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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镜今鉴: 《群书治要》导读

2020-08-11潘铭基

中华瑰宝 2020年3期
关键词:典籍魏征天皇

这是一部在中土失传多年的治国宝典,观此书可以见本知末,原始要终,有国有家者不可不读。

唐初,天下方定,唐太宗李世民希望能够以古为鉴,认识治乱之道。因此,下令魏征、虞世南、褚亮、萧德言等博采群书,以治要为目的,编撰《群书治要》五十卷。

魏征等在前代群书之中,选择与管治国家相关的篇章。据序文所说,《群书治要》乃“以备劝戒,爰自六经,讫乎诸子,上始五帝,下尽晋年,凡为五帙,合五十卷,本求治要,故以治要为名”。可见“劝戒”是《群书治要》的重要目的,并在经部、史部、子部选取了不同的篇章,载事的时限上始五帝,下讫晋代,合共五十卷。此书因为追求治国要道的缘故,因而取“治要”二字为名。全书共引典籍六十五种。卷一至卷十为经部,卷十一至卷三十为史部,卷三十一至卷五十为子部。经部引书十二种,史部引书六种,子部引书四十七种。今缺第四卷、第十三卷、第二十卷,实存四十七卷。

失而复得的流传过程

《群书治要》成书于唐代初年,以其五十卷篇幅之巨,只以抄写传世,流传不广,因而渐有散佚。《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记载此书有五十卷,到了《宋史·艺文志》便只剩下十卷。宋代以后,公私书目皆不载,盖已散佚。李唐立国以后,声威远播,日本人深为仰慕,多次派来遣唐使,回去之时便将重要典籍带回日本。《群书治要》即随遣唐使返回日本,因而受到重视。

日本人藤原良房《续日本后纪》仁明天皇“承和五年六月壬子”下云:“天皇御清涼殿,令助教正六位上直道宿祢广公读《群书治要》第一卷,有五经文故也。”承和五年(838年)即唐文宗开成三年,正值日本之平安时代(794—1192年),此为日本人阅读《群书治要》的最早记载。日本吉川弘文馆版《国史大辞典》载录“群书治要”条,推断《群书治要》乃是奈良时代(710—784年)由遣唐使传至日本。金光一《〈群书治要〉研究》指出:“《群书治要》的东渡很有可能是因唐玄宗、吉备真备和朝衡的合作而促成的,唐玄宗对这次使节的款待,真备搜集和携回中国典籍的热情,以及朝衡对秘府藏书的知识,使得《群书治要》东传到日本。”可见《群书治要》在平安时代已大受欢迎。除了仁明天皇,平安时期尚有三位天皇曾读过《群书治要》,即清和天皇、宇多天皇、醍醐天皇。由是观之,《群书治要》应在平安时代之日本皇室广为流传。

《群书治要》在日本大受重视,因此今传此书的重要版本都以日本藏本为主。第一是平安时代九条家本。此本属残本,仅余十三卷,现藏东京国立博物馆,乃日本国宝。第二是镰仓时代金泽文库本。此本属钞本,四十七卷,乃日本宫内厅书陵部藏本,东京汲古书院在1989年尝复印出版。第三是元和二年(1616年)骏河刊铜活字本。此本亦四十七卷,文字清晰,印刷精良,最可阅读。第四是天明七年(1787年)刊刻本。清嘉庆年间,《群书治要》流传回国,被阮元收入《宛委别藏》。今《四部丛刊》本、《续修四库全书》本《群书治要》悉据此本影印。《宛委别藏》本《群书治要》收入日本天明年间尾张本。中国学者如王念孙、孙星衍、严可均、黄奭、顾观光、钱陪名、王仁俊等,皆尝据《群书治要》作校勘与辑佚,即用此本。

今天,各本的《群书治要》钞本、刻本都可得见。不少出版社亦据尾张本《群书治要》整理出版,虽然校勘成果未能尽善,但就阅读层面而论,已经提供了可供翻阅的文本了。

包罗万有的唐前文献

《群书治要》引书遍及经、史、子三部,因其引书忠于原典,不好改动,故能保存典籍在唐代以前的面貌。其具体篇目如下,括号内为卷次:

经部:《周易》(1)、《尚书》(2)、《毛诗》(3)、《春秋左氏传》(4-6)、《礼记》(7)、《周礼》、《周书》、《国语》、《韩诗外传》(8)、《孝经》、《论语》(9)、《孔子家语》(10)

史部:《史记》(11-12)、《吴越春秋》(12)、《汉书》(13-20)、《后汉书》(21-24)、《魏志》(25-26)、《蜀志》(27)、《吴志》(27-28)、《晋书》(29-30)

子部:《六韬》、《阴谋》、《鬻子》(31)、管子(32)、《晏子》、《司马法》、《孙子》(33)、《老子》、《鶡冠子》、《列子》、《墨子》(34)、《文子》、《曾子》(35)、《吴子》、《商君书》、《尸子》、《申子》(36)、《孟子》、《慎子》、《尹文子》、《庄子》、《尉缭子》(37)、《孙卿子》(38)、《吕氏春秋》(39)、《韩子》、《三略》、《新语》、《贾子》(40)、《淮南子》(41)、《盐铁论》、《新序》(42)、《说苑》(43)、《桓子新论》、《潜夫论》(44)、《崔寔政论》、《仲长子昌言》(45)、《申鉴》、《中论》、《典论》(46)、《刘廙别传》、《蒋子》、《政要论》(47)、《体论》、《时务论》、《典语》(48)、《傅子》(49)、《袁子书》、《抱朴子》(50)

在以上诸书之中,以《汉书》摘录最多,达到八卷。这也是《汉书》在唐代远比《史记》重要的证据。唐代以前典籍众多,唐太宗为了从古书里寻得治国的大道,因而命令魏征等人从以上的典籍里作出选辑。以下略述所引经部文献的概况:

选录经书十二部,其中以《左传》选录最多,有三卷。《群书治要》所载经部文献,皆为唐初旧本。日本学者尾崎康《群书治要解题》指出《群书治要》保留不少古文献之唐前钞本,有重要之文献价值。其时房玄龄等修撰之《晋书》尚未成,魏征等所见者当为十八家晋书;《汉书》注亦皆颜师古以前之旧注;子书皆两晋或以前作品。《群书治要》摘录诸书最为珍贵之部,采用六朝后期写本(即公元7世纪以前)入文,吉光片羽,弥足珍贵。书中所采史部文献,最能彰显以史为鉴的作用;所采子部典籍,则可见诸子百家皆能有益于治国。

以史为鉴的警世作用

唐人吴兢《贞观政要·任贤》引唐太宗在魏征死后说:“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朕常保此三镜,以防己过。今魏征殂逝,遂亡一镜矣!”魏征因而得到“人镜”的称号。魏征乃《群书治要》编者之一,故全书的内容其实可视为群臣向太宗皇帝的谏书。

《群书治要》在诸多典籍之中,择其合乎原则者,汇聚成书。明末清初思想家顾炎武云:“古人作史,有不待论断而于序事之中即见其指者,惟太史公能之。”此等叙事之法,乃司马迁之所重。其实,《群书治要》摘取“治要”之主题作为谏书,犹如万中选一,千锤百炼,选录最合乎主题之篇章,并非易事。

以采用《史记》为例,只有“本纪”“世家”“列传”,不及“表”与“书”。其中载录“本纪”“世家”时特重反映君道,载录“列传”时则以臣道作为摘录之旨趣所在。所载各选段,可知编者确实以《治要》作谏书,希望君主可以虚怀纳谏。当中亦有以史为鉴,申以君道,防微杜渐,慎防败亡,歌颂美德,并励忠节等。细览《群书治要》,立身处世皆当有所得益。

潘铭基,香港中文大学中国语言及文学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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