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老子的“不争” 之德
2020-07-13崔竹青曲阜师范大学山东日照276826
名作欣赏 2020年17期
⊙崔竹青[曲阜师范大学,山东 日照 276826]
春秋战国期间诸侯并起、不断纷争,然思想和学术上却因此而出现了异常繁盛的局面。道家创始人老子是这一繁盛文化中表现得非常突出的一位思想家,他提出的许多思想成为中国思想文化中具有极强生命力的重要因子。特别是他提出的以“不争”为具体内容的“无为”思想,更是对中国广大民众、统治者乃至天地万物有着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成为人与万物重要的品德。准确把握老子所提倡的“不争”思想是我们解读老子思想的一个重要面向,也是理解天地万物和谐相处的重要支点,它是促进社会有序发展的重要道德品质。
一、不争为人之美德
人与动物最明显的区别之一是对“争”与“不争”的认知不同,对人而言,不仅知道“争”,更知道“不争”。在老子看来,在纷争的人类社会,“不争”应当是每个人具备的美好品德,这不是老子的凭空设想,而是有其合理性依据。从其积极方面来说,具有此种品德是人的内在要求,只有保持了“不争”的品德才符合“道”的规定;而从其消极方面来看,如果人们缺少了这种品德,则会出现同于动物之争而产生的种种问题和弊端,且这违背“道”的基本规律。
老子非常认同人具有“不争”之德,他认为“不争”是人之美德,如同“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道德经》第8 章)。“不争”就如同水之美德,其静也善,其动也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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