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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背景、趋势与策略研究*

2020-08-22高天宇

广州体育学院学报 2020年4期
关键词:体育产业体育发展

高天宇 ,梁 枢,2

(1.暨南大学体育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2;2.暨南大学“一带一路”与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广东 广州 510632)

1 我国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历史背景与现状

1.1 我国体育产业结构失衡历史背景(90年代初—2008年前后)

上世纪90年代,我国巨大人口红利、丰富低廉的原材料资源以及潜在的体育用品市场,包括阿迪、耐克等国际体育用品企业投资中国市场,采取OEM模式委托地方中、小轻工服饰企业进行代工。国内很多中小型企业利用代工机会,走上技术外取的模仿式科技创新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研发投入成本,提高中、低端市场占有率,尤其是中国运动服装市场规模自2001年开始几年间保持着30%年复合增长率,2008年实现664亿规模[1]。2008年前后,体育用品制造成为体育产业快速增长的核心动力,据统计体育用品制造业产值高达70%,体育服务业生产总值比重仅占30%左右[2]。

1.2 我国体育产业快速增长历史阶段(20世纪初—2014年前后)

1.2.1 体育用品制造业引领发展

2006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之前,国家工业化进程促使我国保持数十年的经济高速增长,一批民族体育制造企业抓住历史机遇成长起来,并成为我国体育产业中经济贡献比重最高的行业门类。但是,2006年美国次贷危机突如其来地打破中国体育制造业市场环境,“OEM代工”和低端工业产品“外贸出口”赢利模式再难为继。以李宁、安踏为代表的民族体育制造企业危机之下敏锐察觉中国体育产业的未来变局,首先启动自我改革程序,大幅缩减大规模生产投入,转向投资科技研发及相关体育服务领域。外部市场微缩以及内部改革带来双重压力,导致2011年前后李宁、安踏等大型体育用品企业业绩因快速变革而发生业绩下滑,李宁2012年就巨额亏损19.79亿元,直到2015年李宁的改革效果开始显现,营业收入扭亏为盈,2016年净利润7.01亿元,增幅130.65%。

1.2.2 体育竞赛表演业分类发展

“竞赛表演业”处于体育产业链上游区域,是未来驱动体育产业发展、聚合相关产业、行业融合的主引擎。2000年《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颁布,并且明确对社会力量主办、参与体育竞赛表演组织、运营的鼓励。但是,由于运动项目属性差别较大,该阶段我国政府只能通过分类发展方式重点推动篮球、足球等群众基础较好的项目,2012年中国足球联赛16支球队投入超过30亿人民币;CBA篮球联赛每年拥有近收入7亿元的赞助商投入。另外,国家还针对乒乓球、排球等群众基础好、但经济效益相对较弱的运动项目,进行半职业化、半专业化的混合经营模式改造。

1.2.3 体育健身休闲业全面发展

2001年北京申奥成功极大振奋全民健身运动,青鸟、英派斯等一批国内健身俱乐部品牌成立,倍力、宝力豪等海外健身俱乐部投资中国市场,全国范围引起健身热潮。2007年经济增长率达到22.81%,同时已经培育出较为稳定消费市场,我国经常性参与健身休闲活动3亿多人[3],同时近年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逐年增长,2013年增加值达到9.5%。总体,我国城市居民年均健身消费额度保持30%增长[4],并在我国西部、北部以及农村等经济欠发达地区都有较快增长势头。

1.3 我国体育产业深化改革历史阶段(2014年至今)

201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标志我国体育产业已完成前期的要素、禀赋积累过程,进入到深化改革的重要历史阶段。体育用品制造业改革已初见成效,在全球生产网络中逐步实现交错化的国际转移[5],全球价值链升级趋势稳健[6];体育竞赛表演业发展态势良好,2016年我国竞赛表演业总产出176.8亿,增加值65.5亿,但在体育产业总产出的结构性占比仅有0.9%,说明未来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另外,健身休闲业已经被视为未来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2016年更是《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未来该行业重要地位,2017年体育健身休闲活动的总产出达到581.3亿元,增加值为254.9亿,体育产业总产出的结构性占比为2.6%。

2 我国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与趋势

2.1 区域协同

未来我国体育产业的区域性协同发展将是主要发展方向。目前,我国体育产业较为发达的空间区域包括:京津冀、长三角以及粤港澳三大区域。(1)京津冀体育产业协同。京津冀是我国未来政治、经济的中心,是“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牵头者,是我国最为重要的区域经济体。2014年颁布的46号文明确指出壮大京津冀体育产业集群,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奠定市场基础与社会环境[7];(2)长三角体育产业协同。长三角经济圈人口占全国的10.6%,所创GDP超过国家GDP的20%,且拥有丰富的大型体育赛事组织管理经历以及坚实的群众体育基础,相关工业、服务产业配套完备,是开展体育产业区域协同的优质区域;(3)粤港澳大湾区体育协同发展。2019年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广州、深圳、香港、澳门以及珠海等11座中心城市将成为未来粤港澳体育产业区域协同的主体。《纲要》指出“马匹运动”等其它热门竞赛将是未来粤港澳湾区的重点协同发展内容[8],甚至有传闻未来粤港澳城市群会申办2032夏季奥运会[9]。

2.2 行业融合

未来我国体育产业的外部边界将逐步弱化、模糊,会不断与旅游、医疗、传媒、教育、养老等行业发生交叉性融合。(1)体育旅游融合。2016年国家旅游局、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大力发展体育旅游的指导意见》,集中推动健身休闲旅游、体育赛事旅游方面的发展,以培育体育旅游市场主体、升级体育旅游装备制造和体育旅游公共服务展开联合合作;(2)体医融合。2016年10月《“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加强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引起学界、业界普遍关注,目前大量研究还停留在思想观念、组织融合、策略融合等研究领域[10];(3)体传融合。体育产业与传播产业的相互融合实际早已有之,只是此前中国传统电视传媒话语权过于集中、垄断,造成体育竞赛表演业的赛事IP被恶性溢价,长期处于被动状态。未来,基于互联网的新媒体行业不断发展,对于打破以往电视传媒垄断起到积极作用,有助于激发体育与新传媒产业更多创造性融合;(4)体教融合。随着体育产业不断发展,传统举国体制下的封闭式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很难适应市场需要,也不利于青少年群体的人本主义发展,未来各职业体育俱乐部的竞训梯队已经有了融入对应级别教育体系的趋势,学训矛盾解决将成为该领域的重要研究问题;(5)体育养老融合。目前,我国社会的老龄化问题已经比较凸显,但同时也意味未来我国养老行业具有极高发展空间,而体育与养老行业的融合成为必然趋势[11]。

2.3 科技支撑

随着我国5G技术和人工智能水平不断升级,体育产业对科技支撑需求越发强烈。包块区块链技术、大数据技术、量子通讯技术、新型可视技术、体感技术等都在短期内应用到体育产业领域[12]。2018年7月我国举办全国智能体育大赛,全国超过100座城市参加该项赛事,在包括智能健身、智能足球等以科技元素为基础的运动项目基础上展开角逐,吸引了230万人参加[13]。

2.4 国际转移

未来在“技术资源”“嵌入国际市场营销网络”以及“扩大品牌国际影响力”的诉求导向下,劳动力密集型体育制造业、技术密集型体育制造业、人力密集型体育服务业、资源密集型体育服务业以及信息密集型体育服务业将成为我国体育产业典型代表,优先完成实现全球价值链升级目标,带动我国体育产业的多元化、网络化国际转移路径,实现高额附加价值的目标。

3 我国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价值与瓶颈分析

3.1 高质量发展的价值与功能

3.1.1 促进经济总量增长。目前我国经济整体上行空间不够充分,找到新的经济增长点是未来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出路。从西方国家成熟经验来看,体育服务行业的经济贡献能力极为突出。1988年,美国630亿美元体育产业生产总值中,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场所租赁、体育培训、体育信息咨询等中、上游产业部门产值占据36%,远远高于其它产业门类[14];1996年韩国体育服务市场产值14930亿韩元,占体育市场容量56%[15]。未来,我国现代化体育服务行业具有较高发展空间,其潜在经济效益能够弥补体育用品制造业外贸出口销售额度下降缺口,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总量增长。

3.1.2 提供就业岗位。现代体育服务业的发展增长能够为社会提供更多岗位机会。回到我国体育产业快速增长历史阶段来看,体育服务业的岗位创造能力可见一斑。根据《2006—2007年全国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结果》,2006年体育组织管理活动从业人员270.69万,2007年增加至301.89万;2006年体育健身休闲活动从业人数11.79万,2007年增加至13.33万;2006年体育中介活动从业人数1.95万,2007年增加至2.07万;2006年体育彩票业从业人数8.99万,2007年增加至11.35万。

3.1.3 满足人民服务性消费品需求,丰富体育文化生活。自2008年北京奥运会之后,加之我国居民的经济收入水平不断攀升(2008年我国均GDP超过3000美金),我国居民的体育产品消费结构将逐步变化,对高端体育服务消费的需求迅速上升。未来,随着我国科技不断进步、以及我国国民人均GDP不断增长,中国巨大消费市场中必然会掀起一场消费升级的风暴,对各类体育服务产品的诉求将大大增长。因此,从现在起我国体育产业必须加强区域协同、行业融合、科技支撑,以保证不断推进现代化体育服务业的发展,满足群众不断高涨的消费需求。

3.2 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与阻碍

3.2.1 政企不分、政社不分问题依然存在

1993年原国家体委颁布《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提出:改变原有体育计划经济体制,建立国家调控、自我发展、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体育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16]。但是,经历数十年发展,虽然篮球、足球等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运动项目在“政社脱离”“政企脱离”方面做出卓有成效的改革,但是不可否认足球、篮球改革中仍然存在相对较多的政府行为干预。另外,大量其它市场影响弱的项目更是离不开政府的支持而独立存活。未来,如何做好政府与社会、企业的多边共赢关系,是重要的研究课题。

3.2.2 体育产业投资信心有待进一步引导

虽然,我国体育产业热浪滚滚,但不可否认绝大多数体育产业投资者均面临着“旺丁不旺财”的尴尬境遇,体育产业经济带动效应的确越发明显,但是其核心的本体产业——竞赛表演业的盈利能力的确还存在诸多问题,这也导致很多市场投资者没有信心投资体育产业,始终保持着观望的态度。这种局面会让体育产业陷入到恶性循环之中,供给侧缺乏必要的市场投资而无法升级,产品很难满足消费者需求,造成体育产业外部消费市场的消费能力无法提高。为此,供给侧发展依然是我国体育产业消费升级的首要任务,政府如何通过公共财政手段引导外部资本进入体育产业显得非常关键。

3.2.3 征信危机逐步发展为主要风险来源

随着“互联网+体育产业”的发展趋势不断往前,一批体育互联网企业通过创业投资建立起来[17]。但是,我国整个互联网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严重缺乏必要而科学的征信环境,导致财务风险大大提升,不少体育互联网企业破产倒闭(见表1)。据统计,很容易产生机会主义风险,例如,“健康猫”事件就是征信体系不健全导致的互联网诈骗违法案例。

表1 近年倒闭的主要体育互联网企业

4 对策与建议

4.1 引放兼顾:充分用好优惠政策、体育产业引导基金

目前我国体育产业虽潜力巨大,但既有市场利润空间依然有限,需要政府部门通过相关优惠财税及公共财政政策加以引导。根据《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目前能够在以下几方面促进投资市场加大投资力度:

4.1.1 用好国家相关税费价格政策

目前,我国政府财税政策在以下几方面做出调整,以鼓励市场、社会投入参与新兴体育服务行业:(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我国体育高新技术企业可以获得按15%税率减收企业所得税;(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我国非营利性体育社会组织供给相关体育服务产品时可以获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体育服务企业的广告费用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部分可以在税前扣除;对于落实符合条件的体育服务企业,其创意及设计费用执行税前加计扣除政策;(4)进一步落实从事文化体育业按3%的税率计征营业税。这里的文化体育业是指从事赛事运作组织的企业,需要区别以下两种体育服务业务:以租赁方式为各类体育服务行业提供场地,纳入“服务业-租赁业”范畴,适用税率5%;体育健身娱乐业属于营业税种的“娱乐业”范畴,适用5%~20%的税率。具体操作可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5)商业服务类体育场馆水、电、气、热价格一般不高于工业标准。

4.1.2 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

2008年《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正式颁布,提出:“产业引导基金是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政策性基金,用于引导市场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江苏省成为最早启动“引导资金”用于发展体育产业的省份,2011年总共投资3亿元引导资金,扶持项目453个,带动社会投资近200亿元。2010年年底,江苏省政府专门制定《江苏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用以规范引导资金的使用,引导资金由“省财政预算”和“体育彩票公益金”共同组成,凡符合《江苏省体育产业指导目录》的项目均可申报引导资金”。根据《指导目录》显示:除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外,体育核心产业项目均为“新兴体育服务行业”范畴,大量体育产业衍生项目属于第三产业门类。引导资金使用具有包括“资助”和“贴息”两类方式。引导资金使用,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与相关优惠政策配合,鼓励社会、市场投资资金进入到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体育服务行业或业务门类。

4.2 以法促管:体育产业优势市场投资、经营的法治保障建设

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法治”保障原则与底线,是保证按照市场原则进行自由竞争的过程中,各方主体不会发生违法违纪的问题。其中,尤其需要重视在法律层面上明确市场将在体育产业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作用,尤其在区域协同、行业融合、科技支撑的大趋势之下,包括体育行政部门、竞赛联盟、协会等体育非盈利性组织、以及俱乐部等体育企业之间的权责关系变得更加复杂、多边。竞赛仲裁、球员资产、转播权合同、无形资产保护、政府购买等等领域的存在风险也变得越来越强,加强法治建设,保证相关条款的表述与相关《民法》《刑法》《商法》保持逻辑一致。另外,在进一步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中体育产业发展保障的基础上,更是要加紧制定、更新关于新兴体育服务行业发展的行政性法规与文件;鼓励体育服务业发展先进地区制定优先于国家的创新性文件法规,一方面为国家全面性政策调整充当试金石,另一方面适应地方体育服务业发展需求,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4.3 政服有度:借助政府公共服务实现对市场宏观调控

未来我国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必然会减少对体育产业的直接管控,转而通过对非营利性体育社会组织或体育企业的政府购买来间接影响体育产业结构,尤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加强中国西、北部以及农村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体育产业结构的优化,以及有助于体育消费市场的培育与扩张。早在2013年国务院就颁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有效动员社会力量,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在民政部门、工商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或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体育社会组织或企业将成为承接主体。但是,总体上我国目前的体育公共服务的政府购买行为还保留着浓厚的行政色彩,购买竞标的方式具有典型的“非竞争性”,无法体现市场公平竞标的基本原则与规律,未来只有在竞标环节更进一步平衡市场力量与政府行政力量,让政府通过市场规律去参与影响体育产业结构,才能够更加有效地发挥宏观调控功能与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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