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运用“政府+市场”模式实现生态产品价值
2020-08-03任佳鄭文聚王军
资源导刊 2020年7期
任佳 鄭文聚 王军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部署的重要措施,也是践行“两山”理念的重要抓手。哥斯达黎加曾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由政府主导实施生态补偿项目,并运用市场手段,探索形成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路径。本文研究分析哥斯达黎加的实践,以期为我国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各界参与、市场运作、价值永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供借鉴。
哥斯达黎加国土面积仅占世界陆地面积的0.03%,但拥有全球近4%的物种,是世界上生物物种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其26%的国土面积为国家公园或自然保护区,全国森林覆盖率达52%。历史上,哥斯达黎加森林面积占国土的80%以上,然而随着经济发展,毁林现象严重,林地占比曾一度下降到21%。1979年开始,哥斯达黎加主要通过外援项目和采取森林生态补偿等措施的实施,逐步恢复森林。经过多年努力,哥斯达黎加从初期用外援资金和政府投入,转向逐渐探索建立“政府+市场”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之路。
政府主导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哥斯达黎加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始于1969年,颁布了首部《森林法》,鼓励新造林和更新造林。之后,该国多次修订该法,
逐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1986年修订的《森林法》规定,通过补偿造林成本,鼓励中小型企业和农场主造林;1990年再次修订《森林法》规定,将以财政激励和直接支持方式鼓励再造林扩大到适用于大、中、小型林业企业;1996年修订的《森林法》对生态补偿制度进行了完整的规定,包括生态服务的内涵、生态补偿的管理机构、补偿对象、补偿资金来源、补偿合同、森林保护激励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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