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域下的放管服改革研究
2020-08-13陈曦
青年与社会 2020年20期
陈曦
摘 要:自2016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提出“放管服”改革以来,相应工作不断深化。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主旨的“放管服”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根本途径以及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直接体现。当前,黑龙江省正处于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重大历史时期,龙江的全面振兴、重振雄风离不开“放管服”改革的措施保障。文章聚焦法治视域下的“放管服”改革,探析进一步发挥改革作用的实践路径。
关键词:法治;“放管服”改革;高质量发展
一、准确把握“放管服”改革内涵
从2013年国务院提出“简政放权”,到2014年强化“放管结合”,再到2015年将“优化服务”纳入其中,直至2016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提出,几年来,“放管服”三管齐下,有力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增强了内生动力、释放了内需潜力。
(一)简政放权
“简政放权”主要体现在上一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职能部门进行权力下放和削减。对于下级部门而言,需要去主动承接下放的行政权力;上级部门应当将可下放至基层部门的权力进行下放,与此同时做好权力的及时清理,即及时取消不适应当前形势、不符合高效办事宗旨的权力。通过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效维护社会秩序。
(二)放管结合
“放管结合”意味着应该在适当下放权力的基础上,加强对权力的约束管理。这种约束包括对权力源头的治理、对权力边界的厘清以及对权力运行的监管,加强权力管理首先应当建立权力(权责)清单审批事项,其中包括权力名称、权力边界的明细、责任主体,在必要情况下,明确权力实施的流程,监管权力运行当中的问题,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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