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保护无法实现“群体免疫”(社论)
2020-06-29方兴东
环球时报 2020-06-29
关键词:制度
方兴东
欧盟委员会近日向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提交了《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实施两年来的评估报告。英国《金融时报》透露,报告认为生效已两年的GDPR被证明难以实施,而且给中小企业和那些开发新技术的企业带来特别沉重的负担。
实施两年来,GDPR触动利益最大的就是互联网企业,尤其是掌握最多个人数据的超级互联网平台,它们当然希望以最低制度门槛、最低成本、最大限度地收集与垄断个人信息和数据,并且可以不受限制进行开发和运用。其对GDPR有所指摘也不奇怪。
作为互联网诞生半个世纪以来最重要、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制度建设,GDPR涉及问题之复杂、触动利益之大、影响之深远前所未有。期望它两年时间内就立竿见影、完美无缺肯定不现实。站在局外人的角度看,GDPR两年来的进展和影响其实足以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尽管触动了互联网企业的重大利益,但全球主要互联网公司和跨国企业都及时加入GDPR合规的政策调整,并作为全球范围统一、公平不歧视的数据报告标准。美国、中国、印度等世界主要国家的数据保护立法都以GDPR为基本框架。无论是框架还是细则,包括新冠疫情期间的实施细则,GDPR亮点要点突出,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欧洲过去在互联网领域发展不力的局面,形成了各有所长、优势互补的中美欧三足鼎立之势。
虽然名义上只着眼欧洲本土,针对欧洲公民,GDPR却直接影响所有互联网平台,间接影响全球网民。GDPR堪称一部网民的“独立宣言”,第一次通过数据保护制度确立了网民在网络空间的基本权益,确立了网民对自己所属数据的主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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