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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社在助力返乡创业中的资金风控分析及对策

2020-08-11宋琳娜

理财·经论版 2020年6期
关键词:返乡创业农信社

宋琳娜

摘要:与城市经济主体的资金借贷特点不同,返乡创业项目主要以涉农生产、服务为主线,所以其必然会受到自然力的作用。在自然力的作用下,返乡创业项目的资本循环速度、资本循环特征等都会给农信社的资金风控带来压力。基于此,笔者提出了农信社应对放贷资金风险的对策,包括与村集体合作开展金融创新尝试、建立项目干预机制规避系统风险、开展项目管理定向调整放贷政策、下沉财务辅助职能提供预算保障等。

关键词:农信社;返乡创业;资金风控

近年来,农民工返乡创业成为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新景象。据调研,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可以分为经济种植项目、特种水产项目、本土手工项目和乡村文化创意项目几类。尽管返乡创业主体存有一定的创业资金,但面对资本的流动性要求,仍需获得外源性资金的支持。由此,农信社便成为向返乡创业主体投放资金的金融主体。支持返乡创业无可厚非,但作为已经完成企业化改制的农信社,其仍需兼顾自身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标。经济效益目标能否实现的重要因素是放贷资金风控保障机制的有效程度。

一、农信社在助力返乡创业中资金风控所面临的挑战

结合笔者的工作体会,助力返乡创业中资金风控所面临的挑战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在抵押贷款审批中所面临的挑战

返乡创业主体一般通过抵押贷款的方式获得农信社资金,此时就面临着对抵押标的的审核问题。目前,我国农村已经完成了农地和林地的确权工作,就国家顶层设计的目的而言,农户可以依据所拥有的农地或林地权属关系寻求抵押贷款。然而,农信社则面临着这样的挑战:1.农户对于确权后的农地或林地只拥有占有权,农地或林地的终极权利(所有权)依据宪法规定仍属于村集体,这就意味着,一旦返乡创业主体无法按时还本付息,农信社在法理层面仍难以对抵押标的实施拍卖;2.助力返乡创业含有政治意义,所以农信社还面临着一定的政治压力,在权衡利弊时,农信社往往会遵循地方政府的民生发展意图,这自然就给资金风控带来了挑战。

(二)在资金使用监管中所面临的挑战

笔者在上文已经概括出了返乡创业项目的主要类型,这些类型都与农业生产和服务相关联,直接体现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创业理念。随着放贷资金审批完毕并向返乡创业主体放贷,农信社此时又面临着资金使用监管上的挑战。究其原因,固然有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干扰,更是由涉农项目对资金的需求特点所致。以经济作物种植项目为例,返乡创业主体在获得资金后,首先需要将其配置到作物幼苗购置、土地租赁、肥料采购等环节,此时所花费的资金一般占所借资金的3/4左右,随后在人工和自然力的作用下实现经济作物的成才。在这一过程中,农信社无法对资金实施全过程监管,特种水产项目、本土手工项目等都存在上述情况。

(三)在按期还本付息中所面临的挑战

农信社向返乡创业主体提供的贷款为小额短期贷款,短则几个月,长则3年左右。在涉农项目自身特点的影响下,农信社在按期还本付息中还面临着挑战。主要原因为,若是贷款期限少于涉农项目的生产、流通正常时间,返乡创业主体自然无法做到按期还本付息;若是涉农项目在经营管理中面临自然力的破坏,或者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制约,那么返乡创业主体也无法做到按期还本付息。目前,导致农信社产生资金风险压力的重要原因是后者,即项目遭到自然力和市场供求关系的破坏和制约。

二、农信社在助力返乡创业中应对资金风控挑战的对策

(一)与村集体合作开展金融创新尝试

目前,以抵押贷款的方式向返乡创业主体放贷是农信社所能接受的融资模式。在此前提下,农信社需要与村集体合作开展金融创新尝试。由于农信社归地方金融机构主管,所以地方金融机构也需参与到金融创新工作中。金融创新的重点为保证已确权农地和林地抵押的合法性,因为其合法与否将影响到农信社在返乡创业主体违约后的标的拍卖工作能否依法进行。本文建议,地方政府应协调村集体与返乡创业主体之间的社会管理关系,即以村集体背书的形式为返乡创业主体提供的标的提供合法依据,村集体则有权利对返鄉创业主体收取创业保证金。一旦发生借贷违约现象,由村集体、返乡创业主体、农信社共同协商还贷事宜。

(二)建立项目干预机制,规避系统风险

为防止返乡创业项目扎堆投资某一领域,也为将农信社和村集体的经济风险降到最低,应建立项目干预机制。本文建议:1.地方政府人力保障部门应以村为单位配备创业导师团队,村内的创业项目都需通过创业导师团队的审核,且返乡创业主体还需通过项目申请答辩,最后创业导师团队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提交给村集体;2.村集体根据本村经济发展实际,对创业项目进行排序,相应地也为项目融资所提供的背书排序;3.农信社作为最后审批人,再从村集体所提供的创业项目中进行择优放贷。

(三)开展项目管理,定向调整放贷政策

农信社在择优放贷中需要开展项目管理,即需根据创业项目的生产和流通特点,定向调整放贷金额和放贷周期。本文建议,农信社放贷部门应委派专人了解各项目的生产和流通要求,并以此为定向调整放贷政策的依据。具体的措施为:1.针对经济种植项目,应根据作物的生长周期和初始投资特点,定向制定放贷资金额度上限和放贷期限上限,一般此处的放贷周期上限可为3年;2.针对特种养殖项目,同样应采取上述办法定向制定放贷资金和周期上限,这里建议周期上限为2年;3.针对本土文化创意类项目,放贷周期上限可为2年。关于这些项目的放贷金额上限,则需根据项目规模具体制定。

(四)下沉财务辅助职能提供预算保障

尽管涉农项目的资金投放存在单次投入占比较大的特点,农信社仍可辅助各项目的财务内控工作。本文建议,农信社在项目管理模式下,可根据项目类型组成专门的预算管理帮扶小组,小组主要以线上方式与返乡创业主体保持联系,并在动态跟踪创业主体的资金使用状况、项目实施进度的同时,向他们提供资金管控建议,及时回答他们所提出的项目资金管控问题。这里还需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一旦某项目的资金使用与项目进度严重不符,就需派遣工作组到实地进行调研,并作出是否提高利率和缩短放贷期限的决定。

最后,笔者还要指出,通过对全国12个省70个县区的995名返乡创业者进行实地调查和访谈,发现53%的返乡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存在缺少资金的问题。今后,还需要从开源、节流、保值和增值四个渠道分别构建“丁字形”金融支持体系,提供专业资金合理规划使用服务,构建系统的创业风险监管机制,促进返乡创业者横纵向合作交流。

三、结语

本文主要对农信社在助力返乡创业中资金风控所面临的挑战及其应对资金风控挑战的对策进行了深入研究,认为农信社应对放贷资金风险的对策可围绕着与村集体合作开展金融创新尝试、建立项目干预机制规避系统风险、开展项目管理定向调整放贷政策、下沉财务辅助职能提供预算保障四个方面构建。

参考文献:

[1]钟红涛,谢武林.让服务跟着农民工走: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金融服务的调查与思考[J].中国农村金融,2015(23):77-79.

[2]郭林涛.农民工返乡创业“乡村振兴”的新希望新力量[J].决策探索,2018(7):18-19.

[3]王洪成,衣晓祺.如何解决返乡创业者创业缺少资金的问题?——基于全国995名返乡创业者的调查数据[J].农家参谋,2018(11):260,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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