管理部门、监督评价部门各负其责、协同运作的风险监管体系。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各单位作为风险管控第一道防线,根据业务性质、风险种类的不同,分别在其职责范围内,采取不同形式履行对各项具体风险管控的主体责任;对国有企业而言,风险与法律事务部门应当成为国有企业的风控主管,能够为整个风险管控工作提供体系上的支持以及运转,尤其是针对各项工作的协调推进,监督检查,提供有力的支持与辅助。审计部是我国国有企业在风险管理工作上的最后一道防护壁,能够为企业针对风险管理的整个工序以及流程展开专门的评价,为后续进行调整与优化奠定良好的基础,并汇总报告设立档案。

在上述过程中,应该重视内部控制,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国有企业针对法律风险的控制与防范,做到了以国家的规章制度作为核心与蓝本,但为了发挥最大程度的价值作用,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针对内部的控制体系做好进一步的完善,实施内部控制。首先,各个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就《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年度考核评价办法》和《全面风险管理信息填报办法》进行针对性地调整。其次,各个部门要汇总过往出现的问题以及风险,向上汇报统一建设专门的内部体系,对财务、法律等多个方面制定专属的流程,保证风险防范的效果最大化。

4.开展风险检查工作

首先,需要针对上一个周期的企业风险问题进行评估,针对每一条风险问题进行具体的解决方法落实,明确执行工作的责任人和责任主体,制定专门的解决方案,针对情节严重的重大方案实行动态化监测。其次,需要长期跟踪风险的发展情况与变化情况,针对风险事件过程中出现的具体变化和事件,需要以督导函、风险告知函等方式予以告知,需要加强对事件发生的主要涉及人物,事件的主要诱因等给出具象化意见,从而确保各个单位之间互相协作、互相帮助,为预防事件的进一步升级或者情节扩大,做好完善的防护以及应对方案。最后,针对国有企业尤其是规模相对较大的国有企业,要确保各个部门在检查自身业务符合规范的基础之上,还需要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联动,使得对重点、难点项目的着重考察。通常情况下,经由审计部门组织,包括风险管理部门、法律事务部以及各职能部门所组成,对企业内部工作合力考察。由财务部牵头,风险与法律事务部、审计部参与,对两金占用专项清理工作进行督导,对矿产品贸易业务进行监控;由安全部牵头,有关单位参与,对重点项目进行检查。通过自查、专项业务检查、联合检查,督导等方式,查找问题,排查风险,进行整改,使风险得到早防范、早应对,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

5.风险管理评价或考核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风险管理的相关工作,促进风险管理的考核意义最大化,加强国有企业内部的激励作用,就需要加大对风险管理的考核。首先,要明确上级部门所指定的任务,就《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年度考核评价办法》为核心,做到完善相关工作的考评制度。要做到“合理规划、分级管理”的成效,组织针對性的考核工作。国有企业需要对下属各个部门针对风险管理工作做好考评,而各个单位的负责人需要对下属明确管理工作的考评业务。通常情况下,考核的内容需要预先指出,包括各个环节和各个内容,并加强主观抽查的考评分数。针对具体的细则以及考核内容,需要完备地予以各个部门针对风险管理做出具体的数字性的评定工作,后续风险管理部门要与考核单位展开讨论和分析,找出各个部门执行上仍存有不足的环节,并出具最终的报考。要将风险管理考核的内容与企业经营绩效考核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最大程度上激发人员对风险管理的职能意识。

四、结语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深入开展,有效地开展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研究能够进一步促使企业不断发展,因此,在进行实践探索过程,要结合企业发展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更加高效的法律风险防范手段,才能不断提高企业发展效率。希望结合本文研究,能够为国有企业日后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1]张婷.国有企业劳动关系管理法律风险的防范研究[J].知识经济,2020,(01):119~120.

[2]邓佳青.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构建研究[J].营销界,2019,(46):251~251.

[3]赵丹,李川.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及控制要点分析[J].住宅与房地产,2019,(31):255~255.

[4]李振东.浅谈企业财务存在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措施[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14,(11):82~82.

作者简介:王蕾,供职于三河市金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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