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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律援助困境与思考

2020-07-13赵璐璐中共桂林市临桂区委党校

消费导刊 2020年9期
关键词:法律援助权益群体

赵璐璐 中共桂林市临桂区委党校

农村法律援助是指对农村区域所采取的特殊援助方式,其必须结合农村区域被援助主体的知识结构和心理特征,采取适合的援助手段,从而确保援助的成果。由此,也意味着长期从事法律工作的专业人士,必须调整自身工作方式和思维,并转变沟通结构,否则将无法达成相应的效果。但是,显然相应的专业人士,以及构建援助体系的政府工作人员,并未有效结合农村特征展开相应工作,使农村法律援助最终遇到了困境。

一、农村法律援助存在的问题

(一)适合为农村服务的资源短缺。虽然在政策上可以吸引大量有识之士参与其中,但是,我国目前仍旧十分匮乏专注于服务农村,解决农村问题的法律人才。这也导致了大量法律人士进入到农村后,无法和村民进行沟通,也难以就农村问题快速得出处理意见,继而滞碍了法援的效率。另外,参与到法律援助的群体中,大多是大学或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其优势在于知识储备相对充足,并且因竞争优势确保了人才基础。而劣势则在于本身并不具备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也缺乏在事务律师和诉讼律师等专业工作的经验。由此,意味着难以对问题实现有效的解决。更为重要的是,农村需要法律的场所,大多是以纠纷的调节为主,较少出现诉讼和仲裁等情况。民事纠纷的调节,则需要契合地方文化开展,甚至涉及到民俗学的环节。而在该领域,我国目前并未有任何高等教育培养出对口人才,农村法援领域的人才匮乏程度也可想而知。

(二)村民法律意识、权利意识淡薄。法援工作的客观障碍,主要是在于农民群体对于权利意识的匮乏,缺乏维权主张的需求,即使在其权利已经遭到侵犯的情况下,也不会及时采取制止的举动。而在其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也多会采取暴力等手段进行解决,继而严重到自身的维权。所以,农村群体由于缺乏权利认识、权益保护、维权手段等相对专业的法律支持,使其在自我保障上遇到了较大的局限。另外,很多农民也因为“村霸”等威胁,使其不敢用法律武器主张自身的权益,在近期“扫黑除恶”的各地方多部门联合打击黑恶势力行动中,该问题也得到了有效的关注。但仍旧有农民群体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愿在法援的帮助下维护自身权益。

(三)农村地区法律援助保障措施的缺位。我国农村地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将大量精力放置于基础设施的建设上,如法援的平台,法律人士的招聘等,反而因此忽略了法律工作所需要的一些成本,例如诉讼成本等。而农村群体在诸如此类的成本认识上,存在着明显的不足,继而导致相应工作无法开展。另外,在资源提供方式,中央所能够提供的财政资源有限,各地方虽然积极推进,但是地方财政水平存在着差异。导致呈现出我国东部地区的法律援助保障水平较高,而西部地区则相对落后,甚至一些农村仍旧未进行覆盖。

二、完善农村法律援助的对策

(一)加强农村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对于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必须要采取机构化运营的方式。首先在选址方面,可以将镇级单位作为中心,借助中心辐射的手段,构建完整的法律援助机构。对此,在服务意识上可以参照农商行、农发行的经营模式,其在农村区域覆盖进行了大量的尝试,并探索出成本低廉但效率较高的宣传途径。虽然法律和金融分属两个领域,但在服务业态上却有着较高的相似之处。另外,在经营方面,农村法律援助机构需要通过政府资金的帮助才能够建立,但是,其也应当考虑到资金的重要性,尽可能在经营过程中实现自负盈亏。而其获取收益的主要方法,无疑是在于通过诉讼手段,帮助农民保障权益,同时获得相应的收益。

(二)构建农村法律援助的质量监控体系。目前农村法律援助难以得到有效实现,无法取得理想成果的主要原因,便是在于“重建设轻管理”,相关部门将大量的精力放于资源的建设过程中,以确保未来农村法律援助能够有效的实施。但是,却缺乏农村法律援助工作运营的考量,更未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这也导致一些法援工作者出现了逆向选择,如私下收取费用,再以农村法援机构对农户进行帮助等。另外,在缺乏监督的情况下,部分工作者的态度和意识都出现了一定的问题,继而影响工作的展开。所以,在当前背景下,必须要有效构建农村法律援助的质量监控体系,使监督管理工作能够得以有效实施。

(三)积极开展送法下乡工作。服务工作上,法援机构要考虑到被服务主体的特征,农民在法律认知、内容理解,以及对于自身权益的保护等层面,大多缺乏有效的认识。与此同时,农民普遍担忧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费用问题,这也是长期影视剧、媒体等信息媒介所导致的后果。所以,初期的服务工作,机构必须要做到深入,不仅要深入农民群体的意识,同时也要深入农民群体的生活,认识农民的思维特点,采取有效的沟通。直至农民产生法律意识后,机构便可以扎根于乡镇,进行辐射型服务。另外,农村法律援助机构,也要重视农村的普法教育,即除了日常法律问题的处理之外,也应当定期组织下乡活动,进行普法教育宣传,帮助农民群体认识到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结语:本文以农村法律援助建设工作为背景,在提出了现有问题的基础上,也指出了适合当前环境,以及能够有效解决对应问题的三点建议,以期本文的研究能够为相关领域的实践工作提供些许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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