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主动”是一种“适应”
2020-08-13刘亚
方圆 2020年10期
方圆记者 刘亚
疫情期间有人在朋友圈大肆售卖“假口罩”,检察院主动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从而快捕快诉;智障女孩遭性侵怀孕,检察院主动介入,与公安机关“一站式取证”,减少对女孩的二次伤害;昆山反杀案发生后,检察院主动介入,提出意见建议、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最终公安机关做出撤案决定。
每每有引发热议的案件发生,总能见到检察机关主动介入的身影。这种变化背后,反映的是检察机关司法理念的变化,这种“主动”,实质是一种“适应”。检察工作既要适应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要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适应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有了更高的要求。
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学者均表示,新时代以来检察司法理念最主要的变化集中于“以人民为中心”,这是检察工作的灵魂和生命。具体而言,服务大局有高度,改革创新有深度,转变理念有亮度,打击犯罪有力度,服务人民有温度。
别人拿刀砍你,你能砍回去吗
“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也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检察机关在这个适应过程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举的司法理念,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告诉记者,反映到具体工作中,就是保护正当防卫、捕诉合一、降低批捕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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