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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静的噪音

2020-08-07王海雪

北方文学 2020年16期
关键词:青菜

王海雪

我站在院中,为了避免无话可说的尴尬,还是取出烟,抽起,烟雾似乎要把氧气都挤光了。一旁的李青菜立即用咳嗽声提醒我收敛一些,她有一个灵敏如狗的鼻子,对各种气味敏感。我随手一弹,仿如把亮堂的黄昏连同烟灰一并弹落。取而代之是眼前的热闹,热闹来了,谁会注意黄昏呢。

这热闹是李青菜一手安排的,她能对付各种场面,包括某些仪式感很强的。今天,是她儿子的取名宴,这名字是要上族谱的,搞得很隆重。李青菜说她半夜三点就起床开车去省城郊外的批发市场采买东西。睡眠严重不足,却并未感觉到累。她在这迎来送往之间感到自己的能力得以施展。

她终于忙完,可以顾得上和我说话。却突然之间不知该聊什么。少年往事在之前的几次碰面已经聊完,街巷邻居在这些年的变化也挨个儿谈光,此刻,我们都有家底被掏空的感觉。

这两周,我都待在镇上,四处拍些热带乡野的素材,为一部故事发生在东南亚的微电影做勘景准备。同是火山区,苏门答腊的森林却比这里茂盛很多。我顺嘴说起苏门答腊,李青菜却不知它位于何处。她并未有兴趣了解過于遥远的外部,因为无利可图。她专注眼前,耕耘眼前,只想把一切安排得顺心如意。

地上有一些被踩烂的青杨桃,从树上掉下来的。现在,食物丰富,没有人会去吃这酸得掉泪的杨桃。

想想十来年前,我们还穷得买不起零食,日日期盼台风,好去捡果子吃,谁知没经过改良的杨桃树也会有被嫌弃的一天呢?李青菜说,如果常笙来,她肯定是要上树摘几个,不管好不好吃都要尝一口的。

凝固的风,生出短暂的安静。我们不约而同想起常笙。

谈论一个逝去的人,应该要庄严,我们不能和从前一样吊儿郎当。这时,李青菜的小女儿跑过来,说外婆找她。我目送突然冷静的李青菜往屋里走。

风动,吹起垂下来的一片绿。这绿越来越深,像染过色的雪纷繁落下。

在我的心里,血,不是雪,岛上落雪还是四百年前的明朝,像沙漏一样滴着,循环,像时间那样精确。那是常笙的血,我最后一次见到她时的样子,所有的景象都在我脑海里重新剪辑,这么多年,我对自己越来越怀疑,我是不能完全相信我自己的。

常笙死的时候血已经干了,我走进去,鞋底破坏现场,屋内的一切都被后来的脚步切成了碎片。

掉漆的床头柜上有撕下来的半张纸,我摸过去时被一根小刺刺伤,拿起那封简短的遗书,有点点的红渗过单薄的信纸,那纸张和上面的只言片语一样柔软脆弱:“有一天我会死于这个世界的无知,而不是战火。用绚烂的颜色刺伤眼睛;把手伸进去,一直伸到你身体的最深处,把硬邦邦的战壕当一根绝无仅有的弦弹奏,灌醉你的耳朵。用藏着蜜蜂的蜇,封住你的双唇,让你张不了口……直到你的热情被五花大绑,直到让你的灵魂剥离身体,直到你濒临死去。

“世界上多一个或者少一个我都无足轻重,作为一个无用之人,死或者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没有悲情,没有自怜,只有接受,接受我的每一天,每一月,每一年,接受我的生我的死。”

那天,我撞倒搁在一旁的半瓶农夫山泉,巨大的响声仿佛有起死回生的本领。

李青菜从我手中把那半张纸拿过去。她怕我把它弄坏了。她读,然后将它折叠装在兜里。这是常笙留给我们共同的东西。李青菜说,到时一并埋掉。

自杀是多么轻而易举,自杀是人的终极逃避,自杀是人最后的退路。我们只想享乐,却根本不想承担痛苦,天下哪有那么好的事情。

我被门外的光照醒。这间二楼的客房,很新,墙壁刷得粉白,有油漆的味道。我走到阳台上,看到空地里的烟火糊了每一个人,面目不清。李青菜的丈夫在临时搭起来的灶台和乡村厨师谈着话,那烟雾像一把刷子,将他的后脑勺扫得像一个扁平的枕头,他的头发看起来乌黑柔软,摸上去一定很舒服。他跟从前一样,既不胖也不瘦。

从前的县上,几乎没有人不认识他的。他一放学就帮家里人守电子铺,刘海总是往下垂,让人很难看到眼睛。李青菜总喜欢靠在收银台那里,一个币一个币地买,就为了多跟他说几句话。李青菜知道他住在从陶街一侧进去的巷子,是有院子的那户人家的儿子。

我带来的相机、三脚架就搁在阳台上,我的脚边。公司的东西,贵重,还是要爱护。我告诫自己。干这行,用自己的话来说,是机缘巧合。但是往深处追,隐约又与常笙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前两天,我去拍常笙家,偷偷摸摸的,拿的是最新的苹果手机,没有稳定器,全凭一双手,镜头还是晃,可顾不得。说是常笙家,只不过是原来旧屋的复制品。常笙没住过。原来住的地方,毗邻厂区,早在规划中全被削平,她家人拿了补偿款,就在旁边买地盖楼。楼跟外面街上的一样,没特色,就是窗多,蛮荒之地里出的蛮荒楼。

这孤岛,一直到中原贬官到来,带来先进的中原文明,才使这茂盛的原始有了开荒的迹象。 上千年前的人,浩浩荡荡,刨开薄薄的火山灰,把掩埋上万年的火山石日复一日地开凿,如今,全被水泥封住,千篇一律。

常笙的堂哥看见我,客气地喊我进来吃饭。我推辞,目光无处摆,只好顺着那株黄槿树往上长。太熟,话一多,那故去的人会横在中间,就像舞台的幕帘,让观众与演员打不了照面。

我与常笙的堂哥通几次电话,堂哥说,英年早逝,又是未出嫁的姑娘,入不了祖坟,他做不了主。推脱的语气。他不来,后事只能由我们操办。

李青菜负责找的墓地,邻镇的一片荒田,苦楝树划出地界,这片是这村,那片是那村。大眼哥找的道士,吹拉弹奏,吵吵闹闹,悲伤里有滑稽的味道。这时的大眼哥三十来岁,还是单身,人们说光棍队伍里又多一个。大眼哥告诉我和李青菜,这老土的唱腔常笙绝对听不下去,还好,现在她什么都听不见,他可以做一次主。他眼睛很空,鼻子很灵,嗅出天空将要下雨。然后,他在晴天里打起一把黑色的伞,说忘了买鞭炮,穿着沾土的黑皮鞋出了小径,往大路走去。一去不回。

丧事在中午结束,我和李青菜走出来,拿矿泉水洗手,偏僻的乡道上只有我俩。我说,大眼莫名其妙地跑了。惩罚大眼哥的逃跑就是把他绰号的“哥”字拿掉。李青菜说,可能伤心过头了。我听出她的言不由衷,却并未深想。

常笙最早在镇上的工作,是大眼哥给她找的,在一家中药店当学徒。干了不到一个月,和老板不合,工钱也不要就走了。大眼哥说抬头不见低头见,还是不要不告而别为好。常笙说我不开心做不下去你想叫我怎么样?像她这样直接的人,听懂暗示很难。我们聊起这些,突然觉得常笙真是怪里怪气。

如今,只有李青菜结了婚,头胎生了男孩,两年前又生了个女儿。丈夫性情和年少一样,寡言少语。李青菜说不知为何当初就迷恋此类货色,我没接住她看向我时的眼神,那是复杂的容器,我并不想把任何东西放进那容器中。

李青菜的丈夫转过来,看到我,便往里走。李青菜叫我下来吃饭。我转身进屋,从光亮的楼梯下去。

我走出房门,来到楼梯的中途,看到李青菜的丈夫站在我面前。我快速地掠过他的眉眼,虽然有日晒雨淋的老气,眉梢之间仍有股真挚。我朝他笑笑。不知是哪本流行书上的腰封说,笑能改变人生,或者笑能化敌为友之类的话,我训练自己的笑容,渐渐变得职业化,人们也很难分辨这笑是真诚,抑或虚假。

他说,你可以穿鞋的。我希望脚掌看起来小一些。说,光脚凉快,也减轻李青菜的家务活儿。他说,我们一起拖的地。他又问,你现在怎么样?我说,赚钱,花钱,花钱,赚钱。他说,结婚了没?我说,你听李青菜说过吗?我只是问问。他说,这次回来待多久。我说,勘景结束就走了。

至少是二十三年前, 他的阴影把洞口的光都挡住,影子被水波折弯。那洞口是我们的秘密基地,在夏天,我、李青菜与常笙总是来这密林中的山泉洞泡水。

他的目光落在水中,从水面折起,把我们的身体看得一清二楚。李青菜把石头上的衣服一拉,打算拿来裹身,却全部掉到水里。我们赶紧捞起来。我说,你是不是跟踪我们?李青菜说,我叫他来的。他答应,却姗姍来迟。

我说,你不能光看我们光身子,你也要脱,这才公平。他把上衣脱掉,说,公平了吗?我们已经手忙脚乱穿好衣服。李青菜起哄道,裤子还没脱。他想了想,把手放到裤带上。李青菜赶紧说,算了,饶过你了,过来吧。他便把裤腿挽到膝盖以上,走进来。

李青菜与常笙说要去解手。我说,叫唯一的男生转过身去,你们可以尿水里。大家轰然而笑。李青菜说你想用尿洗澡,恶不恶心。她们手拉手在洞口弯下腰出去,剩下我和他在洞中,挨得很近。他的面孔就像苦艾的气味。

他用被水折弯的脚踢我的小脚趾,我无动于衷。他又踢过来。我说别闹了。我穿一条浅灰色的线条连衣裙,跟往日一样,湿透。他上身赤裸,皮肤发白,晶莹的水珠从胸膛又回流到透明的水中。他看我的眼神很不一样。

我用力地踢下水,水花四溅,把我的颧骨压得簌簌生疼。

此刻,那年的水浪正压住我的耳膜,震天动地响着。

我侧身经过他,在一楼大堂看到李青菜。她刚刚应该是跟在她丈夫的后面,她的丈夫叫轻洲。

李青菜引我入座,一桌看似相识的陌生人,都是李青菜外家的远房亲戚。李青菜坐在旁边,当陪客。此地宴席上从来不分主次,吃的都是流水席,大锅饭,就像合作社时期。有人认出我来,说这不是李诗吗?记得以前就那么小。那人比划着。我只好跟她聊几句。

我十来岁时,原来在服装厂当缝纫工的父母离开镇子,到城里医院当清洁工,工资比当缝纫工少,但给买保险,老了有退休,我也跟着父母迁走。宅子无人居住,渐渐破败。除了祭祖时会念叨修缮外,平常被忘记。亲戚往来不频繁,所以搬走时也没叮嘱多多照应。这次回来,我是在镇上的旅店开房,除了需要政府部门协调一些事情,几乎没跟李青菜以外的任何人来往。

食物没变,还是我以前吃过的东西。嘴巴吧嗒吧嗒地动,厨师不见得手艺多好,两盘猪肉却很快见底。都是一些在食物短缺年代挨过饿的中年人,接着是菜,往碗里夹。我啪啪地把筷子甩在桌上,筷子弹跳几下,落在脚下。李青菜揪我,低声问怎么了。我回神,觉得自己太苛刻。说,失控。李青菜帮我换了一双筷子。

有人跟李青菜说,肉太咸,下次盐放少一些。那张说话的脸蛋像毛糙的猕猴桃。我回,多喝汤。

我吃几口便离桌,坐在垒砌的青石上。李青菜跟过来。那桌的人们议论着我与李青菜,这是一种古旧的恶趣味,刨不出别人的底,便借助别人的力量,造一些是非出来,话里话外有褒有贬。

我盯着李青菜的脚趾头,她不喜欢包脚,不喜欢紧身裤,不喜欢显腰的修身上衣,从头到脚松松垮垮,这肉也随她的性情。她的脚趾甲塞满脏东西,让我想起常笙的母亲,常笙母亲去世时,我去了常笙家送葬,还没入殓,常笙正给她的母亲洗脚,脚缝很脏,被她慢慢地搓干净。

那是我第一次参加葬礼,虽然知晓人难免一死,但对于当时那个年纪的我来说,我对死亡没有任何具象的概念,它不应该那么早地来到我的生活中,我们的生活中。

常笙母亲去世后的第三天,我和她去了我们最常去的地方——江边。常笙看不出悲喜,只是陈述,说自己的母亲明知自己即将过世,也舍不得留下一句遗言。只是有一次告诉她,肉太咸,下次盐放少一些。那是母亲的最后一句话,是不是嫌弃她做的饭菜不好吃,嫌弃她不够好。我想了很久才找出一句安慰的说辞,多喝汤,喝汤就不会觉得肉咸了。

也是那天,我的头脑开始生无边无际的灰。我的头脑里开始有常笙母亲那双死去的明亮的眼。

“因为我太爱它,爱到它成为我的骨髓,我激动不已,我面红耳赤、心跳加速,我感觉我在生死夹缝中癫狂,怒吼,发疯。我控制不住,世界是我的,我就是世界。就像医学上的穿刺,一边痛一边绝望地兴奋。不,我这样的形容不对。请原谅我浅薄的大脑,请原谅我知识的匮乏,请原谅我这个庸俗的人,我怎么能让你感受到我呢?感受到我的存在?感受到我的感受?”

这是常笙听音乐之后随手记下的感受。这破笔记本没沾血。老板叫我们赶紧清理掉她的遗物,她已约道士选吉日做法事。老板计算着她的损失,也计算着如何挽回她的成本。这房子必须尽快租出去。

我拿起打火机把这本笔记本烧掉。依常笙的个性,她绝对非常赞成我这么做。我一边看那团小火,一边想这本子记载的是一个多么活色生香的世界,常笙真的一点儿都不留恋吗?为何?我想要一个答案。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死去,都会有一个本质的原因导致这样的选择,只不过这原因藏于无边的黑暗中,人们的视力又没那么好,所以,抓不到。个个都是失败的捕手。

常笙离开塘县,在省城时,独居在城中村,私人住宅,楼梯房,便宜的租金。她在一家大型商场的珠宝专柜当店员,踩一双细高跟鞋,穿白衬衫,小西装,化妆,头发挽起,额头露出大面积的阴郁。下班后会把鞋脱掉,换一双舒服的凉拖鞋走在林荫道上。有一次,我跟她一起去吃夜宵,她脱鞋光脚,我问她今天怎么不准备拖鞋?她说坏了,没钱买,等发工资。我叫她节省一张买唱片的钱,就可以买一双打折的百丽。她说不不不。我觉得她的丝袜就这样踩着很脏,不好洗。她说没有人会去翻一个人的底牌。我说这样脚容易被细碎的东西磨伤。她说不会因为高跟鞋让脚底生满坚硬的老茧。

她跟我说话时左耳还留着一个耳机,常笙的耳朵里永远是声嘶力竭的外国歌声。

常笙迷上摇滚乐,是在千禧年的某一天。

那日刮的是一个小台风,一把伞塞两个人,雨在伞外淅淅沥沥地下着,却扑不灭我们对舞厅的渴望。被废弃农田包围的舞厅冷冷清清,舞池的天花板吊着一盏大灯,投射五颜六色的光,雨水从声音的两侧流过,填满寂寞的裂缝。

我们收起伞,甩了下湿头发,一场小台风就从发丝飞出去。常笙奔到调音室窗口,八点,没人,可以免费点歌,这是早已摸清的规律。

如果把生活或者所处的世界比喻成某种东西,那我会说是常笙的嗓音。她一开口唱歌,这被灯火照亮的夜晚就震了震,我坐在离点歌台很近的位置上,觉得西藏的空气是被她削薄的。我地理学得最好,头脑里装一幅中国地图,省会城市名称张口即来,李青菜为了转移注意力,便在常笙声嘶力竭的吼叫中考起我。李青菜笨,只知道有广西、广东,继续北上,除了北京上海,她就缴械投降。她说,出了海南岛,就是一片大陆,大得张开五指都抹不平它。

常笙拿着麦,叫调音师快点切歌。

调音师是大眼哥,户口本上方正的名字无足轻重,不生二心的外号才最重要。大眼哥至少年长我们六七岁,对常笙情有独钟,每次常笙来,冷冷的一张脸便像炉下小火被慢慢烤暖。常笙只要看他一眼,他的眼睛便洒满暧昧的颗粒,除了常笙,什么都看不见。于是,排队唱歌的人经常要等很久也插不上,怨言四起,却对大眼哥那一点小权力有些畏惧,不肯得罪他。毕竟去卡拉OK厅唱一首就要五毛钱,几首下来,再加上茶水,收入微薄,可是一笔不薄的开销。

大眼哥问常笙不上课吗?常笙拿着麦,斑斓的光涂得她满身油彩,说,台风,放假。常笙的谎言撒了金粉,让人信以为真。其实不过一个常见的热带风暴,那时安全防范意识还没那么周密健全,白天课没减,晚自习还是照上。我们是从学校那堵低矮的围墙翻出来的。缺钱,电子厅没进,魂斗罗没得打,还好舞厅照开。常笙瞅着黏糊糊的矮墙,心生迟疑,怕把衣服弄脏。还是我和已经翻过来的李青菜叫她赶紧,她跳下来时还差点滑一跤,我说,裙子底下什么也没穿,走光了走光了。常笙说,你把你的撩起来看看?那天我们相约都不穿底裤。

歌唱完,我们坐在椅子上,大眼瞪小眼,人一少,服务员来来去去,不点单面子挂不住。这时大眼哥难得清闲,越是特殊天气越是他难得的假期。他过来,叫服务员给每人上了一杯甜牛奶,说,我请客。顺势坐到常笙身边。常笙把自己的椅子往我这边靠。十六七岁的姑娘,看二十二三的男人,太老,啃不动。

我们说起今天的穿衣与众不同。大眼哥对我们的疯狂有所领教,感到窘迫。他回到调音室。

台风夜,偌大的舞厅,只有棚子里摆了桌,没像往常排到厕所附近。寥寥几对儿青年男女,跳着慢三慢四。结束后,大眼哥提前放迪斯科,音乐炸开,我们纷纷跳到舞池中央,兴奋是闪电,把舞台劈得五光十色,跟着旋律左右摇摆,人少,吸引的目光也少,大眼哥难得加入其中。

我们跳舞,大眼哥见常笙下来,便把常笙叫走。常笙只是站在调音室门口,音响里的歌声似乎是放风的犯人。大眼哥拿出一张CD封套,一个金发过耳的白种男人,颓废的气息占满封面,不知他哪来的盗版CD。常笙的心被揪住。大眼哥说,来,我给你听一听。常笙不懂英文,还是被吸引。大眼哥用另一套设备给她放了这个乐队的歌。旋律钻入她的耳朵,像铅,让她沉重,她有中毒的迷醉。她没唱歌,而是坐在大眼哥旁边,双目出神,一遍一遍地听着。我们喊她跳舞,她不出。李青菜说这外国歌有什么好,根本不知道在唱什么,她把常笙拽出屋子。

后来好些年,我和常笙见面,她总跟我聊起这个台风夜,那首歌叫《Where did you sleep last night》。

路边的灯照亮夜宵摊,涂满粉的常笙虽然劳累,却是一种冬眠觉醒之后的累,似乎春天就在这松过的土地生出来。她吃的每一样东西都让人觉得美味无比。我说,我学有所成后一定要拍你。我说这句话时二十一岁,在一所三流大学学编导。我没有实现诺言,六年后她自杀而亡,我的手一直发抖,我依靠李青菜,才能在她死去的出租屋喘息。

我的目光在那张永远二十七岁的面庞上移不开。

这张脸的眼睛睁不开,双唇像一个拙劣画家不耐烦的笔墨,在本该涂上红颜料的地方洒了一把青色。鼻子却出奇地好看。在我有记忆之前,常笙的父亲已过世,所以我只能说那笔挺的鼻梁蒙受了某种无名的宠爱,是造物的惠赠。

那些天,我不眠不休,既不开心,也不悲伤,我开车穿过城区主干道,沿着林荫道开往海边的五星级酒店,和一些相熟的同事吃海鲜自助餐,因为吃到腥味十足的南海生蚝放声大笑,然后大声议论常笙是个傻×。同桌的人纷纷问我常笙是谁,于是我成为现代说书人,复述她那些奇怪却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例如她说音乐让她知道人应该如何活着,音乐让她知道死亡是怎么回事,每个人生来都是不同的,但是世上的蠢货太多,很少有人意识到自己的与众不同……还有重金属死亡金属垃圾摇滚朋克摇滚撒旦摇滚。我操我根本不想知道这些好吗常笙?我操我也不想知道这些我只知道它们让我知道人是什么样子好吗李诗?我操常笙李诗你们說什么我跟你们不是一个空间吗我操我们还是在该死的塘县吗?

好吧我不说了你们不懂的。常笙的声音变得像风一样弱。

在菲律宾歌手的演唱中,我想起这些话,笑出眼泪。谁说眼泪像珍珠,都他妈骗人的。这又是常笙的话,一个死去的人,却无时无刻都在影响着我,我们。

李青菜问大眼哥要不要收唱片。大眼哥却说还是让她的家人来处理。我们就在屋里,看着常笙的堂哥拿着麻袋,把它们装满,拖下楼。不知他怎么处置它们。或许是卖给了专门卖二手碟的商店,要不当废品出售。

我从常笙自杀的出租屋跑下楼,问正要上三轮车的堂哥,以后要给常笙迁坟吗?他一边上车一边应付我,以后再说。车子驶向外面,轰隆隆的响声拍打我的脸。我脸很红,缺觉,眼睛是烈日烧出的荒漠的烫,怎么睁都睁不圆,说话也迷迷糊糊,对不上。

我重新回到楼上去。房间里的血迹已经清理干净,血的味道却被密封。我和李青菜坐在裸露的床垫上,我问李青菜,轻洲知道她来吗?李青菜说,不知道。

一晃多年,记忆刺眼。

这场宴席,李青菜也叫了大眼哥。

大眼哥进来时,我差点认不出他,他两鬓的白发让我觉得岁月过于残忍。在这魔法一般的地方,时间只是一个词,或者是一个概念。有时会感觉到它无法穿越丛林来到这里,所以一切都是凝固的,所有的动作都是一种倒流。有时,又觉得它随机挑中一些无法出逃的人,成为它的囚徒,从皮肤到面孔、从并未遮起的双脚到双手,都是各种可见的囚犯标志。很不幸,我觉得大眼哥就是被选中的人。

他揉着眼睛,在模糊的光影中,我仿若看到他黑色的眸子藏有一个假人——常笙。只有假人,既不是生,也不算死。或许,常笙是他成为囚徒的最为醒目的标签。

我和李青菜从石头上跳下来,李青菜问他为何这么晚?然后我问他还听歌吗?他停顿片刻,说,听。我问,听什么歌。他说,什么歌都听。我问,Nirvana呢。他说,涅■。他认得那个英文单词,他说不出来。都是说这个乐队的中文译名:涅■。他并不在乎歌词,他关心的是旋律所传递的情感。这是多年前他一再跟我们重复的艺术解释。这新鲜的言论让我和李青菜对他有几分崇拜。常笙却不以为然,常笙说,歌词与旋律都要互相搭配的,天衣无缝才行,就像男人需要女人,女人需要男人一样。

现在应该没有人跟他聊这些了吧?

大眼哥的音像店早就关门。现在,他开一家水吧,兼卖炸薯条。他厨艺本来就好,店铺位置又靠近学校,所以一到放学时间,热闹非凡。店铺只要营业,英文歌就不间断地放着,来的熟客听得久了,也能辨出其中的旋律。一张唱片,至少要放上一星期。李青菜悄悄告诉我,大眼哥从不在店里放涅■乐队,只有在二楼他居住的地方,每晚入睡前才会听几首。但是越听越睡不着,近年,他的睡眠越来越差。你瞅瞅他的黑眼圈。

他给李青菜的孩子带来礼物,一个抄袭乐高的玩具礼盒。李青菜接过。李青菜对大眼哥总是特别关照,这种模糊的好感到现在仍未中断。轻洲正跟记名帖的老人说话,他用眼角的余光扫过来,审查的眼光。

李青菜陪大眼哥吃饭,她这一天基本都在吃吃喝喝,这次只有他俩。这时的客人,已经很少,留下的都是至亲,无需客套。轻洲也变得很闲,一会儿去看看炉灶的火,一会儿又和两个孩子说话,一会儿看看我,一会看看饭桌上李青菜和大眼哥。

我拿着烟盒在手里把玩,也是在这里,遇见一些相熟的人,叫我学李青菜结婚生孩子,不要那么挑剔。女人嘛,总是要嫁人的。我几乎要翻脸,是轻洲过来帮我解围。我问干吗帮我,他说,我忘了。有些事无从解释或者说起来很费劲时,就可以用这句话,这是从前他跟我说的,现在,他还是用这句话对付我。他叫我去跟李青菜和大眼哥聊一聊。我看出他求助的意思,便过去坐在那张方凳上。

有时两人的话可以很多,有时,三人的话可以很少。

大眼哥说不忙的话去他那里坐一坐。李青菜对我说,你还没去过呢,走走走。我说轻洲呢?李青菜说,留他看家。轻洲在炉灶的灰烬边,看着我们仨穿过破旧的老房子,抱起旁边的女儿,开始和她说话。

下午的天空很蓝很白,没有一丝要黑下来的迹象。

我们来到大眼哥的店里。

起先,我们坐在走廊上的小黄桌边。街上有稀稀拉拉的人,街景被我们的注视重新染得很旧,似乎什么都变了,似乎又都未变。

大眼哥摸着冰凉的玻璃杯,慢慢地说起常笙。常笙仿佛就坐在我身旁的椅子上,我伸手去摸椅子的后背,好像摸到一个厚实的人,我们在常笙的世界消失,而常笙在我們的世界,因为我们的活着,她仍然活着。

大眼哥的口气很奇怪,冬至他都去给常笙扫墓,他对不起她。李青菜安慰他,说常笙的死跟他没有关系。他抬起头,用布满血丝的双眼注视着我们,又很快垂下去。我说,应该的,那天你逃走了。他去柜台给我们拿来花生豆,满满一包,没有人撕开。我说你忘了我们都不喜欢吃这些坚果类零食。他说,李青菜有时会吃。李青菜说,口味变了,什么都要尝一尝,味道不错的。她并未动手。她也没有吃。

我说,你那些音响呢?大眼哥说,你们想上楼看看吗?我说可以,用你的音响给我们放放歌。

二楼是一个大开间,还是从前流行的家具,就像大眼哥是从前流行的人一样,或者,他从未想从那段岁月里抽身离开。李青菜的目光扫过沙发、衣柜、桌子,按照现在的眼光来看,一切都过气。可在这房子里使用,又是那么般配。李青菜坐下来,感觉到椅子和从前那样坚硬,把屁股都磨疼了。我挨着李青菜坐下。

大眼哥给我们放歌。舞厅不开后,调音台、音响、播放器等设备都被慷慨的老板送给了他。他沉迷在这些震耳欲聋的歌曲中,他说自己在半夜放过几次迪斯科,燃烧。他很久没有那么痛快地燃烧了。不过隔了几间屋的邻居愤怒地来敲门,他只好把音响关掉。有人觉得声音爆炸很美,有人觉得那简直能把耳朵吵死。

我们听了一会儿歌。李青菜就说关掉。室内一时空寂,气氛有点尴尬。从前的好时光一去不回。常笙住在这里,后来,她搬走了。大眼哥说。李青菜身体一僵,坐直起来。那是常笙母亲去世两年后发生的事。镇上的开发商买了一大片土地,她家在开发区内,她在堂哥的劝说下搬出所谓的危楼。

她跟堂哥一家搬到临时住处。却处处受窘。人多口杂,她又足够大,到了可以养活自己的年纪,母亲病逝,没给她留下多少钱,她顿顿跟着堂哥家吃,生活费也没交,血缘关系也抵不过花花绿绿的票子。她受气,跑到已经出来开音像店的大眼哥那里,一边摸过那一张张碟片,一边把憋了很久的怨气泼到五光十色的封面上。大眼哥刚把新进的碟片放到纸箱里,准备在常笙的聒噪中拿到楼上去。常笙的声音却失了踪。他便直起腰,看到碟片架之间有一个黑乎乎的脑袋。他走到架子边,常笙的目光正在架子上走来走去。他看到常笙的鼻梁上长了一颗痘,他想了想,有点冒冒失失地说,既然住得不开心,要不你搬来我这里吧。他说,你住楼上,我住楼下。

第二天,常笙搬了过来,住在这条白日夜晚都热闹的街上。

常笙不知道搬入大眼哥的店中意味着什么。她告诉李青菜,只是暂时寄人篱下,她攒够钱终究要走的。也是那段时间,她把涅■乐队的歌全部听得滚瓜烂熟。她在一楼的碟片架上来来回回,跟大眼哥聊音乐,聊自己的感受。她的话是那么多,连大眼哥都招架不住,他觉得自己很难明白她,这种不明白反而让他越加着迷。所谓一叶障目也就这么回事吧。

这是过去的事,用现在的心智与现在的言论才能说清楚的事。

李青菜突然打断大眼哥的话,粗暴地说不要再谈论她,一个死人。她稳妥的性情突然像脱了轨。我愕然,不知晓为何李青菜会这么说我们故去的好友。每一年,我和李青菜都会在某个特殊时刻,聊起常笙,为的是让共同的经历不被凶残的时光抹去。

大眼哥盯着我,欲言又止。李青菜又叫,不要再说了。那年,我离开塘镇。只有李青菜、常笙与大眼哥三人,他们经常待在一起。大眼哥给我打电话,拨通之后说几句客套话,接着李青菜会在一旁说,电话给我,电话给我。然后,李青菜与常笙挨个儿跟我通话很久。反正电话费不用她们支付,用起来毫不心疼。

她们谈的是我离开之前的事,我聊的是搬到城里看到的一切。我说你们原地转许多圈,然后站住。常笙做了,她偏离原来站立的地方,摔倒在另外一个自己画的圆里。我说这就是我的生活,一种始终头晕目眩的状态。 摔倒的常笙爬起来,从李青菜那里接过电话,说她每天都看电影。一个人是要多无聊才整日看电影,去别人造的世界讨生活?我从电话里听出她某种难以言明的滋味。挂电话之前她说,我想和你一样头晕。此刻,我突然懂得常笙那时刻的感受。

人人都觉得大眼哥与常笙是一对儿,他们看起来那么和谐自然,何况,如果不是有某种特殊关系,一个单身男人,会让一个正值妙龄的姑娘搬到店里居住吗?找任何理由都只是漏洞百出。

那年冬天,李青菜终于和轻洲在一起。来找常笙与大眼哥的次数少了。也是那时常笙突然发现,某种尴尬与过多的沉默渐渐出现在她与大眼哥之间。她找了一份工作,在茶店当服务员,下班回来,她匆匆与大眼哥说几句话,就到楼上去。再也不下来。一楼的大眼哥失魂落魄。他希望回到从前毫无拘束的欢畅日子。可他不知怎么办。

我盯着他俩,说,我买了许多常笙喜欢听的唱片,在午夜时一遍一遍地听。我想解开她的死亡之谜。凤凰可以涅■,那是一个神话。涅■的主唱不是,常笙更不是。大部分以为自己是凤凰的人最终烧得只剩一把灰,什么都不复存在。

大眼哥把头埋在双腿之间,愧疚之人的标准姿势,用被捂住的声调说,我有罪。李青菜几乎是喊的,别说,李诗是不能理解的。

他喊,我要说,我一定要说出来。他的话印证我多年奇怪的感觉。我终于理解,为何我提议在每年的某个日子,举办一个简短的纪念仪式,哀悼一个好朋友,因为我们的存在,让她得以继续存在。他们都不热衷,甚至是抗拒的态度。

大眼哥哆嗦的语调,让从前那个冬日的夜晚特别颤抖。

气温突然降下来,大眼哥怕常笙冻着,出于好意,抱着一床棉被上去给她。他轻轻敲门,发现门没锁。便进去。常笙在床上缩着身子睡着。他站在床边看得走神。有东西攫住他的心智,他感觉自己变成一只奋力挣扎的某种有青面獠牙的动物。天很低,像一块布把房间打包,把他与她锁在里面。他的手抚过她柔软的脸庞,像坏掉的冰箱,储存的食物都在热天里发臭,唯有这张脸,像融化的冰块,在每一个煎熬的盛夏给他带来难得的凉爽。他多么爱这种感觉,多么爱她,多么渴望着她啊。他亲她,躺上去,用棉被把彼此包住……然后,他惊醒她……

你醒了,推开窗子,看那满街的欲望是多么丑陋。

你醒了,推开窗子,看那满街的欲望是多么美丽。

常笙觉得,世上的所有东西都有慈悲的面孔。唯独那个晚上,不是。她把自己反锁在里面,等脑海激烈如岩浆冲过去,便决定离开镇子,重塑她混乱的生活。

有一段时间,她总是固定在午夜三点洗澡,水花从头顶淋下,干净透明整洁,她觉得自己也会被这水洗得干干净净,可水终究流不进身体内部的核心位置,她能感觉到它的脏,感觉到那脏里面埋有根深蒂固的老朽的思想。这思想是不死的,这思想是把女人的贞操死死捆住的,她觉得自己被捆绑,虽然没有任何人能察觉出她的异常。

常笙至死也一句话都没透露给我。这样沉重的秘密她是如何背负呢?

李青菜说,这太复杂了,你不在,你不知道到底真正发生了什么。

我站起来,李青菜拉住我的胳膊。我甩开她,走出门外,盘旋向下,我觉得自己应该哀痛,可并没有。我告诫自己要冷静。

我随便找一家安靜的茶馆坐下来,天终于要黑下来。一双腿忽然站在茶几后,蓝色的牛仔裤,沾了几滴酱油,被我的眼睛放大。是轻洲。他敲桌子,让我注意他,然后坐在我的对面。他是来找李青菜的,他应该要去大眼哥的店里的,他在这路途中见到了我。这个我从年少就认识的男人,一落座就很诚恳地说他有几次梦见我。接着,他说看我的神色很不好,我肯定是知道了不好的事情。

人多之时,轻洲经常装傻。他总是假装听不见许多人的话。他冷着一张脸,沉默,其实他在害怕,害怕被拒绝。他很清楚,那些想跟他玩儿的跟他亲近的人无非是想买游戏币时多一些优惠。人总是需要朋友的,所以,他在心里将他们挨个儿排队,根据颜色的深浅分出关系的轻重,他收获了一些不算稀罕的友情,也收获了几个女孩的好感,虽然他在这方面略微迟钝,他并不确定哪些好感是伪装。

他告诉过我,他喜欢上我、李青菜和常笙,就是那次看到我们在水中光滑的裸体之后。那年月,我们营养不良,十一二岁的身体,才刚刚开始发育,胸部是扁平的,阴部也没开始长毛,月经也还没来,依然没羞没臊。

我的父亲会在我迟到或者晚归时出来找我。有几次,父亲打听到我在游戏厅,拿着棍棒走来,是他让我藏在收银台底下。我蹲缩在那里,听到李青菜与常笙圆润的谎话。父亲在场里走一圈儿,并未有任何的发现。我父亲走后,他用脚轻轻踢我。我抓住他的脚踝,说,别踢了,疼。他因为成功包庇我,而觉得自己完成了某种伟大的事业。我钻出来,看到李青菜正审视着我。她盯住我的手,觉得我碰了不该碰的东西。只要涉及到轻洲,她总是很敏锐。

我说,你知道常笙的事吗?轻洲的表情是叛徒。

我说,你们都是共犯。我对他也厌恶起来。我不想看他。我扭向一边,看到服务员正在吧台那里刷手机。

从前的常笙说,一个总是叫嚷自杀的人,是不会自杀的。我不服气,说会。常笙说,你拿刀片割自己试试。我说,疼。李青菜说,我不敢。常笙讽刺,一个怕疼的人怎么舍得去死。李青菜哈哈哈哈,你摔倒破个皮都会哭半天。去死的人会宣告世界我要死了吗?那是结束一堂生物课后,我们第一次讨论难懂的死亡,带着几分玩笑。也是那天,我们去学校附近唯一的摄影室花五块钱拍了一张合照,皱皱巴巴的衣服,简陋的花篮,花花绿绿的背景布。后來,我重新看那张照片,发现背景布上的风景是巴黎圣母院。当时只是觉得好看,便挑了这个。

现在,离常笙死去已经过去八年,街上的房屋被统一装饰,灰砖白瓦,无限透明的蓝也被它们稀释,模模糊糊间,我觉得自己就置身在巴黎圣母院。我决定回去后把巴黎圣母院剪破。

有一个孩子跑进来,看着我熟练地拿起打火机,点烟,抽起,这微光让天黑得慢一些。轻洲说,你不应该在这里抽烟的。我觉得缩短的烟正把他的话一个字一个字地烧成破洞。

责任编辑  韦健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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