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孕周加用胰岛素对妊娠期糖尿病患者母婴结局的影响
2020-08-13曹厶元
吉林医学 2020年8期
曹厶元
[湖南长沙市中医院(长沙市八医院),湖南 长沙 410007]
妊娠期糖尿病(GDM)指产妇在妊娠期第一次出现糖耐量异常症状,该疾病发病率在3%~5%左右[1]。居民生活水平提高与饮食方式和饮食结构的改变使该病症有逐年增加趋势,患有该病的产妇在妊娠期可能出现羊水过多,流产,胎儿低血糖与低血钙,胎儿畸形等[2]。本文选取近年来在我院进行生产的妊娠期糖尿病产妇122例,重点在于探究对不同孕周产妇使用胰岛素的治血糖控制效果和妊娠结局的影响,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现随机选取2018年6月~2019年6月在我院接受治疗的122例经诊断符合《妇产科学》对妊娠期糖尿病定义的产妇作为调研对象,按照孕周是否达到32周将其分为对照组与试验组各61例。排除肾脏肝脏等器官存在严重功能障碍的患者,排除治疗依从性差或存在言语沟通障碍患者。试验组患者孕周<32周,年龄21~36岁,平均(26.3±2.9)岁;对照组患者孕周大于32周,年龄22~35岁,平均(27.9±4.2)岁。两组产妇常规资料如产次,孕次,分娩孕周,年龄等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两组产妇在入院后均接受常规管理,包括对患者进行饮食指导,运动指导,健康教育,关心指导等。根据患者血糖控制情况考虑是否给予两组患者胰岛素治疗,根据患者耐受情况及医生建议等确定使用剂量。初始使用剂量为4~6单位,以4∶2∶3∶1的比例于早餐,中餐,晚餐和睡前进行注射,对患者空腹血糖,餐后血糖及睡前血糖等保持密切关注,避免孕妇发生低血糖。
1.3疗效观察和评价:①对两组患者空腹血糖和餐后2 h血糖数值进行比较;②对产妇母婴围产结局出现的不良情况进行记录与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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