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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下“合作与实践”体系的重建与实践
——以惠州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为例

2020-07-21王海青陈益智

惠州学院学报 2020年3期
关键词:惠州师范生学院

王海青,陈益智

(惠州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广东 惠州 516007)

为解决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实践环节薄弱问题,2016年3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教师〔2016〕2号)》[1],指出要通过系统构建全方位的教育实践内容体系、丰富创新教育实践的形式、全面推行教育实践“双导师制”等九个方面的规范建设来强化师范生的教育实践能力.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提高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2017年10月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2],并公布了学前教育与基础教育师范专业三级认证标准.认证标准中对师范专业考查范围涵盖专业人才培养活动的各个环节,包括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师资队伍、支持条件、质量保障、学生发展8个一级指标和39个二级指标,贯穿学生入学至毕业的整个培养过程.其中“合作与实践”指标正是对教育实践环节的考查标准要求.

“合作与实践”是在我国教师教育体系重构过程中,国家对教师教育培养机制改革和教育实践的质量要求,是课程教学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机制,对毕业要求具有重要支撑作用[3].近年来,按照师范专业认证标准要求,惠州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积极推进与落实基于大学、地方政府及中小学校(U-G-S)“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机制,促成数学教师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一体化.在此基础上重新构建了“合作与实践”体系,探索切实可行且丰富多样的教育实践路径,促进理论学习与实践经验的融合贯通.下面从“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实践教学体系的建立和管理评价情况、教育实践“双导师”制度落实情况三个方面对应的协同育人、基地建设、实践教学、导师队伍和管理评价5个二级指标来对“合作与实践”环节的改革与成效进行梳理.

1 “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1.1 建立“U-G-S”三位一体长效协同培养机制

2018年,广东出台“新师范”建设实施方案,鼓励探索大学、地方政府及中小学校(U-G-S)“三位一体”教师教育培养模式.惠州学院—惠州市教育局共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试验区项目获广东省教育厅批准,由惠州学院和惠州市教育局联合中小学校协同推进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的建设,并遴选出20所惠州市的中小学校为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其中7所为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实验区建设以“师范生培养模式创新、师资共建、基地共建、课程共建、资源共享、成果共育、质量共保”为抓手,推进建设任务,努力构建大学、地方政府及中小学校(U-G-S)“三位一体”的教师教育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一体化创新机制,探索校地协同创新培养教师的有效模式.通过校政合作、校校合作进一步整合惠州地区的教育资源,建立高校、地方政府与中小学“三位一体”的协同培养新机制,实现实验区共同体中单位人才培养、资源建设、教师发展、教学改革与研究等方面的协同合作与优势互补,有力地推动了惠州教育事业的进一步科学发展.

1.2 形成中学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合作共同体与教师专业发展平台

惠州学院—惠州市教育局共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试验区项目的建立,协同开展教师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标志着双方在教师培养、骨干教师培训、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合作全面启动.在创建国家级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承担教师培训等方面,惠州学院承担了广东省“强师工程”省级中小学教师研修培训项目、广东省乡村中学校长培训班、惠州市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惠州市中小学教师研修培训项目、惠州市教育系统中青年干部研修班、惠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者人才库候选人培训班等,充分发挥了地方高校服务地方的功能.其中,中小学数学教师的培训项目由惠州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承担.

本专业依托惠州学院—惠州市教育局共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试验区项目,加强高校与地方学校的合作研究,提升中学数学教师的教科研能力.根据《惠州学院-惠州市教育局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实验区建设方案(2018-2020)》,实验区设立教师教育研究专项课题,鼓励高校和中小学联合申报.2018年,中学数学教师教育研究专项课题高校获批4项、中学获批7项.课题的研究与开展由高校教师与中学教师合作完成.为加强数学师范生的师德师风建设、教学技能训练、职业生涯规划,强化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的结合,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借助学校的“中学名师进大学课堂”系列活动,邀请惠州市乃至深圳、广州等地市的中学数学名师、名班主任走进大学课堂,以“嵌入式教学”的方式与高校教师共同完成相应教师教育类课程的教学任务.同时,依托教师培训项目充分利用优质的培训师资,让数学师范生参与和观摩整个培训学习过程,提升学生的数学学科教学的能力.

1.3 “三位一体”协同育人工作成效

基于互利、共享、共赢的原则,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在“U-G-S”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方面成果显著,有效地促进了教育实践、课程开发、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师专业发展等工作的提升.

1.3.1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取得成效

“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促进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为了更好地实现“三位一体”协同培养的优势,本专业在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过程中多次请惠州市教育局和实践基地相关人员共同参与讨论和认证;每年与实习学校联合召开师范生实习动员会,全面落实教育实习工作;在教育实习后,召开实习座谈会,请实习单位教师结合学生在实践中的表现,指出高校在人才培养方案和培养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对如何进一步提升师范生的培养质量的途径与方法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改进我们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育方法.由此形成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数学专业大学生双创能力培养的探索与实践》获2017年广东省优秀教学成果(高等教育类)二等奖.2018年获批广东省重点建设学科、2017年获批广东省重点专业、2015年获得“广东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广东省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2014年获得省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3.2 实践性课程体系提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

本专业坚持与中学在协同合作中开发中学数学教育课程,实现部分中学数学教育课程共建共教.例如,《课堂教学技能综合训练》《数学教育学》《初等数学研究》《班主任工作艺术》等课程的授课教师就由大学教授与惠州市一线名师共同组成,通过“中学名师进大学课堂”“嵌入式教学”等方式让中小学数学名师参与大学数学教育类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实现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的融通,保证了师范生培养的质量.同时,充分利用惠州学院—惠州市教育局“U-G-S”教师教育联盟提供的实践机会、实践指导和实践条件,紧扣在中小学获得的教育实践的观察、体验和反思,聘请中学名师参与师范生论文研究,贯穿本科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中期考核、论文评审与答辩等环节.邀请广东省名师工作室团队等中小学名师参与本专业的师范生技能训练与比赛评委工作,强化“U-G-S”联合研究,高校教授、基础教育一线名师与地方教育行政人员共同对相关的课题进行深入研究,成果更具现实性,有效地促进教学研究活动的发展.

1.3.3 校地联盟数学教师教育共同体助力教师专业成长与发展

通过校地联盟数学教师教育共同体所建立的平台,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与中学学校实现了常态化的合作交流,在合作育人、合作研究、合建队伍、共育成果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本专业教师和中学教师共同探讨教育实践课题,充分发挥高校的研究优势,为基础教育发展起到了指导和推动作用.本专业的多项省级教育科研课题都邀请了多位中小学校长与教师参与合作研究;本专业教学团队在合作中学以做讲座、设论坛、开题指导、结题论证、教学研讨等形式,为中学教师课题的申报、课堂教学改革的研究等提供直接的理论支持;本专业有多名教师有中小学数学教学经历或曾在中学挂职锻炼.这提升了高校教师对基础教育的理解和自身的教育实践能力与教育专业素养,也促进了中学数学教师教科研能力的提高和教师梯队的建设.而本专业教师对基础教育现场的深入介入,也有利于他们发掘课题、深入研究,并取得丰富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这些研究成果最终都将惠及师范生的培养.

2 实践教学体系的建立和管理评价情况

2.1 完善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与相关制度

截至2018年12月,学校和学院与校外签约并有效合作的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共有359个,包含师范教育实践基地73个.其中省级师范教育实践基地7个、与惠州市教育局共建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20个.合作共建实践育人基地,有效拓展了应用型人才培养空间,丰富了教学资源,为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教育实践基地相对稳定,能够提供合适的教育实践环境和实习指导,完全满足师范生教育实践需求.

为了规范实践基地建设,保证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效果,学校制定了《惠州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惠州学院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在实践基地的选择过程中,学院不仅考虑数量上对实践需求的满足,更考虑区域布局和城乡结合.在实践课程开发上,强调双向开发,构建实践性课程体系;在教学研究上,强调互动研究,构建融会性的研究模式;在教师发展上,强调共同发展,构建整合性的师资力量.制度建设有效地促进了本校和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研究机构、教研室、基础教育学校之间的长期有效合作,推动我校教师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师范生教育实践质量,提升师范生的教师职业道德与社会责任感、实践创新精神与教育实践能力及教育研究与就业创业能力等,为未来教育家的成长奠定基础.

2.2 构建形成“教育见习、实习和研习一体化”实践教学体系

围绕学校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强化实践教学,创新实践教学模式,规范实践教学过程,惠州学院构建并实施了以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专业教育与“双创”教育、课内实践与课外实践三大融合为指导,以教师教育平台、数学教师教育“U-G-S”平台、校内外教师教育实践教学基地三个平台为支撑,由基础实践训练、专业能力训练、课外实践训练、综合创新训练和校外实践训练等五大训练为内容的全过程、开放性的实践教学体系(如图1),实践过程集“教育见习、实习和研习一体化”.

图1 实践教学体系

根据现代教师的素质与能力结构要素以及质量规格要求,结合教育部颁布的《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学院分别于2014年、2016年、2018年修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不断强化实践教学的变革意识,完善实践教学体系的总体设计.做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课堂观摩与技能训练、课内模拟与课外实训有机结合.目前,本专业的教育实践培养体系已趋成熟,成为培养优质师范生的重要保障.通过构建实践教学体系,强化实践环节以及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师范生技能训练,数学师范生的整体综合技能增强,有较强的竞争力.

2.3 有序规范教育实践工作

学校有完善的教育实习工作规范条例,本专业严格执行《惠州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条例》《惠州学院实习经费管理办法》《惠州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并根据《惠州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修订)》《惠州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2019年征求意见稿)》《惠州学院朋辈教育实施方案》推动师范生积极参与教育实践与创新学习.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有序开展,与课堂教学、课外拓展等其他教育环节有机衔接,互相配合与补充,使师范生通过实习掌握扎实的实践性知识.教师教育类课程强调理论与实践相融合,通过“中学名师进大学课堂”系列活动以“嵌入式教学”、案例教学、参与式教学等方式为学生授课,授课内容针对课堂教学、师德师风建设和班级管理中的具体问题给出指导性的意见或建议,有助于提升学生的教育实践能力.本专业鼓励学生广泛开展课外实践活动与社团活动,鼓励学生参与各类教学技能比赛、创新创业大赛等,使教育实习、见习、研习活动与社会实践活动和社团活动等紧密结合.

教育实践时间总计超过18周,在2016级、2018级、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中,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教育实践时间总计为18+N周.具体安排如下:2周的教育见习(安排在第五和第六学期)、18周的集中教育实习(安排在第七学期)、第八学期的N周顶岗实习.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教育实践管理、强化过程管理,学校引进教育实习智能管理系统“校友帮APP”软件规范教育实习工作的开展,有效监控每一位实习生的过程性实习活动,积极提升教育实习质量.

2.4 教育实践过程管理评价方式与效果

为保证教育实践效果,本专业严格执行《惠州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条例》,不断调整与修正实践方案,改变教育实践模式,以提高教育实践成效.在实习任务上,本专业强调从学生、教师和学院三个层面实行教育实践评价与改进制度,不仅对学生在学科教学、班级管理、调查研究、师生关系、学校文化创建等方面提出任务要求,同时也要求学院领导、实践教学指导教师、班主任和辅导员到各实习学校巡查、座谈、调研,了解师范生在基地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反馈.在学生层面,我们要求学生进行教育见习、实习、研习时要分别填写《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教育见习成绩评定表》、《实习手册》和《惠州学院学生实习小结表》,记录下教育实践过程中的体会、收获和自我评价,以及实践指导教师的意见和评价等,以此检查学生参与教育实践的成效.在教师层面,则要求指导教师在带队参加实习活动后,要撰写实习工作小结,分析本小组的实习活动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在学院层面,实习活动结束后,学院必须提交实习总结报告,全面分析实习活动的组织、成效等情况,从而为后续的实习活动提供改进思路.

教育实习强调过程管理与监控,师范生在去实习学校之前,先进行校内试讲、校内指导教师的点评,提升对教学内容的理解能力和教学设计水平;在实习学校,校内与校外指导老师一起开展备课、课堂观摩、课前试讲、课后点评等方式,对各个环节进行检测评价.为保证教育实践评价的客观公正,本专业注重学生见实习过程性材料的积累.要求学生实习结束后,必须提供教案、教学视频、教育调查报告等多种原始材料,作为评价学生实习成效的基本素材.同时,推进评价主体的多元参与,每一位学生的实习鉴定,都要经过自我评价、实习小组评价、实践指导教师评价、带队指导教师评价和学院评价等多重环节的评价.评价从践行师德、学会教学、学会育人、学会发展四个养成体系方面的提升状况进行综合性评价.近年来,实习基地学校的指导教师和负责领导对本专业的师范生实习情况评价优良.

在个别化教育方面,从多个途径保证学生的教育与实践质量.一是数学学科教育类课程的实践教学强调个别化教育指导与分层教学.如《数学教育学》《初等数学研究》《课堂教学技能综合训练》等课程,以小组为单位共同完成课程任务(微课与PPT制作、模拟课堂、说课、说题等),小组成员注重合理分层和性别搭配.二是本专业在师范生见习、实习方案中对实践指导教师提出了明确的个别化教育和指导的要求,要求教师能根据师范生的个别差异,实施个别化教育和指导,以保证学生在毕业前基本具备中学教育岗位所需的实践能力.三是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与质量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毕业论文是对师范生四年学业水平的综合反映,较全面反映了他们的实践和教育教学反思能力.本专业严格执行《惠州学院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要求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个别化指导,严把“选题关”“过程关”“答辩关”与“抽检关”.

3 教育实践“双导师”制度落实情况

3.1 完善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度与具体措施

数学与统计学院参照《惠州学院双导师制实施办法(讨论稿)》《惠州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惠州学院遴选师范生校外导师的通知及附件(新)》《惠州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实习管理办法》,以及师范生实践能力培养的实际需要,确立了高校教师与中学教师共同指导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度.由我校和实习基地学校共同遴选一批实习学校骨干教师担任指导教师,与我校专业导师组成实习指导联合小组,加强教育实习指导工作.并通过“嵌入式教学”“中学名师进大学课堂系列活动”等形式,聘请校外优秀指导教师来参与数学教育课程的实践教育教学工作,从而使学生理论学习与实践感悟有机结合,以促进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的提升.另外,为不断提升实践指导教师的指导能力,学院一方面注重通过观摩中学课堂教学等途径,发展校内指导教师的实践能力;另一方面通过课题申报与论文撰写专题讲座、交流研讨或依托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等方式,提升中学指导教师的理论水平.

3.2 对“双导师”协同育人、有效履职的考核与支持办法

学院根据学校的相关文件制定了《惠州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师教育课程导师年度考核表》,要求学生对校内外实习指导教师进行评价,同时也对外聘导师的讲座进行即时评价.对中学实践指导教师的工作给予相应经济报酬,学院还联合实习学校评选优秀校外指导教师,并从中选聘为学校兼职教师给予一定的荣誉.学院对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校内指导教师的工作予以量化,《数学与统计学院绩效分配方案》也体现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绩效.

通过相应的奖励措施与定期的考核,本专业认真做好高校实践指导教师和中学实践指导教师的选聘工作,已建立了相对稳定的优秀“双导师”队伍.通过连续多年的选聘,本专业已拥有一支数量充足、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实践指导教师队伍,其中中学教学实践指导教师近200名,兼职教师21人,本校实践指导教师13名.现有的中学实践指导教师数量,能保证每位中学指导教师指导实习生人数不多2人;现有的高校实践指导教师数量,能保证每两个基地学校有1位指导教师.此外,数学与统计学院还拟订了责权利明确的教育实习三方协议,由高校实践指导教师、中学实践指导教师、实习生共同签订,以进一步明晰并落实各自的责任和权利.

4 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4.1 校外导师队伍的选聘与考核有待加强

近年来,本专业与中学教师建立了校地联盟数学教师教育共同体,设立了高校与中学的“双导师”培养名单,积极推进合作育人、合作研究、合作培训、合建队伍共同提升职前职后教师队伍综合素质与区域教育教学质量.本专业的校外教育实践指导教师人数充足,每个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2人,能较好地保证师范生的实习质量.但学院对“双导师”的相关制度及其过程管理与考核评价的落实做得还不够细致,对“双导师”的工作计划、工作记录与成效评价等过程管理环节比较薄弱,且对“双导师”的定期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较少.

接下来要进一步优化校外教育实践指导教师的指导性文件,明确校外教育实践指导教师的遴选要求和标准,使整个过程管理更加制度化、具体化且可操作性强.具体措施上,鼓励本专业教师与中学教师开展面向基础教育的合作研究,通过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及共建国家教师教育实验区等建设经费,对本专业教师与中学教师合作开展的研究给予配套经费支持和奖励;以申报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与课题为中介,加强高校与中学的进一步合作与交流;通过联合申报优秀教学成果奖等方式整合双方优质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与合作共赢;定期邀请国内外知名基础教育专家开设专题讲座或辅导报告,对双导师进行集中培训;创造条件鼓励双导师走出去,进行调研、研修、深造和交流.

4.2 专业实践与社团活动效能有待提升

本专业积极鼓励学生广泛开展课外实践活动与社团活动,使教育实习、见习、研习活动与社会实践活动和社团活动等紧密结合,提升师范生的综合能力.如:积极组织实施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和实践教学项目、暑期社会调查与支教活动、各类各级教学技能比赛等.但缺乏有关专业实践与社会实践活动的规章制度以及管理办法,过程管理和考核评价方程还需进一步具体细化以更具操作性.接下来,学院将加快出台相应的配套文件,从制度层面上保障课外专业实践活动与社团活动的有效开展.并进一步强化高校指导教师和实践基地的沟通和联系,重视评价机制与方法的学习、培训与研讨,规范专业实践、社会调查与社团活动的形式、组织和管理,使师范生通过第二课堂提升专业技能与综合能力.

4.3 教育实践过程管理与评价有待优化

学校和学院重视教育见习、实习与研习,三者互相贯通融于教育理论与实践学习的各个环节;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和教育研究一体化,与课堂教学、理论学习等教育环节有机衔接.但对教育见习的过程管理和考核评价标准还缺乏规范性,缺少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管理办法;对教育研习的整体监控和考核还缺乏系统的管理和规范;对教育实习的过程性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者、校内外指导教师、学生和实践基地学校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少有对评定教育实践目标与毕业要求等问题进行研讨并留下记录.教育实践教学大纲修有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而做相应的修订,但未有进行修订记录和撰写修订报告.

在后续的改进中可从三个方面着手.首先,持续规范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强化过程管理与评价,要求相关负责人完善工作记录与报告.其次,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指导教师和实践基地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进一步完善指导教师遴选机制与管理办法,选拔一批负责任、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实践教学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参与指导专业实践教学工作.再次,加强专业教师,特别是学科教学论教师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学的深度合作,强化指导教师与实习生、高校指导教师和实习基地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共同指导师范生的实践教学;进一步引导实习生认识到教育实习工作的重要性,处理好实习与考研、考编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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