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拉姆斯《四首四重唱》(Op.92)技法与风格探析
2020-06-21冯存凌聂普荣
冯存凌 聂普荣



19世纪下半叶,在柏辽兹、李斯特和瓦格纳为代表的“新德意志乐派”影响下,标题交响音乐、歌剧、乐剧成为音乐创作的中心。而在同时期,作为浪漫主义音乐高峰时期的代表人物,勃拉姆斯以其特立独行的姿态,坚守着古典主义音乐的传统形式,在管弦乐、室内乐、钢琴和声乐等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艺术成就。
勃拉姆斯的歌曲创作包括204首独唱歌曲、20首二重唱和60首四重唱。基于众所周知的艺术观——将民歌视为艺术理想——勃拉姆斯搜集改编了大量民歌,其众多具有轻快的歌唱性旋律和变化分节歌形式特点的艺术歌曲也反映出这种审美追求。
一、19世纪德奥四重唱创作概况
作为一种重要的室内乐体裁,重唱在19世纪受到众多作曲家的青睐。舒伯特的多声部歌曲创作极为丰富,其形式涉及二重唱(Duett)、三重唱(Terzett)、四重唱(Quartett)、五重唱(Quintett)、八重唱(Oktett, D 714)以及各种独唱、重唱与合唱的组合。在以上形式中,除了为两个男高音与男低音所作的男声三重唱外,各种形式的四重唱——男声四重唱、女声四重唱(Op.132/133)、混声四重唱——是舒伯特最常使用的形式。
舒曼的重唱作品关注声部和音色的组合。他的作品既有为女高音、女中音、男高音和男低音所作的四重唱歌曲、浪漫曲和叙事曲(Op.55/59/67/75/145/146),也包括男声四重唱(Op.33/62/137)以及一些二重唱作品。
勃拉姆斯的重唱作品主要为二重唱和四重唱。其中四重唱包括作品31/52/64/65/92/103/112等,其编制与舒曼相似,均为混声四重唱。而二重唱作品则表现出多样的音色和声部组合,如女高音和女中音二重唱(Op.20/61/66)、女中音和男中音二重唱(Op.28),以及不规定声部的二重唱(Op.75/84)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