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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机制探析

2020-08-07陈发桂

桂海论丛 2020年3期

摘 要:律师作为法治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实践主体,必须充分发挥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作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可以有效解决信访人申诉过程中出现的诸如释法说理、信息对称及矛盾追踪等问题,为信访人和终结主体搭建沟通的桥梁。在当前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过程中,还存在激发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内生动力不足、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实效性不强及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可接受性不高等影响参与和代理机制有效运行的现实难题。要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息访息诉”的终结目标,必须从以下路径入手:加强制度支持力度,激发律师参与和代理的内在动力;加强财政支持力度,提高律师参与和代理的积极性;强化律师的中立地位,提升信访人对律师的认同度。

关键词:涉法涉诉信访;律师参与;机制健全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20)03-0102-07

要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息访息诉”的终结目标,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工作必须“走出传统的‘国家——社会的对立管制思维误区”。[1]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不管是终结责任主体,还是信访人,抑或终结信访事项的承接主体和其他终结参与者,都应当意识到自己不是置身度外的旁观者,而是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命运共同体中不可或缺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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