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政策创新
2020-08-20蔡之兵
开放导报 2020年4期
关键词:发展
[摘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要求深圳探索具有较强借鉴性和复制性的发展道路,这对深圳提出了与传统城市空间成本持续上涨、产业结构一路向虚、利益分配一家独大、完全依靠后发优势的发展道路截然不同的四个要求。建议在现有发展基础上,给予深圳在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空间改革、公共产品供给改革等方面更多的政策支撑。
[关键词] 深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 空间成本 政策支撑
[中图分类号] F06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6623(2020)04-0090-07
[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区域优势演变与高质量产业分工体系构建研究(19CJY002)。
[作者简介] 蔡之兵,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研究方向:国家和区域可持续发展。
一、中国特色先行示范区
建设对城市发展道路的新要求
作为我国最成功的经济特区,深圳过去40年成绩斐然。进入新时代以来,在国际发展环境日益复杂、国内发展模式转型要求愈发迫切、区域协调发展目标权重逐渐提高的背景下,党中央又赋予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大时代定位。这样的定位,决定了深圳必须探索新的、与传统发展模式有本质区别的发展道路。
(一)新的发展道路必须与空间成本一路上涨的“老路”截然不同
多数大城市尤其是国内外大城市的发展路径,都经历了空间成本一路上涨的过程。从客观规律分析,由于集聚经济和规模经济规律的作用,大城市土地和住房价格保持一定的增幅具有合理性,但当前大城市空间成本上涨的幅度和速度明显异常,就会成为城市产业结构的正常演进、可持续发展、为人民提供公平发展机遇的巨大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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