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治未病”理念探析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刻内涵
2020-08-21张文怡
党史博采·理论版 2020年8期
关键词:治未病
张文怡
[摘要]从“治未病”的理念出发,结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揭示了二者的内在联系及相互作用,阐明了防患于未然的核心思想。从“未病先防——转变执纪理念”、“有病早治——重视关口前移”以及“愈后防复——健全机制重成效”三个方面,进一步阐述了“治未病”理念在“四種形态”中的运用,旨在让党员干部在执纪过程中抓小抓好,将问题遏制于萌芽状态,全面提升执纪能力。
[关键词]“治未病”;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治党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持之以恒正风肃纪。①这传承了党的一贯方针,体现了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使人很容易地联想起中医“治未病”理念。
“治未病”的概念最早见于《素问·四气调神论》篇,“是故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此之谓也。夫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譬犹渴而穿井,斗而铸锥,不亦晚乎。”②“治未病”理念重视对疾病的早期防治,如何让党员干部在刚刚出问题时,及时得到提醒、纠正,防患于未然,在1942年延安整风期间,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毛泽东提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四种形态”传承了党的一贯方针。未病先防,有病早治,惩戒在于警示,治病为了救人,避免讳疾忌医、有病不治,以致病入膏肓,不可救药。
一、“治未病”理念与“四种形态”之间的联系
(一)体现了预防为主的思想。“预防为主”是“治未病”的核心思想。而“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同样强调的……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