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收入准则对通信运营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2020-06-21郭玉成
科学导报·学术 2020年70期
关键词:影响
郭玉成
【摘 要】我国三大通信运营企业均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收入准则,新准则必然给运营商的会计处理和运营管理产生一系列影响。本文以业务内容复杂、合同数量庞大的通信运营企业为基础,分析新收入准则对其典型业务的影响,并提出应对建议。
【关键词】新收入准则;通信运营企业;影响
正文:
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了财会〔2017〕22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外同步上市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引入了全新的收入确认模型,提出履约义务、可变对价、单独售价等全新的概念,明确了收入确认的时点为控制权转移时点,并提出了与取得合同或履行合同有关的合同成本资本化的要求。新收入准则的收入确认五步法是其核心方法,应用时涉及众多重大专业判断。通信运营企业主要为客户提供通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语音、短彩信、移动数据流量等一系列通信服务的排列组合。我国三大通信运营企业作为国内最先推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由于通信运营企业具有用户合同数量庞大、业务类型多变、系统改造难度大等特点,使得其应用新收入准则时面临巨大挑战。
一、新收入准则对通信运营企业的影响
选取典型业务场景,结合新收入准则特点,分析新準则对通信运营企业会计处理的影响。
(一)自营模式终端捆绑
此场景下常见的两种营销模式即购机赠费和存费购机,设备终端由通信运营企业采购后直接销售给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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