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案件的查处
2020-07-21黄飞翔朱进华张志帅
河南畜牧兽医 2020年12期
黄飞翔,朱进华,张志帅,李 峥
(1.河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 郑州 450008;2.河南省动物检疫总站)
1 案件来源
2017 年9 月,接农业部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河南某达科技有限公司监管的函》,要求对该公司生产的驱虫散等兽药加大抽查力度,重点进行有关非法添加物质的检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违法行为。
2 案件调查情况
2.1 安排部署情况
接交办函后,河南省畜牧兽医执法总队直接派出执法人员对河南某达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对在库产品监督抽检送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检验,重点检测有关非法添加物质,同时发函要求各省辖市、各省直管县市对辖区内排查,发现相关产品依法进行固定送检。此外,畜牧部门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申请提前介入开展联合调查。
2.2 涉案公司基本信息
经查,工商营业执照上显示该公司住所位于豫北某县韩董庄镇,2015 年1 月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证号为(2015)兽药生产证字16×××号,兽药GMP证书为(2015)兽药GMP 证字3×号。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某胜,股东为王某胜、宋某鹏、杨某坡和马某亮,2017 年杨某坡负责公司管理。
2.3 非法添加调查情况

2017年8月,河南省畜牧兽医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在第三季度兽药监督抽检时于该公司成品库抽检的硫酸黏菌素可溶性粉,河南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按照农业部公告第2451号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该批次兽药含有乙酰甲喹。
2017 年10 月,豫东某县执法人员在该县卫东兽药饲料门市部抽检的标称河南某达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驱虫散,产品批准文号为兽药字16×××5089,生产批号为20170301,河南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按照农业部公告第2571号进行检测,检出非法添加物质,检测值13.2 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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