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点未来:民事检察监督如何做大做强?
2020-08-03罗书平
民主与法制 2020年22期
特约撰稿人 罗书平

>>2019年8月14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两级检察机关就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检察监督案组织案件当事人听证。此次听证会是连云港市检察机关首次探索引入专家参与公开听证。资料图
2019年年初,全国检察长会议提出“四大检察”四位一体工作格局。原有的民行检察逐步形成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齐头并进的势头,民事检察的地位空前凸显和迅速提升。
在2019年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法工作“首先要做到心中有人民,让老百姓感受到法律的力量和温度”。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对民事检察工作多次提出,民行检察人员不断提高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要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努力开创民行检察工作新局面。
进入新时代,面对新要求,如何“做强”民事检察,使之在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的保障上发挥出应有作用,从而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已经成为横亘在民事检察面前的难题。
律师代理 发挥律师在民事检察监督中的积极作用
2019年12月30日,为充分发挥律师在民事检察监督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保障民事案件申请人合法权益,降低民事案件申请人救济成本,提升民事检察监督办案质量效果,促进化解民事矛盾纠纷,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与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联合发布《关于探索建立申请民事检察监督律师代理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在受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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