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利之辨与市场伦理建设
2020-08-25叶小文
博览群书 2020年8期
叶小文
这样去深入讨论“义利之辨”,不是咬文嚼字,坐而论道。其现实意义,正如张其成先生所言,实质上关系到在今天,先义后利、以义取利,如何才能真正“成为全民的价值观,成为全民的道德规范。尤其是企业家更要树立这一价值观”。而“所谓树立价值观就是要真正成为一种信仰”,不仅仅是一种主流价值导向,一种高大上的榜样,一种理直气壮的要求,一种光明正大的向往。
如邓小平同志所说,“自从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两个方面的政策以来,不过一两年时间,就有相当多干部被腐蚀了,卷进经济犯罪的人不是少量的,而是大量的。犯罪的严重情况,不是过去‘三反‘五反那个时候能比的。那个时候,贪污一千元以上的是‘小老虎,一万元以上的是‘大老虎,现在一抓就往往是很大的‘老虎。”
现在改革开放四十多年了,这种现象愈演愈烈,出了多少“大老虎”“小苍蠅”。为什么会这样呢?是改革开放不对吗?不是。是我们党放弃了立党为公的宗旨和初心吗?不是。是我们没有在党员中对“糖衣炮弹”警钟长鸣、没有在社会上提倡正确的义利观和公私观吗?都不是。究其原因,“市场经济总体是趋利的,追求的是规模效率效益,而这又是由‘利主导的,把‘利与‘义协调起来,很重要,但是也很不容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强调在义利冲突中必须坚定不移地先义后利,更加大声疾呼重义轻利,为义弃利,鼓励、向往大公无私、舍生取义的精神;同时也必须深入研究,义利之间能否“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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