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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全社会力量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

2020-08-1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绿色中国·B 2020年1期

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主席习近平同日签署第39号主席令予以发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就森林法修订中如何明确森林权属加强产权保护、如何发动全社会力量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等问题进行了解读,本刊分两期集中刊发,以飨读者。

——编者按

新修订森林法“造林绿化”一章,是在原森林法“植樹造林”一章的基础上修改而来。章节名称修改主要考虑,培育森林、保护修复森林生态系统既要坚持自然恢复,也要注重人工修复。造林绿化包括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等多种方式,植树造林主要是指通过人工种植树木(人工造林)培育森林的活动。从两者关系上看,植树造林是造林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的内容,将“植树造林”调整为“造林绿化”,能够更加有效地调动全社会资源和要素参与到绿化国土、美化中国的行动中来。修订后的“造林绿化”一章在制度设计上注重以下三点。

一是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新修订的森林法新增一条,“国家统筹城乡造林绿化,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绿化美化城乡,推动森林城市建设,促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家园”,这是一个总体性规定。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森林关系国家生态安全。要着力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高森林质量,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着力建设国家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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