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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模式思考

2020-07-04张寿鑫

科学与财富 2020年15期

张寿鑫

摘 要:为了响应国家号召,促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本文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政策的支持下,通过工作实践明确城镇低效用地的判定标准以及特征,并从规划解决层面以及工作实施保障层面对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模式进行了思考,希望可以有效解决眼下存在的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问题,促进城镇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判定标准;规划解决;实施保障

引言:现如今,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脚步的不断加快,城镇规模越来越大,城镇人口数量激增,造成了严重的土地紧缺问题,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日益严峻,急需找到有效的解决途径。因此,加快城镇低效用地的判定以及再开发利用成为了城市规划部门的工作重点,需要从规划解决层面与实施保障层面入手,对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模式进行创新与发展,促进城镇现代化建设有序发展。

一、城镇低效用地判定标准及特征

城镇低效用地具体指的是在城镇扩展边界范围内,与城镇建设发展规划用途不符,或者布局混乱、管理粗放、废弃闲置以及设施落后的建设用地,例如废旧厂矿、违章建设用地、旧城镇区等。城镇低效用地大多环境条件比较差,不符合安全生产以及环保要求,存在严重的土地浪费、形象落后以及违章建筑产物等[1]。

城镇低效用地主要拥有三个特征,第一,土地分布零散,规模大小不一,给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带去了很大的困难,需要因地制宜,结合低效用地的实际情况与周边经济发展现状合理的规划土地用途。第二,土地利用方式粗放,违章建筑较多,需要有关部分加大执法力度,妥善处理手续不合法或者没手续的建设用地,积极收回低效用地。第三,与城镇用地规划不符,土地环境较差。城镇低效用地大多为废弃厂矿或者旧村庄等,建设水平普遍不高,设施落后,环境较差,需要围绕土地功能整合实施规划,提高土地整体品质。

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模式创新途径

(一)土地规划解决策略

(1)总领全局,多规合一

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是一项具体且综合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到多个职能部门,包括自然资源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等,需要联合各个职能部门协同工作,才能达到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的最终目标。因此,在落实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工作的时候,要正确的对待各种规划要求,并且实施总领全局,多规合一的规划解决策略,将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集中在一起摊开来,共同分析问题原因,整合多部门的力量深层次探讨解决策略,保证整体规划得以有效实施。

(2)分类规划,多元创新

在对城镇低效用地进行再开发利用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有全面分析全部低效用地的实际情况,包括特征、环境因素、当前应用情况等,并对其进行分类管理,并根据低效用地的面积大小、空间地理位置等因地制宜的制定再开发利用规划[2]。采取针对性的规划手段去开发利用低效用地,并积极引入先进的利用技术与方式,探索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新模式,使得其能够满足城镇现代化发展的实际需求,又不会过度开发而导致城镇无序蔓延,从而提高城镇居民的生活品质。

(3)远近结合,先易后难

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规划要时刻遵从着节约、科学、高效的原则,要明确各个低效用地的实际情况以及再开发利用目标,从而在建设空间、建设时间以及建设方案上进行统筹规划,实施远近结合,先易后难的开发策略,保证城镇低效用地可以得到有效的开发利用[3]。一方面,各级政府与相关部门要制定清晰的工作施工计划,对低效用地的再开发利用进行全局规划,做出一期、二期开发利用方案,远近结合,突出重點,合理有序的推动城镇低效用地的再开发利用工作进展。另一方面,由于城镇低效用地数量多、分布零散,集中开发难度较大,因此需要做出短期规划与长期规划,先开发利用重要性高、开发简单的低效用地,再开发难度较大的低效用地,实施分阶段开发利用,优先解决城镇核心区域以及对主要街道周边环境影响较大的低效用地,保证短期内产生实效。

(二)土地再开发利用实施保障策略

(1)法律保障

为了保证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可以有序实施,各级政府以及相关单位需要深入开展土地规划法律法规的完善与推广宣传工作,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合理规划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工作,提高工作合法性[4]。同时,在落实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工作的时候,工作人员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土地,对于违法建筑或者占用的土地要加大执法力度,联合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对违法主体进行惩处,责令其恢复土地原貌,积极推行土地利用方式转化,提高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工作开展效率。另外,要通过法律法规完善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规划实施监督,建立长效机制,维护规划严肃性与合法性。

(2)行政保障

各级政府在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工作时,要实施政府目标责任制,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以及五年规划中,明确低效用地再开发目标,进行硬性指标的考核,强化政府工作意识。同时,各地政府需要不断提高对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的重视程度,加强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的计划管理,加快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盘活速度,并逐步将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归纳到土地利用规划中,有效调控城镇土地供应总量[5]。另外,要完善低效用地审查制度,做好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项目的把关工作,按照规划指导与推动低效用地的再开发利用,因地制宜的转化土地用途。

(三)经济保障

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是一项复杂、长期的综合性工程,资金需求量很大,单独依靠政府财政拨款很难在短期是实现土地开发利用目标。因此,有关部门要积极拓展土地开发利用资金来源渠道,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的土地开发资金,并引入社会资金,建立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专款专用制度,妥善地分配开发资金,保证土地开发再利用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可以有序进展[6]。同时,要加强政府与各个职能部门、社会企业的配合,积极探索全新的土地开发模式,形成全民参与,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的市场化发展,保证资金充足。

三、结论

总之,城镇低效用地的存在是制约城镇现代化发展的一大难题,需要得到有效的解决。因此,各级政府与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积极探索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创新模式,整合资源、突出重点,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高速发展,有效解决低效用地问题,促进城镇高质量发展,提高人们生活品质[7]。

参考文献:

[1]周滔,韩丽娜.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对土地利用效益的影响研究——基于双重差分方法的验证[J].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2019(05):24-29.

[2]于德顺,陶佳锟.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建议[J].吉林农业,2019(15):39.

[3]罗蕊,梁倩婧.南宁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8,29(21):35-37.

[4]王婉秋. 精明增长视角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问题研究[D].郑州大学,2018.

[5]沈国明,蒋明利,杜雪磊,朱斌.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J].浙江国土资源,2017(07):25-27.

[6]何必殊. 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政策研究[D].宁波大学,2017.

[7]王先君,王欣.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模式探讨[J].山西建筑,2015,41(09):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