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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拉族村落社会经济变迁研究:基于纳哈隆村的研究

2020-07-12马英青海民族大学

消费导刊 2020年7期
关键词:来源耕地村民

马英 青海民族大学

纳哈隆村原名卡索,和列仁村并称为列仁卡索,属于阿什努乡撒拉族的聚居地。民间传闻纳哈隆村的撒拉族先民为马姓,于四百多年之前(明朝万历年间)自循化街子三兰巴海村迁出,进而在拉木峡藏托落脚居住。在几百年的逐渐发展过程中,马姓撒拉族主要以放牧为生,之后慢慢开始耕种。

一、纳哈隆村传统经济来源方式

纳哈隆村地处县境南部卡力岗山,与县城距离约为18km,海拔2200到2700米之间,地形主要为西北高、东南低,从西北朝东南倾斜,属于凉温半干旱气候。四个自然村分别处于四个大小不一的自然泉水坐落,泉水有时难以满足当地群众日常生活需求,目前依旧靠雨水生存,属于靠天吃饭的村落。此地区的农作物集中种植有小麦、青稞、豌豆以及马铃薯等,光照与气候环境不适合其他农作物生长,加之降水量不足,甚至能够用十年九旱来形容。由于地理位置较为特殊,植被较少,放牧也受到影响,近年来退耕还林政策的推进让耕地面积进一步降低,能够用于放牧的草原越来越少,2000年之后农业和种植业开始转向拉面经济,目前拉面经济属于该村群众的主要收入来源,大多数在武汉经营,少数在福建、云南等地,另外还有部分群众外出打工。

二、纳哈隆村传统经济来源方式的特点

(一)耕地面积日益减少,人口密度高,粮食产量不足,仅仅能够维持自给自足

1990年统计数据中,纳哈隆村拥有耕地总面积为504亩,人口约为600人,1990年县境汉族人口为6951人,1949年仅为2486人,相比提升了179.6%,如果根据这一数据来推导计算1949年纳哈隆村的人口,那么得出的结果为201人。若根据土地规模不变进行推算,1949年纳哈隆村人均耕地拥有量为2.5亩。同时参考《化隆撒拉族自治县志》中的内容,1952年实施土地改革之前,全县57.47%的中农人均耕地占有量低于1.94亩,每户通常有10亩左右土地。如此而言,当时纳哈隆村人均耕地拥有量也保持在2亩左右,普通中农家庭可能存在10亩左右的耕地。然而当时的环境下小麦产量并不是很好,1949年的亩产约为98kg左右,随后小麦产量慢慢增加,到1990年时亩产达到255kg,现阶段小麦亩产已经有500kg左右,一户中农若把所有土地都种植小麦,也只能够获得1000kg的粮食,基本能够维持一户(户均5.8人)一年的口粮,但基本没有余粮能够出售。

(二)劳动力的数量与农业实际需要之间存在矛盾

按照相关资料内容,1952年实施土地改革之前,根据阶级划分,占化隆全县人口41%的中农与贫雇农中的农业人口分别为中农人口综述的98%以及贫雇农人口总数的95%,代表了大多数人口投身于农牧业生产中,而当时中农人均耕地占有量为1.94亩,贫农人均耕地占有量是0.9亩,雇农人均耕地占有量是0.32亩。若按照上述人口数据比例进行推导计算,1949年时纳哈隆村投身农业的人口属于绝大部分,约180人左右,然而因为占有土地低于前文中所提到的人均耕地占有量,因此不可避免的会存在劳动力剩余的问题。站在社会经济环境的角度而言,1949年前后,化隆工业基本上属于家庭手工业,并非是雇佣劳工为主,县城内的商业发展也较为落后,城中的各个店铺基本上是小百货、布装以及食品杂货、铁匠铺等,雇佣劳动力非常少。因为过去的社会经济环境影响,纳哈隆村剩余劳动力不能够从事其他行业,他们仅仅能够固守自己的土地。(注:即便有极少数家庭投身于商业经营,但人数十分稀少,无法成为主要经济来源,所以在这里并不将其当成是经济来源方式进行分析)。黄宗智认为,家庭小农场并不会解雇本来的过剩劳动力,在生产关系以及人口过剩的影响之下,若不具备自家农场之外的就业机会,很多贫农家庭也不得不面临劳动力过剩的问题。传统的经济来源方式让纳哈隆村居民进行土地经营的目的不是为了发展,而是为确保家人的生存。

三、纳哈隆村经济收入结构发生变化

(一)2000年以来,纳哈隆村村民的经济收入结构出现了非常显著的变化

过去更加偏向于农业种植,但目前的主要经济来源表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包含了下面几种类型:

1.按照对101份(下同)调查问卷的结果统计,该部分收入约为调查对象总数的30.69%。

2.外出经营拉面馆或外出打工作为主要经济来源,其他收入为辅。该经济收入结构的家庭数量明显大于其他经济来源所占人数,逐渐演变为纳哈隆最重要的经济收入类型。按照问卷结果进行计算,此部分收入约为调查总数的47.53%。

3.将家庭经营性收入当作是主要经济来源,该类型收入现阶段并非纳哈隆村主要经济收入结构。按照对调查结果的计算,此部分收入约为调查总数的14.85%。

4.以经营性收入例如说投资拉面生意作为主要经济来源,此类收入是近年来慢慢产生的,按照调查结果进行计算,此部分收入约为调查总数的2.97%。

5.以政府救济作为主要经济来源,此类家庭约占纳哈隆村总户数的极少部分,按照调查结果进行计算,此部分为调查总数的3.96%。此处应当明确如下几点:首先是打工这部分收入,打工收入属于工资性收入,然而纳哈隆的村民把部分打工收入称之为工资,此类型“打工”的岗位相对稳定,合同期长且工作地点较为固定,收入能够按月足额获得,比如说在政府管理的宾馆做服务员,获得的即是工资;不固定、没有签订合同且并非按月进行结算的打工形式被称之为打工,比如说在工地打杂,在工厂做计件工等。即便二者的本质属性基本相同,但在村民心中的理解却不同,他们认为前者属于正式工作,后者属于临时工作;其次是“做生意”,对于纳哈隆村的村民来说,他们认为做生意即是申请正规的营业执照,具备固定铺面,那些无需政府批准而在自己家门口或者其他地方摆不固定摊位的不能称之为生意;第三是针对“主要经济来源”,即是近年来主要收入来源,并非是某年主要经济来源,仅仅注重某一独立的年份不能够体现出其代表性,在调查过程中有一户村民在2005年卖了一块地,获得8万元,但他说,此收入并非每年都有,我目前的主要收入就是靠拉面赚钱;第四是政府救济,纳哈隆村的8个社每年每个社平均给予3个贫困户指标,贫困户为整个纳哈隆村村民数量的13.7%,然而这部分村民的收入可能并不满足贫困标准,常常有低收入家庭占据贫困户指标。在进行调查的过程中,真正的贫困户很少;第五是纳哈隆村近年来开始出现将经营性收入当作是主要经济收入的农户,比如说投资拉面生意;最后是纳哈隆村在外打工的子女每年会不定期的为父母打上一笔生活费,然而数量并不是很大,在进行收入统计时可以忽略。

(二)在多元化的经济收入结构中,打工以及投资拉面生意属于纳哈隆村居民的主要收入来源,相比于农业种植来说更高

按照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进行分析,在进行调查的101户中,年收入超过1万元的为39户,而这里的32户(9.87%)主要以打工和投资拉面生意当成是主要经济来源,仅仅2户(5.13%)将农业收入当成是自身主要经济来源;年收入处于5000到1万元之间的为36户,而15户(41.66%)以农业种植作为主要收入来源,而21户(58.33%)将打工和投资拉面生意当成是主要经济来源;年收入不超过5000元的为26户,而14户(53.85%)将农业当作是主要经济来源,8户(30.77%)将打工作为主要经济来源。依靠投资拉面生意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户,年收入往往在5000元往上,而低于2500元的调查对象基本上是依靠农业以及政府救济。

(三)因为收入类型存在差异必然导致收入高低不同,收入类型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对经济状况的满意度

按照调查问卷统计结果进行分析,将打工和做生意当成是主要收入来源的家庭对自身经济状况更加满意,以打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包括48户,其中33户(68.8%)选择了对自身经济状况非常满意或比较满意;而将做生意当成是主要收入来源的包括15户,其中14户(93.3%)选择对自身经济状况比较满意。但是以农业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家庭普遍来说对自身经济状况都表现出一定的不满。从调查问卷结果能够了解到,以农业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包括31户,只有10户(32.3%)选择了对自身经济状况满意,其他18户(58.1%)选择了自身经济状况一般,剩下3户(9.6%)选择了对自身经济状况不满意。以政府救济为主的调查对象都选择了不满意当前的经济状况,在调查过程中有4户选择了这一选项。

四、纳哈隆村经济来源方式变迁的成因

1990年,纳哈隆村共计耕地面积504亩,户数141户,总人口562人,户均人口为4人左右,户均耕地拥有量为4亩,人均9分地。如果按照一户包含4口人,拥有4亩耕地进行计算,若把所有耕地都种植小麦,同时复种其余农作物,每年每户能够收入小麦为1020kg(1990年纳哈隆村记录小麦亩产为255kg,当时小麦的价格为0.8元/kg),减去农业税(1990年化隆县农业税亩均负担主粮5.9kg,税金为3元)和农业成本(以最接近的参考村为例,每公斤小麦成本大约在0.35元左右)之外,每户每年能够余粮975kg左右,加之其他农作物带来的收入能够满足一家四口一年的基本生活需求。

近年来现代城市的建设发展,国家越来越多的征用土地,纳哈隆村的耕地面积进一步减少,土地分布更加分散,甚至还有些耕地处于宅基之中。另外,纳哈隆村人口逐渐增加,因为土地面积的束缚,土地产出有限。到2005年,纳哈隆全村实际上应用在耕种中的土地面积为400亩左右,共计户数176户,总人口670人,平均每户拥有耕地2.3亩,人均已经不到6分地。假设一户有4人,拥有土地2.3亩,若把所有土地都种上小麦,随后复种其他农作物,最终能够收获小麦805kg(结合实际的调查了解,现阶段纳哈隆村小麦亩产为350kg,而小麦收购价格为1.4元/kg),除开其中的成本(每亩成本约为200元左右),每户每年能够得到余粮390kg左右,另外还有种植其他农作物所带来的收入以及收成不能够满足全家生活需求的口粮(若加上近年来价格提升的因素,则村民所面临的生活困难会显著提高)。

五、纳哈隆村农民的支出特点

(一)食品消费属于首要消费

在所有1010份调查问卷中,其中的支出项目都列出了食品支出,这代表不管是村民是否从事农业生产,购买食品依旧是全部家庭的必要支出。从中能够了解到,纳哈隆村村民经济生活的具体情况,一方面是即便从事农业生产的家庭也不能够满足自身家庭的基本食品需求;另一方面是村民经济来源结构更加多元化,不单单仅仅是农业生产一种,而此时食品支出就变成了客观的必然事实。

(二)一些村民不再投入农业

通过调查问卷结果能够了解到,在针对101户家庭进行调查时,其中34户(36%)的家庭并未投入到农业生产中,这一结果和近年来纳哈隆村村民经济来源结构多元化发展具有紧密联系,部分农户开始投身于打工或者做生意中,其消费中并不存在农业支出项目。

(三)大多数家庭在支出消费后,依旧存在节余

结合调查结果,其中的101户家庭有54户(53.5%)年收入超过消费支出,存在节余;但依旧有43户(42.5%)的家庭收入和支出保持一致,收入只能够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另外还有4户(4%)消费支出超过了年收入,是其中的负债家庭。虽然收入处于1万元关口,但始终还是有22户家庭收入和支出减扣后存在节余,但也能够了解到纳哈隆村村民生活相对节省。

(四)村民消费更加强调商品的实用性与廉价性

通过调查了解到,更多村民在购买商品的过程中都更加强调商品的实用性,物美价廉属于村民最终决定购买的重要标准。他们家里的各种电器产品其外观和功能都大同小异,家具的外观也较为相似,并未凸显出个性化风格,家里的装饰风格也十分相像。

六、影响纳哈隆村农民支出的因素

(一)收入直接决定最终支出,收入提高,村民消费能力提升,收入降低,消费能力降低,二者属于正比关系

结合此次调查的101分问卷结果,纳哈隆村村民消费支出和收入之间表现出正相关性,收入相对更高的家庭,其消费支出也相应更多,收入较低的家庭其消费支出也更少。根据上文中的分析,纳哈隆存高收入家庭的年平均收入为25000元左右,中等收入家庭年平均收入为10000元左右,普通收入家庭年平均收入不足1万元。数据表明,纳哈隆村年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一共62户,年消费支出通常来说处于2500到1万元之间,其中消费支出处于2500到5000之间的家庭共计21户(33.9%),年收入超过1万元的家庭共计39户,而消费处于5000元到1.5万元之间的家庭为36户(92.3%),消费支出大于1.5万元的仅为1户,收入超过2万元。

通过计算分析纳哈隆村村民2005年年收入和消费支出的数据能够了解到,家庭收入和消费支出系数为0.337,代表了二者相互存在正相关关系,然而二者的线性关系不是很强。这主要是由于干扰家庭收入通常会包含各种不同的因素,不单单是年平均收入,同时还有消费欲望等等。

(二)纳哈隆村村民收入不高,增长速度较慢,消费能力有待提升

虽然我国政府从2006年就开始取消征收农业税,纳哈隆村的很多村民也纷纷参加医保,这些方式有效降低了纳哈隆村居民的生活负担,但因为整体收入水平不高,无法支撑村民进行过多的消费支出。纳哈隆村人均收入依旧还和农村整体人均收入存在差距,无法达到全国农村地区人均收入的20.3%,不存在较高收入群体,不能够增强其购买力,消费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比如说修建住房,按照开展的问卷调查活动结果,在参与调查的101户村民中,有27户(26.7%)目前居住的房屋是十年时间内建设的,而还有36户(35.6%)居住的住房是二十年时间内建设的,另外31户(30.7%)居住的住房建成时间超过了20年,只有7户(7%)的住户目前的住房修建时间是五年之内。针对住房修建时间二十年和超过二十年的67户住户展开深入调查,发现42户并未制定未来新的建房计划,这其中的关键在于缺少充足的资金修建房屋。

七、总结

总而言之,纳哈隆村的经济边界逐渐模糊,村民的社会经济活动和市场之间的联系更为紧密,但外部经济活动逐渐进入到纳哈隆村,经济来源类型从过去单纯的农业生产逐渐拓展为打工、做生意等多元化结构,不仅仅局限在单一的区域和产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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