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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完善在职党员居住地发挥作用的长效机制

2020-06-15张敬芬

上海党史与党建 2020年6期
关键词:居住地基层党组织

张敬芬

[摘  要]充分调动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是践行“双报到”工作的重要任务, 也是做好社区党建工作亟需解决的难点问题。通过对上海市嘉定区的实地调研,分析在职党员居住地发挥作用现存的问题及原因,从提升组织力、加强党建引领的视角思考完善在职党员居住地发挥作用长效机制的对策。

[关键词]“双报到”;在职党员;居住地;基层党组织

[中图分类号]  D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20)06-0051-04

党的十九大指出,“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提出了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要求,为基层党组织做好新时代基层党建工作明确了方向。在职党员是社区建设的生力军,是社区治理的先锋力量。充分调动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是践行“双报到”工作的重要任务, 也是做好社区党建工作亟需解决的难点问题。

一、推动在职党员居住地发挥作用是新时代基层党建的迫切要求

“双报到”,即驻区单位党组织到所在地社区党组织报到、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上海市委《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在区域化党建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动员驻区单位和在职党员参与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1]在职党员是社区治理的先锋力量,是社区群众的带头人,推动在职党员居住地发挥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推动在职党员居住地发挥作用是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强调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制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2]2018年11月,他在上海考察时又强调:“城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就在社区,要及时感知社区居民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一件一件加以解决。”[3]要求上海继续探索符合超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新路,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超大城市社会治理的新路子。这既是对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提出的新要求,也为社会协同治理创新指明了方向。在职党员参与到社区治理中,一方面可以强化社区党员队伍的主体力量,改善党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为社区治理注入新鲜活力;另一方面可以拓展社区治理领域,使之延伸到驻辖区单位,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社区工作社会化、社会工作社区化的工作体系,促进社区各项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

(二)推动在职党员居住地发挥作用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需要。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是党的行为的主体,是社区群众的带头人,党的先进性是通过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出来的。推动在职党员居住地发挥作用,是有效延伸在职党员管理与监督的有效途径。在职党员不仅要八小时之内在本职岗位上恪尽职守,更要在八小时之外走出“单位人”的身份,真正融入居住地,尽自己所能“回家”报到,参与社区治理、积极建言献策,解决难点问题。现实中,由于在职党员身份、工作和组织关系在单位,虽然居住在社区,但却没有隶属关系,从而导致个别在职党员对居住地发挥作用不重视。推动在职党员居住地发挥作用,是对在职党员全时段“双向”管理和监督的需要,是确保在职党员能够始终以党员标准约束自己、规范言行、体现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举措。

(三)推动在职党员居住地发挥作用是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4]这是新时代党的根本宗旨的诠释,昭示了中国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与奋斗目标。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社区已成为居民集聚的地方,是党在基层执政的基础,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一方面党员与居住地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与群众的交往也越来越多;另一方面有些党员在居住地却处于“休眠”状态,党员的表率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削弱了党的先进性,甚至影响到了群众对党的评价和看法。推动在职党员居住地发挥作用,是增强党员宗旨观念、密切联系服务群众、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有效措施,也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群眾工作的必然需求。

二、调研在职党员居住地发挥作用中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为更好地了解在职党员居住地发挥作用的现状,本课题组以上海嘉定区机关、委办局、街镇、区属国有企业、“两新”组织等党组织和党员为重点调研对象,采用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对在职党员居住地发挥作用的状况进行了调研分析。

调研中发现,近年来嘉定区委通过开展“双报到”“党员进社区人人做公益”工作,引导广大在职党员积极参与居住地基层治理和志愿服务,有效发挥了在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密切了党群关系,推动居住地社会建设的发展。突出表现为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组织力强,居民自治水平较高;多数在职党员对居住地报到认识程度高, 主动参与社区建设的意愿强;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健全, 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有声有色。调查中也发现部分在职党员表面上到社区报到,但往往是“电话报到、人头未到,名义报到、作用未到”;有的在职党员甚至未联系报到,发挥作用不明显;有的在职党员偶尔会到社区进行活动,但参与到小区建设和管理中的“存在感”“责任感”“认同感”不足。说明当前在职党员居住地发挥作用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现象、不可忽视的突出问题。分析其原因,主要表现为以下五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由于在职党员长期受单位党组织管理,“单位意识”较强,“社区意识”较淡,部分在职党员认为社区建设与服务是社区的事,与己无关。调研中有的社区党组织反映,个别在职党员对进社区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到位,到社区“报到”只是交基本情况登记表,表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特长爱好以及服务意向”一栏根本就不填;有的甚至让别人代替“报到”;还有少数在职党员存在“认不得、叫不应、喊不听”的情况,经常托词工作忙、事情多,不热衷参加社区活动,主动跨前一步为社区治理建设出谋划策少之甚少。究其原因,是对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认识不到位,服务社区意识还没有“立牢”。

(二)“双向”沟通不顺畅。首先,部分社区党组织没有从思想上认识到在职党员这一优质资源对促进社区治理和社区建设的积极作用,尚未建立起完善的联系制度,被动式开展“报到”工作,目的式、走形式现象较严重,平时常态联系沟通较少,对在职党员情况了解很局限。其次,社区党务干部工作能力偏弱,与推进在职党员居住地发挥作用工作所需要的能力不相适应。有的年龄偏大、有的文化程度低、有的是兼职、有的虽然比较年轻,但由于平时工作忙,不能全身心投入到此项工作中,难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第三,目前在职党员必须在居住地发挥作用尚缺乏政策文件依据,考核激励机制缺失,再加上在职党员时间上、服务项目匹配上不相适应,影响了在职党员主动联系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调研中,我们发现一个现象:不少社区党组织和在职党员都不认可对方指出的问题,纠其原因,是“双向”沟通不充分,相互间信息不对称所导致。

(三)服务载体不新颖。调查中发现,目前大多数居住地党组织搭建的服务载体内容比较传统、形式相对单一,缺乏“客户思维”,缺少“点单式”“菜单式”的有效服务。大多以简单劳务、便民服务为主。比如清扫垃圾、治安巡逻、助老助残等活动,与社区治理难点、热点问题联系不紧,与在职党员的资源特长、兴趣爱好结合不好。尤其对党员领导干部和青年党员的吸引力不强,激发不了他们参与社区活动的热情和兴趣。此外,一些在职党员虽然能够参与居住地社区活动,但存在物资帮助多、思想帮助少;参与环境整治等体力劳动多、参与社区文化建设少;参与便民利民活动多、参与商讨制定社区发展治理活动少的现象。纠其原因是“双向”服务载体缺乏创新。

(四)考核机制不健全。首先,当前对于在职党员在社区发挥作用的考核仅限于《党员手册》上的积分制管理和年终社区表现打分上,缺乏详细的、持续的、可操作性的考核激励制度。虽然《党员手册》积分制管理和社区表现打分制度对在职党员“报到”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实际操作上仍存在形式主义,很难持续有效的记录在职党员居住地真实“履职”的痕迹和事迹。其次,考核机制不健全,奖惩制度不完善,存在“做与不做一个样、做多做少一个样”的现象,导致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治理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第三,在职党员在居住地参与社区治理,许多项目缺乏相应的人员、场地、物资、经费等保障。

(五)长效机制不完善。近年来,虽然在职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被作为社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但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虎头蛇尾”现象,强力抓、重点抓、全面抓的良好氛围和时时抓、常常抓、持续抓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特别是组织监管力度不强,管理不够规范,缺乏系统完整的管理机制。如调研中发现,无论是居住地党组织还是在职党员都感到,“双报到、双报告”工作启动时,广大在职党员非常重视,报到率很高,与居住地联系也较为紧密,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此项工作越来越淡,作用发挥有变弱趋势。

三、完善在职党员居住地发挥作用长效机制的思考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的十九大提出:“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5]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层党组织必须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使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在职党员所在社区党组织三方面形成共识,密切配合,完善在职党员居住地发挥作用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政治引领,抓宣传、抓引导,把在职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真正“树”起来。政治功能是党组织第一位的功能。基層党组织要突出政治功能,在打基础、补短板上下功夫,着力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的创新,坚持人在哪里、党员在哪里,党建工作重点就在哪里。社区党组织要广泛宣传在职党员在社区治理中的举足轻重的“中坚”作用。还要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让广大在职党员“亮身份、明承诺、做表率”,带动和领导社区居民共同搞好社区治理和服务。例如,嘉定区卫计委党委倡导“关爱生命”志愿服务理念,引导广大医护党员发挥在职专业优势,主动对接社区居民医疗保健方面的需求,开展“医疗专家进社区”“健康讲堂进社区”“流动医院进社区”服务等工作做法就值得借鉴和推广。

(二)加强组织引领,抓统筹、抓指导,把在职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工作真正“管”起来。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建议在区级层面牵头成立在职党员服务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顶层设计,并细化责任分工。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召集街道、社区、区域单位党组织共同研讨解决方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有时间、有载体、有内容、有效果。其次,街镇、社区党组织要建立在职党员档案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在职党员的登记报到、档案建立、活动开展、服务项目等日常工作,准确掌握在职党员的信息、特长和服务意向,做到具体工作有人抓,具体效果有人管。单位党组织要把在职党员服务社区工作纳入单位党建工作计划,进行专门部署。第三,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社区党组织要积极做好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治理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通过区域化党建工作站、社区党建服务站、志愿者服务站等载体,为在职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提供平台。

(三)加强思想引领,抓学习、抓管理,把在职党员的思想真正“立”起来。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加强思想教育引导,进一步增强在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始终把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在职党员思想素质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增强党的基层生命力。通过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系列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让党员干部都真正从思想上重视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只有解决了思想上的问题,才能调动在职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把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发挥作用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社区里。

(四)加强能力引领,抓格局、抓融合,让在职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的优势真正“显”出来。首先,要树立“区域化大党建”理念,把不同领域的资源优势整合起来,把不同行业的党建队伍凝聚起来,把不同所属党组织的党员力量汇集起来,着力构建共驻社区、共谋发展、共享资源、共建文明的社区党建新平台。以深化区域化大党建来推动在职党员居住地作用发挥,实现各自为政、单兵推进向团队协同、融合创新转变。其次,在职党员来源于各行各业,可以按照相同兴趣、相同职业、居住就近的分类原则,成立具有不同类型的在职党员特色小组,使在职党员作用发挥贴近群众需求、贴近党员岗位职责。例如,嘉定区级机关党工委从2015年开始,先后在4个街镇13个小区创立“表率直通车”党员服务社区工作组,目前,区级机关已有1200余名在职党员赴居住地党组织报到,其中500余名在职党员常年参与公益、管理、技能、文化、政策五大类的社区服务,解决了社区建设和治理中的很多难点、热点问题,受到社区居民的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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