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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文物建筑的保存现状与保护利用研究

2020-07-21杨星星

惠州学院学报 2020年3期
关键词:宝安区文物保护街道

杨星星,赖 瑛

(惠州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广东 惠州 516007)

宝安是深港文化之根,是“粤省屏藩,全广门户”.东晋咸和六年(331),析番禺设东官郡宝安县,为宝安建县之始.宝安建县后的一千多年间,留存了丰富的地上、地下文物古迹,数量列深圳各区之首,这些珍贵的文物古迹正是深圳城市的文化根基,是深圳的历史文脉的集中体现.

1 宝安区文物建筑基本情况

因行政区划不断调整,现在的宝安区较原宝安县所辖范围已大大缩小,总面积约392平方公里,是深圳全市十区中面积最大的行政区,地域面积占深圳全市面积约20%.现宝安区下辖新安、西乡、福永、沙井、松岗、石岩等6个街道.至2019年1月,宝安区内已被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共计290处①,其中文物建筑②248处.文物建筑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49处,文物建筑密度达到0.755个/平方公里.总体而言,建筑文化遗产资源较为丰富.

从分布情况来看,六个街道当中以沙井街道最多,共有90处;新安街道的现存数量最少,仅存6处,其余几个街道文物建筑数量相对均衡(图1).新安街道数量较少主要是因为该街道为宝安区行政中心所在处,城市化程度较高有关.而沙井街道数量较多主要是因为该地历史上开发较早,传统村落较密集,且城市化建设水平相对较低.所有文物建筑中,年代最早的是宋代的龙津石塔,年代最晚的是1999年的福永万福壁;按始建年代分,清代之前有5处,清代有191处,民国时期有44处,1949年至1978年间有4处,1978年后有4处,分别所占比重为2%、77%、17.7%、1.6%、1.6%.按建筑风格分,传统风格有231座,近代风格有9座,现代风格有8座,从这一数据来看,传统建筑占有比例最高,占文物建筑总数量的93.1%;在传统建筑当中,有祠堂、家塾(书室)、庙宇、碉楼、民居、当铺、塔阁、水井等类型,其各自所占比例见图2.在传统建筑当中,清代和民国时期建筑为主体,占比达97.8%,这主要是由于清初的禁海迁界③,使得明代以前的建筑物大多被毁.在所有传统风格文物建筑中,属于广府民系有179座,客家民系有52座,广府民系建筑占大多数,客家民系建筑仅分布于西乡街道和石岩街道,这也与宝安原住民主要为广府民系相契合.

图1 宝安区各街道文物建筑数量分布图

图2 传统建筑中 各类型数量图

2 宝安区文物建筑价值评估

文物建筑与其它建筑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其具有文物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条明确将文物建筑的价值归纳为历史、艺术和科学三方面的价值.宝安区文物建筑在三大构成价值上表现突出.

2.1 历史价值

陈志华先生曾指出,“文物建筑是精选出来的携带历史信息最丰富、最典型、最重要的建筑,或者所携带的历史信息在历史信息系统中起特殊关键作用的建筑.它们是历史的实物见证,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它的文物建筑的总体,应该全面地、系统地记载这个国家或地区的历史.由文物建筑构成的史书,不仅是建筑本身艺术史和技术史,而应该是百科全书式的历史[3].”从代表性和丰富性而言,现有宝安区的文物建筑在类型上已形成一个较完整的系统:古建筑中有祠堂、家塾(书室)、民居、炮楼、庙宇、水井、塔阁等多种类型,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中有民居、炮楼、粮仓、办公楼、厂房等类型.这些文物建筑时间跨度大,上至南宋嘉定十三年(1220)的龙津石塔(图3),下至1999年改革开放时期的福永万福壁(图4),不仅较全面反映了农耕文明时期宝安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方面的发展变迁,也一定程度记录了近代及至改革开放后宝安社会发展变化.

图3 沙井街道沙四社区龙津石塔

图4 福永街道万福广场处万福壁

2.2 艺术价值

艺术价值是指文物古迹作为人类艺术创作、审美趣味、特定时代的典型风格的实物见证的价值,是文物建筑所具有的既能够作用于人的理智,又能够诉诸于人的感官和情感的审美的价值[2].

文物建筑艺术价值首先表现在建筑自身的艺术特质,如建筑本身的空间、尺度、比例、光影、明暗等.以沙井街道新桥社区曾氏大宗祠为例,就是以多进主体建筑加以牌坊、踏步、侧廊等形成一个等级明晰的递进空间,在体现中国传统礼制文化的同时又表现出建筑空间艺术特征(图5).另外,很多文物建筑与古村落一起构成的传统村落空间形态也表现出较高的艺术价值,如福永街道凤凰古村,整个村落位于前低后高的坡地之上,麟圃家塾、协和家塾、拔茹书室、捷卿祖家祠等公共建筑位于村落前排的核心位置,村落民宅以横平竖直的巷道相隔排列于后部,形成如梳子般整齐划一的规整布局(图6).

图5 沙井街道新桥社区曾氏大宗祠

图6 福永街道凤凰古村俯瞰

同时艺术价值也表现在依附于文物建筑的各种类艺术品,如壁画(图7)、雕刻(图8)、灰塑等(图9).这些装饰手法与丰富的装饰内容不仅是本地区文物建筑艺术的重要表现手段,更是居住在其中的先民最深层的心理祈求的隐喻投射和特定的观念指向.

图7 福永街道茅山公家塾内八仙图壁画④

图8 沙井街道曾氏大宗祠前堂前檐梁架

图9 福永街道协和家塾正脊灰塑

2.3 科学价值

科学价值是指文物建筑见证它所产生、使用和存在、发展的历史时间内的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和知识状况的价值.它所包含的具体内容一是文物建筑本身所记录、说明的各方面的建造技术,包括选址、规划布局、设计、选材、原材料加工、构件加工制作、施工组织与管理多个方面;二是能够作为科学技术史和多这方面的专门技术史的实物资料;三是曾经作为历史上某种科学技术活动的空间、场所,见证了该活动、事件的发生和进行[2].

就宝安文物建筑而言,其科学价值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表现在其聚落的科学布局上.尽管现存文物建筑的周边环境大多已遭受破坏,但仍有一些村落总体布局保存较好:这中间不仅有广府的梳式布局,如福永街道凤凰古村(图6)、沙井街道新二古村,也有客家排屋式布局,如西乡街道的九围古村(图10).其次,那些有幸保留下来的文物建筑是本地区历史建筑在建造工艺、技艺方面的珍贵遗存,是研究各历史阶段的建筑营造水平的重要实物资料,其科学价值因此更为凸显.

江西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的要求,全力服务脱贫攻坚工作。2017年,省财政厅着力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做好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整合,不断提高财政扶贫工作上台阶。

图10 西乡街道九围古村俯瞰

3 宝安区文物建筑的保存状况

3.1 较多文物建筑存在严重结构安全隐患

宝安区文物建筑现状保存情况不容乐观.2018年,笔者在对区内所有的文物建筑进行实地踏勘后,发现存在严重结构安全隐患、亟待修缮的文物建筑共有99座,占所有文物建筑总数的近四成.在所有这些急需维修的文物点当中,祠堂占44%,庙宇占7%,民居占12%(图11).

图11 亟待修缮文物建筑各类型比例

如此之多的文物建筑存在严重结构安全隐患的原因是什么呢?首先,是因为在新的时代,原有宗族观念与过去相比已经明显弱化,而很多传统建筑已不再具备原有功能,这便使得它们长期空置,在出现一些小问题的时候没有得到及时保养维护,而使建筑损坏程度日趋加剧.其次,就是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不够.由于这些文物建筑中的有很多产权归属于私人所有,在文物保护意识不高的情况下,业主对文物建筑出现一些结构安全隐患常常是置之不理,甚至于希望它们早日坍塌以便重新在原地兴建一栋现代建筑.在调查过程当中,很多村民对文物保护的概念和文物的价值理解不到位,对祠堂、庙宇等公共建筑他们或许会觉得它们是文物,但对自己的祖屋却没有这样的想法,认为它不过是一间破屋子,哪里谈得上是文物.

3.2 文物建筑真实性评估总体一般

真实性是指文物古迹本身的材料、工艺、设计及其环境和它所反映的历史、文化、社会等相关信息的真实性[1].根据调查,宝安区文物建筑的真实性总体一般,以文物建筑中的祠堂为例,在无结构危险的54座祠堂当中,只有9座真实性评价较高,占比仅18.5%.个中原因是村民在维修村中祠堂过程中,没有意识到文物建筑修缮的独特性,未依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去维修祠堂,如未聘请具有文物勘察保护工程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和施工,因此最后修缮效果往往与原有历史风貌相距甚远,最终保护文物变成了“保护性破坏”(图12).从调查结果来看,宝安区也有一批文物建筑的真实性较好.这是因为这些文物建筑保护工程是由政府主导且项目经费均由政府出资.在这样的背景下,保护工程的设计、施工到监理全部环节都严格按照文物保护的有关法规进行操作,自然文物古迹的真实性就得到了保障.

图12 西乡街道铁岗社区黄氏宗祠

4 宝安区文物建筑的保护利用策略

4.1 加强文物建筑的学术研究

早在半个世纪前,梁思成先生就说“以测量绘图摄影各法将各种典型建筑实物作有系统秩序的纪录是必须速做的.因为古物的命运在危险中,调查同破坏力量好像在竞赛.多多采访实例,一方面可以做学术的研究,一方面也可以促社会保护”[4].目前,宝安区各级文化部门已经在基础资料整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出版了一批文物集、文物图志等文献资料,但这些成果多限于基础资料整理、实例介绍和文字描述,而非该地区文物建筑的较系统地学术研究.笔者认为,资料的收集整理固然重要,然而相关学术研究却更为重要.研究的目的就是要尽可能弄清这些文物建筑所携带的历史信息的意义和价值,有了这些才能够准确评估区内文物建筑之文物价值,为后期保护措施与利用策略的制定提供学术支撑与理论参考,为文物修缮保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4.2 健全文物保护管理制度

我国目前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文物保护法规体系,而关键在于地方如何落实.针对宝安区的实际情况,应尽快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建立起一个完善的、高效的文物管理体制.

第一,必须通过经常性的反复的普查,建立并不断完善文物建筑的名录.这名录必须贯彻系统观的认识论,以使得文物建筑名录能形成对地域历史见证的系统化.普查结果应当建立记录档案,并对其中具有重要文物价值的,尽快制定保护措施,并告知其所有者或使用者,妥善保护.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很多文物建筑还没有设置保护标志碑,住在周边的居民亦没有得到必要的告知,村民对于这些文物建筑存在和需要保护毫无概念.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文物四有”要求,对已列入文物点的文物建筑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严格管理.

第二,要把对文物建筑进行经常性的观察和监视放在第一位,及时排查一切可能导致文物建筑受损或破坏的隐患,避免后期大规模修缮.对文物建筑的任何一次比较重大的修缮,都不可避免地会导致一部分有意义的历史信息的消失.事实上,文物建筑只要做好平时的保养维护工作,几十年都可比较完好的保存.

第三,要加强文物法宣传力度,提高民众文物保护意识.一方面,积极向文物建筑业主及周边居民、村民宣传古建筑物的文物价值,增强他们的文物保护意识,动员群众参与保护.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对文物建筑起到更有效的监管作用,并积极防止木雕、砖雕、石雕等建筑构件被盗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定期对基层文物管理工作人员进行文物知识培训,提高基层文物工作人员的文物素养,并设立绩效考核机制,调动基层文物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

第四,加大文物建筑修缮资金的投入.《文物保护法》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目前,国务院和广东省针对国家级和省级文保单位的保护均设立了文物保护专项基金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广东其它地市如广州、东莞也设立了文物保护专项基金和制定了有关使用规定.宝安区目前有二百多处文物建筑,一年仅一百多万元的文物保护专项经费捉襟见肘,面对文物建筑日益破损严重的局面,宝安区应当尽早设立文物保护工程专项基金,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大力推进文物建筑的修缮工作.由于宝安区文物数量大,限于财力限制,可以借鉴其它地方制定《文物保护工程补助经费办法》,一方面,可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文物保护筹集更多的资金;另一方面,通过此办法,对民间集资进行的修缮工程实施有效监管,防止破坏性修缮工程的出现.

4.3 探索保护与利用的有机结合

合理利用是一种积极的文物保护方法,通过合理利用,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文物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文物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是辨证统一的关系,保护是利用的基础,而利用是保护的动力,这之间需要注意“度”的把握,所以我们提倡“有效保护、合理利用”,《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第四条也规定“文物古迹应当得到合理的利用.利用必须坚持以社会效益为准则,不应当为了当前利用的需要而损害文物古迹的价值”.

笔者以为实现保护良性循环,文物建筑有效合理地利用无疑能够使得其得到应有的日常保养性维护,从而达到其延年益寿的目标.而下述积极合理的利用方式易于接受也较为可行.

第一,延续文物建筑的原有功能.在宝安区文物建筑当中,祠堂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传统家族祠堂最重要、最主要的功能就是祭祀祖先.祖先崇拜“是世界文明史上任何一个民族都有过的信仰,但随着原始社会的终结,祖先崇拜被抽象的形而上的神取代……只有中华民族一直在民族认同感中延续发展着他们在原始社会末期形成的炎黄祖先崇拜,这种宗教信仰延续不断地与中华文明相伴随”[5].世界四大文明仅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从未中断,可以说祖先崇拜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正所谓“慎宗追远,民德归厚矣”.

试想如果这些祠堂仍能保留其本身所赋予的功能,慎终追远、敬宗收族,则可以起到加深家族内部的联系与团结的作用.在祠堂中进行祭祀祖先活动时、在祠堂内进行家族内部如婚丧嫁娶等事务处理时,族群内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得以加深、家族的凝聚力得以提升.在历史上,每个家族都有自己引以为傲的先贤,对家族成员来说,每一次祭祀祖先都是学习历史先贤、激发爱国爱乡的教育时机.乡土教育的重要性已逐渐受到社会的重视,而乡土教育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热爱自己的族群,如何热爱?祠堂就为大家提供了一个绝好的途径和场所.

对于被列入文物点的民居则可以适当改建自用.改建自用是指原住民为适应现代生活需求而对民居进行增设室内厨房、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内装饰等改造以改善居住条件,供原住民自己用以居住.当然,传统民居在内部功能等方面已无法适应今天开放型社会的需求,良好的通风采光成为必须,独立的现代化厨房、卫生间等基础设施配套是保持卫生的基本条件.所以,我们可以在修缮时,注意民居在不改变整体布局、保留原有历史风貌的前提下增添设施、改变内部使用功能以更适宜现时的使用要求.比如,在不破坏整体外观的情况下,有节制地开设一些窗户,对宅内空间进行适度的装修,改善居住条件,改造或者增加厨房厕所等附属用房等.这既切实可行,又可延长这些传统住宅的使用寿命,同时又能尽量维持原有历史风貌.事实上,由于宝安很多原住民已具有相当的经济实力,要使他们搬回原有老宅内继续居住已不太现实,但是若在积极修缮后,对租住户的居住行为加强管理,继续将房屋对外出租未尝不是一种可行的方式.

第二,将文物建筑原有功能进行转换.将一些文物建筑经适当改造,开辟为博物馆、纪念馆是对建筑文化遗产和文物建筑内展览的物质或非物质遗产双重保护的有效途径.这一方面,宝安区文化部门已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以松岗街道燕川村为例,该村是个文物建筑与革命历史均丰富的村落,有素白陈公祠、泽培陈公祠等多间祠堂是中共早期领导革命斗争的旧址.深圳市和宝安区文物部门就投入资金对其进行维修,把素白陈公祠改造成中共宝安县“一大”会议纪念馆,将泽培陈公祠作为宝安抗日纪念馆分馆使用.

除此之外,文物建筑还可作为村民活动中心、村委办公室、图书馆、阅览室等多种功能的开发与利用,将村中的多个祠堂以不同的功能展现.如沙井街道的万丰村,潘氏宗祠、述冈祖祠、圣学祖家塾等就分别作为村民活动中心、经济合作社、图书室等使用.这样做不仅可以为该村节约一笔建设经费用到更需要的地方,而且也实现了文物建筑的保护.同时由于回到大家熟悉的老屋内办公,村民与文物之间、村民与村民之间的感情无疑得到加深,也一定程度起到社会稳定的辅助作用.

注释:

①具体名单详见深圳市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官网.

②文物建筑系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古建筑以及近代现代重要代表性建筑等”.参见国家文物局《文物建筑开放导则(试行)》(2017).此处文物建筑指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不可移动文物的古建筑和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两大类别.

③清顺治十八年(1661),清政府为防御郑成功与东南沿海群众联合抗清,发布了“迁海”命令,大规模地将沿海居民迁入内地,厉行海禁.“迁界令”强令北起辽东南至广东沿海居民内迁50里.因清政府认为未达至预期效果,于康熙三年(1664)“再迁30里”.至康熙二十二年(1683)清政府平定台湾后,迁海区全面展界,“迁界”共历时23年.

④该壁画作于清嘉庆年间,是深圳境内现存最早的壁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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