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销售的法律规制
2020-07-13陈岚东华理工大学法学院
消费导刊 2020年27期
陈岚 东华理工大学法学院
一、有奖销售的概述
有奖销售是指商家为了增加某种商品或者服务的销量时,在在售商品或服务之外向消费者提供其他具有经济价值的物品或者服务。
有奖销售有两种不同的分类,根据获奖人数的范围与发放奖品方式可以分为附赠式有奖销售和抽奖式有奖销售。附赠式有奖销售是指商家在销售产品或服务的时候以附带的方式向所有购买者发放奖品,包括向消费者提供一些具有经济价值的物品或金钱的行为。抽奖式有奖销售是指通过随机的抽选,选中部分消费者赠送一些具有经济价值的物品或者金钱,抽选的方式有抽签、摇号等,具有偶然性。
二、不正当的有奖销售
不正当的有奖销售是指商家违反民法上的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利用具有经济价值的商品或者利益吸引顾客来消费,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破坏市场的经济秩序,损人利己的行为。
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表现形式有:
1.欺骗式有奖销售。它违反了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是一种不正当行为,它实际上并没有向消费者发放奖品的意思,却告知消费者有奖,或者中奖人员是商家事先串通的,也就是俗称的“托”。
2.利用有奖销售的方式来推销质次价高的产品。它的违法性就是利用有奖销售实现其将质次价高的产品售卖出去的目的,而不在于有奖销售本身。
3.巨额抽奖式有奖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抽奖的最高金额不得超过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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