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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法制史上首部以“典”命名的法律问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特色与亮点

2020-07-21◆钟鹤/文

上海质量 2020年6期

◆钟 鹤 / 文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宣告了中国“民法典时代”的到来。

作为我国民事法律的集大成者,这部以“法典”命名的新中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民法典》)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是中国民事法律制度走向完备化和科学化的显著标志。它通过对现行民事法律规范的系统整合,充分响应人民的利益和诉求,具有纲领性、基础性、典范性特征,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总规矩”。

“人格权”为重中之重

《民法典》分为总则、分则两大部分,共7编、1260条、10万余字,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总则确定了民事主体的地位和范围,规范了民事权利的行使方式,明确了民事权利的保护期限;分则具体围绕“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民事法律的核心内容而展开,详细严密地体现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确认和维护。其形式、形成与内容,皆蕴含中国特色与智慧。

传统的民法典体系,以法国式的三编制(人-财产-取得财产的各种方式)和德国式的五编制(总则-债法-物权-家庭-继承)为代表,而中国《民法典》在形式上采用了独特的七编制结构,新增了单独的合同编、人格权编以及侵权编。这是中国《民法典》的重要创新。

其中,以人格权的独立成编最为引人注目,是重中之重,充分彰显中国《民法典》“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时代特色,由此成为中国《民法典》最为重要的结构创新和内容创新,在世界民事立法发展历史中属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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