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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太原某医院谈医疗机构防火设计

2020-06-20

山西建筑 2020年13期
关键词:裙房消防车医疗机构

甄 珍

(太原消防救援支队,山西 太原 030009)

0 引言

近年来,太原力推“百院兴医”民生工程,新建了一批医疗机构,如:太原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太原市中心医院新院、太原市人民医院(晋源区人民医院)新院、山西省儿童医院晋源新院区、山西省人民医院新院等,且部分医院已竣工。这项工程是我市整体规划发展中的重要环节,解决了医疗资源发展不均衡的问题,改善了市民的就医环境,还极大的提高了我市的整体医疗水平,为百姓带来了实际的好处。在医疗机构发展建设的过程中,消防安全不容忽视。2020年1月1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了《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医疗机构是人员密集型的社会行业,消防安全至关重要。笔者以太原市某医院项目消防设计为例,对该类医疗机构消防问题进行分析。

1 某医院的基本概况

太原市某医院综合住院楼,地上15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39 838.48 m2,总建筑高度59.85 m,为综合性医疗建筑,图1为医院效果图。地下1层为设备用房和汽车库,共划分六个防火分区,其中两个防火分区为汽车库,共设160个停车位,两个汽车疏散坡道;三个防火分区为设备用房,一个防火分区为配套卫浴。每个防火分区设两个安全出口。地上1层为大厅、办公、厨房、餐厅和活动室,2层为病房、办公、多功能报告厅,每层各划分为三个防火分区,共设两部防烟楼梯和六部封闭楼梯。3层、4层为病房和办公,划分为三个防火分区,共设两部防烟楼梯和四部封闭楼梯。5层~14层为病房,15层为会议室和活动室,共设两部防烟楼梯和四部消防电梯。设有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设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主楼内走道、中庭、地下层、多功能报告厅、职工俱乐部均设机械排烟系统。

2 消防设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设计的问题

未提供与周围建筑的防火间距,未提供消防车道的具体设计,不符合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第5.2条及7.1.2条的规定;医院沿街部分的长度大于150 m未设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不符合《建规》第7.1.1条的规定;地下1层柴油发电机房和燃气锅炉房的上层为厨房和餐厅,不符合《建规》第5.4.12条的规定。

2.2 建筑构造设计

裙房部分的病房楼未设避难间,不符合《建规》第5.5.24条的规定;避难间的外窗未采用乙级防火窗,不符合《建规》第5.5.24条的规定;避难间未采用2 h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不符合《建规》第5.5.24条的规定;建筑未设消防救援窗口,不符合《建规》第7.2.4条的规定;综合住院楼内走道两侧的隔墙耐火极限不足1 h,不符合《建规》第5.1.2条的规定。

2.3 安全疏散设计

楼梯间首层不能直通室外,不符合《建规》第5.5.17条的规定;汽车库位于医院综合楼的地下1层,部分疏散楼梯未独立设置,不符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第4.1.4条的规定。

3 解决方案

3.1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的解决方案

确定建筑物与周围建筑的防火间距以及建筑的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是总平面布局的重要内容。经现场查看,该建筑物周围有木结构的建筑还有锅炉房,但初次设计并未标明,当建筑的周围有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和特殊功能的构筑物时,应明确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和使用性质,确定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最后结合周围环境、地势条件和城市规划,合理布置建筑。医院北距四级耐火等级的单层现有病房17.29 m,东距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锅炉房21.85 m。

消防车道除了按《建规》第7.1.2条的规定设环形消防车道外,还应考虑下面几点因素:1)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不小于4.0 m且坡度不宜大于8%,保证消防车道的安全正常通行;2)消防车道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我国不同种类的消防车转弯半径不同,应结合当地消防车的配置情况考虑确定;3)消防车道、消防登高操作场地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喷水池、绿化等障碍物;4)消防车道或消防登高操作场地下面不应设计管道、暗沟、化粪池等空心结构,若不可避免应核算其能否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该医院连接着较长的裙房,导致东侧沿街长度超过150 m,按《建规》第7.1.1条的规定,应设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虽该医疗建筑周围设有环形消防车道,但增设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并无困难,经分析在建筑一层的轴~轴之间可设连通内院的消防车道,见图2。

由于柴油发电机房和燃气锅炉房的火灾危险性较大布置在建筑内部需要满足一定条件,该医院将柴油发电机房和燃气锅炉房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正下方,不符合规范要求。与设计方和建设方沟通地下1层层高较高,在柴油发电机房和燃气锅炉房的上方增设夹层可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3.2 建筑构造设计的解决方案

该医院本次设计的楼为综合住院楼,功能复杂,高层主体及其裙房均设病房。《建规》第5.5.24条规定,高层病房楼应在2层及以上的病房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初次设计时,仅在高层主体设避难间,忽视了裙房的病房楼层,由于裙房和高层建筑主体之间未设防火墙分隔,因此,裙房也是高层主体的一部分,裙房的防火要求应符合《建规》有关高层民用建筑的规定。最后,在裙房2层~4层增设避难间,将所有避难间的外窗改为乙级防火窗,避难间的隔墙采用200厚加气混凝土砌块与建筑其他部位分隔,满足了规范关于医疗机构设置避难间的要求,从图3可看出该医院病房楼层设置的避难间。

建筑内除了楼梯间外疏散走道就是相对安全的地带,人员疏散要通过疏散走道寻找楼梯间,规范要求疏散走道两侧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得低于1.00 h,该医院初次设计时疏散走道的隔墙上设有窗户,普通窗户达不到耐火的要求,建议取消窗户改为墙体,但医院要求有窗户,最后将普通窗户改为固定乙级防火窗,见图3。

消防救援窗是《建规》修改后新增的内容,除了住宅外的建筑都需设置,是供消防员从外部进入内部开展救援的通道。对于有大量医护人员和行动不便患者的医院更为重要。经沟通设计方在建筑1层~4层每层设置11个消防救援窗口,5层~15层每层设置四个消防救援窗口且与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

3.3 安全疏散设计的解决方案

该医院部分楼梯间不靠外墙,首层直通室外有困难,经分析在首层采用扩大的门厅,门厅内无功能区域无可燃物且用乙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可满足规范要求。

GB 50067—20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中新增了汽车库与幼儿、老人、中小学生、医院病房楼组合建造的要求,由于这些场所人员疏散能力弱,汽车库不应与上述场所组合建造,但考虑地下汽车库是城市建设的发展方向,为增加安全性,当这些场所的地下部分设置汽车库时,要满足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分别独立设置。初次设计时,主楼的疏散楼梯与地下汽车库的疏散楼梯相通,未考虑规范新增内容,最后设计方将之前相互连通的疏散楼梯在首层完全分隔,从图4可看出分隔后地上地下楼梯各自有直通室外的出口。

4 结语

医疗机构的消防形势依然严峻,人员流动大,人员密集,火源种类复杂,部分建筑结构存在先天性隐患。做好医疗机构建筑的消防设计,重视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法规、标准和制度的执行,对保护医护人员及患者的人身安全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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