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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功能对等理论在商务合同翻译中的运用

2020-08-13张思懿

锦绣·下旬刊 2020年5期

摘 要:商务合同作为贸易活动中的重要一环,为保证国际商务往来的有序进行,商务合同的翻译需要正确的理论指导。功能对等理论是指导商务合同翻译实践的重要理论之一。本文对功能对等理论进行了简要介绍,分析了商务合同的语言特点,简述了功能对等理论在商务合同翻译中的运用。

关键词:商务合同翻译;功能对等理论;翻译策略

功能对等理论是最广为认同的翻译理论之一,在各类文本翻译中都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下面先简要介绍功能对等理论。

一、功能对等理论的简介

功能对等理论由美国语言学家尤金·奈达(Eugene Nida)于1964年提出,是当代翻译理论的指导者和先驱。该理论要求译者在翻译时避免死板地逐字对应,而要让读者从译文中获取与原文意思一致的信息。功能对等理论包括四个方面的对等:词汇对等、语句对等、篇章对等及文体对等。翻译时,译者应以此四个方面的对等原则作为翻译的基本原则,以保证在目的语中重现源语的内涵。

二、商务合同的语言特点

(一)表达准确严谨

商务合同与合同双方的利益有着紧密联系,作为重要的法律依据,合同的用词必须严谨,近、同义词之间的细微差异,在合同中都会被放大。同时,为确保合同的严谨性,作者往往会重复名词,而避免使用代词或是省略重复部分。

例:本合同签字之日一个月内,即不迟于12月15日,你方需将货物装船。

译文:You shall ship the goods within one month since the date when this Contract is signed,i.e.,on or before December 15.

此例中,对时间的表述非常严谨,原文中“不迟于12月15日”在翻译时被处理成了“on or before December 15”,避免了歧义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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