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及解决对策—以安徽省巢湖市为例
2020-07-13何业明中共巢湖市委党校
消费导刊 2020年27期
何业明 中共巢湖市委党校
一、巢湖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概况
农村集体经济是农村集体成员利用其所有的资源要素,通过合作与联合实现共同发展的一种经济形态,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农村的重要体现。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对于整合乡村资源、增强党在基层的执政能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带动农民增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意义重大,但是比较而言我们巢湖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不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非常明显。巢湖市位于安徽省中部,系安徽省直管、合肥市代管的县级市,市域面积2046平方公里,户籍人口92万,辖12个乡镇、5个街道办事处,在巢湖市农村145家村居中,2019年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总收入只有2640.85万元,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上的村居只有29家,占比20%;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下的村居有116家家,占比80%,其中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居有36家,占比24.8%,不乏2万元以下的“空白村”。这种状况与国家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功能定位不相适应,也与推进巢湖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不相适应。
二、巢湖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
(一)规划滞后,发展思路不清
巢湖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尚未制定成熟,政策性的专门文件也很少见到,各村居也只是根据自己的经验摸索发展,重复建设,项目小、散、乱现象比较普遍,发展的随意性、盲目性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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