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碰瓷如何根治
2020-08-13于潇
方圆 2020年10期
于潇
在以联通共享、开放合作为价值观的互联网上,有没有可“免费”使用的图片?
在网络搜索中出现的标记为“免费”的图片,能不能径直拿来为我所用?一些质量参差不齐的图片,是不是都受著作权保护?
对著作权稍有了解,就會对上述问题作出回答:在网络上,当然有免费图片;对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一定要得到著作权人的授权许可,才可以使用;对于一些并不具备“独创性”的劳动成果,自然是不受著作权保护。然而,这样的解释并不能回答如何避免侵权的追问。
在实践中,一些专业人士对如何使用网络中的图片,几乎给予了高度一致的建议:能不用就不用,即便是图片标注了“免费”字样,还是不用更加保险些。之所以如此谨慎,问题就出在了当下的网络版权秩序上。
“黑洞事件”掀开版权治理大幕
“一些中间商(图片公司)或是将网络上并不符合作品要求的图片标注版权标识,或是冒充版权人,利用网络数字技术,以‘商业化诉讼方式谋取利益。有时候,这个过程也不乏引诱、胁迫、欺诈或敲诈勒索。”在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丛立先看来,这些中间商的所作所为,背离了知识产权法促进社会创新发展的立法初衷。“可以说,在当下的网络环境中,很难准确地判断出某些图片的著作权权属情况。”他说。
谈及网络间的版权话题,不得不提及视觉中国“黑洞事件”。在丛立先看来,这个事件是一个分界点,在揭开了网络版权混乱秩序盖头的同时,也掀开了版权治理的幕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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