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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案例:“地方特色”如何引领民事检察监督?

2020-08-03罗书平

民主与法制 2020年22期
关键词:检察机关监督

特约撰稿人 罗书平

>>为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情况,最高检发布第十四批指导性案例。资料图

2020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工作报告中,在“努力做强民事检察”部分介绍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

浙江绍兴检察机关发现一当事人频繁起诉,同一法院为此作出生效裁判50件。而涉案的借条中出借人姓名空白、无利息约定、无支付凭证、被告亦缺席庭审,实为“套路贷”团伙为获取非法利益打“假官司”。经检察机关依法进行民事检察监督后,法院已撤销原判并将涉案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该团伙14 人落入法网。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

据了解,最高检民事检察部门全面分析了自2017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情况,最终筛选出涉及骗取支付令执行、骗取调解书、公证执行、劳动仲裁执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5 件具有代表性和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与此同时,还编辑出版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批指导性案例适用指引》一书,对5 件指导性案例和53 件典型案例进行详细解读,在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程序和标准等方面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推动虚假诉讼监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如果说最高检精选各类典型案例具有“全国引领”作用的话,那么,各地检察机关在民事检察监督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案例则更具“地方特色”。

笔者了解到,在各地检察机关卓有成效的民事检察监督探索实践中,浙江、四川的做法更是出类拔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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