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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大数据推进征信业发展的路径选择

2020-06-12曹鸿英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20年10期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大数据

曹鸿英

摘要:本文探讨了大数据时代征信业发展优势、机遇与挑战,运用大数据推进征信业发展应健全大数据征信相关政策法规,构建大数据征信保障机制,强化社会对大数据和征信的认知,增强政府对大数据征信业的监管。大数据征信引领征信行业发展,弯道超车可期。

关键词:大数据;大数据征信;互联网金融

失信已经影响和阻碍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大大增加了社会发展的成本,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瓶颈,每年我国各类诚信缺失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合计大约6000亿元左右。“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打造信用中国建设全面展开。2015年国务院下发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以下简称:行动纲要)明确要求,截至2018年政府层面实现各类数据统一共享和交换平台的全面覆盖;截至2020年底,实现企业、个人信用等20多个与民生保障服务相关的政府数据向社会全面开放,政府大数据的开放将促进征信水平迅速提升。大数据征信能够及时收集海量信息、涵盖范围更加宽广、反映对象本质以及在多样的场景中应用。与此同时,计算机、云计算、搜索引擎等技术以及我国政府对大数据征信的积极态度都为大数据征信在我国的发展提供了市场基础。

一、大数据对征信的影响

大数据为征信活动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基于海量的、多样性的数据,征信机构可以获得信息主体及时、全方位的信息,大数据为征信发展提供了新的图景,使征信业务在数据来源、数据存储和数据处理、产品和服务等方面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

1.大数据的数据来源多元化、立体化

大数据的特征对于信息主体的实际信用状况的反映更加全面和客观,真实度和丰满度也可以达到一个新的水平。首先,信用信息数据来源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延伸。如电商平台积累了客户和供应商双方的交易数据和行为数据,还会存有企业和个人的一些基本信息,这些杂乱无章的海量信息经过分析和处理后,就可以变成有价值的数据。其次,信用信息数据在细分度上不断发展。不仅包含信息主体的静态数据,如财务数据,还包含其行为数据。行为数据由于是动态数据,因此相比静态数据具备更强的描摹性,对于信息主体未来状况预测的描摹也会更为精准。再次,信用信息数据的采集范围越来越多样化。大数据时代,从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互联网采集的信息主体的信息,不仅包括信贷交易等标准数据,还包括多种形式的非标准化的更为立体和多样的数据,且这类数据占比越来越高。

2.大数据使征信数据存储和处理方式多样化

如何高效、便捷地汇总分析多层次数据是如今征信技术需要突破的问题。大数据的一个关键点就是数据流速快、处理速度快和时效性强。首先,改变传统的存储方式。大数据时代,由于数据量已经是海量状态,因此存储在本地的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大数据的存储,征信机构可以通过整合服务器、存储器、网络形成大规模的“云”,这样就可以极大地扩充存储能力,提高计算能力。其次,处理方式更加多样化。一是推动挖掘技术的进步,二是量化分析能够更准确地识别个体或组织的行为。

3.大数据使征信产品更丰富、服务范围更广

满足不同客户群体的定制需求,一些征信机构利用大数据平台收集分析客户的交易行为数据和社交网络数据,从而实现完整的客户信用评估。美国的三大征信机构已经向大数据分析平台转型,其服务范围已超出金融领域,面向经济和社会领域提供服务。

二、大数据时代征信业发展优势、机遇与挑战

1.大数据时代征信业发展优势

大数据与征信有着天然的契合点。首先,征信数据具备大数据特征,本身具备高度数据化的特点。其次,大数据征信将分散的信息进行加工,最终呈现出信用主体的全局信用画像,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大数据的优势就是运用技术和计算能力,分析分散的数据,形成结果,业务逻辑与个人征信业务高度契合。

传统征信的弊端阻碍了征信在网络借贷业务中发挥出其应有的贡献,大数据作为新兴的信息采集、整理、加工和分析技术,其与征信行业结合并运用于网络借贷业务,可以有效解决“薄信用”记录的问题。传统的征信方式无法有效解决首次进入信贷系统的陌生人和信用记录缺乏的“薄信用”者的征信问题。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发展使得征信机构可获得的信息日趋丰富,涌现出许多可替代数据源,为信用评估提供了更多的维度,扩大了征信人群的覆盖面,也提升了这部分人群授信的可获得性。

一是覆盖人群广泛。随着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及物联网的普及,互联网成为个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衣食住行、医疗、工作、教育、养老各个领域,几乎都与互联网技术密不可分。中国的网民数量远超有个人征信记录的人口数量,这当中有相当一部分信息可作为征信采集对象,这就使得征信数据的来源渠道多样化,覆盖人群得到极大提升。

二是应用场景丰富。在网络借贷业务中,信用评价的核心围绕借款人履约能力和意愿两方面,但大数据征信的数据来源不再局限于金融行为,应用场景也从借贷行为拓展至日常生活的多方面。

三是信息维度多元。大数据征信的信息來源包括网上公开的数据,第三方合作伙伴、政府机构、用户提交授权的数据,同时,电商平台、社交平台记录了大量用户的行为轨迹(如:消费、交友、阅读、娱乐、旅游等),不再局限于个人身份、银行账户、工作、社保等信息,增加了对借款人网络行为分散信息的综合分析能力。随着抓取的数据源日益广泛,借款人造假成本也不断提升,网络借贷平台因负有对借款人信息审核的义务和权力,数据选择权和强大数据挖掘能力的提升,对最终的授信决策提供了翔实的信息支持。

四是信用评估精准。大数据征信的信用评估模型不仅关注信息主体的历史信息,更关注信息主体实时、动态、交互的信息,这是传统征信无法比拟的优势。基于实时、动态、交互的信息收集,可有效获取借款人履约能力及其稳定性的信息,拓展个人信息获取的时间维度,使得征信产品在借贷全生命周期中有更广泛和更深入的运用。

2.大数据时代征信业发展的机遇

大数据不仅为征信业发展提供了极为丰富的数据信息资源,而且也改变了征信产品设计和生产理念,未来的征信机构的发展方向是大数据、信息技术与征信业务深度结合。大数据已经成为未来征信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石,伴随着云计算、搜索引擎等新兴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征信业必将获得革命性的发展。首先,大数据极大地拓宽了行业发展空间,为开发征信产品提供了丰富的资源,能够提供满足社会发展需求的各种各样的征信产品。在大数据的支持下,将有越来越多的征信信息服务模式得以建立,从而迎来征信业发展的黄金时代,并将促进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的健康发展。其次,大数据可以增强征信的预测能力,提高征信产品使用者的决策能力。再次,大数据促进行业差异化竞争,可以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市场需求。

3.大数据时代征信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首先,大数据处理技术和能力仍旧欠缺。由于大数据处理专业性强,对专业设备和技术的要求较高,征信业在技术能力、技术储备上显然不能满足大数据时代的要求,亟待补充这几个方面的储备力量。其次,征信机构的高技术人才储备不足。大数据时代,征信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经济学、数学、计算机、互联网等各类型高技术人才,这给征信机构的人才队伍建设带来巨大的挑战。再次,征信管理面临新课题。随着征信行业数据量的剧增,大数据的信息安全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如何建立相应的征信业务规则、完善监管框架是征信管理方面面临的一大新课题。

三、运用大数据推进征信业发展的路径

1.健全大数据征信相关政策法规

大数据征信在金融风险控制上有着便捷高效的特点,但是当下的互联网金融存在风险大和管理弱的问题,同时和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相关法律法规上薄弱很多,因此政策上的支撑是大数据征信稳健发展的前提基础和根本保障。首先要将大数据征信在政策上摆在优先位置,强调其优势,推进其在互联网金融风险评估中的应用。其次要在用户大数据征信信息安全上之制定相关细则和合同保障,保障客户的数据信息不被泄露,从而使得大数据征信更具权威性和公信力,也让客户对大数据征信的信赖程度更高。最后要激励大数据征信在互联网金融中实践,在实践中逐渐提升大数据在互联网金融征信领域的高效性,不断丰富风险监控方法,健全网络平台的功能,在线上线下做到同步,更好满足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要求。

2.构建大数据征信保障机制

目前我国约束互联网金融和大数据征信的法律法规、道德观念仍不完备,客户实际上对于自己的数据安全与否都存在担忧,渴望有完善的保护机制来维护自身的数据安全。客户的隐私保护是关键,要想实现大数据的功能,凸显其优势,就必须做好用户的数据隐私保护,建立健全大数据保护系统。西方发达国家同样也将用户的数据安全作为最核心的要求,并已经在这方面颁布了众多法律法规来加以保障。放眼我国当下,在这方面做的就有所欠缺,《网络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和条例尽管对网络信息安全作出了强调并作出了规定,然而奖惩方式却没有说明。当下大数据已经是大势所趋,信用信息的来源者、运用者和征信单位都有着各自的目标,信息的来源主体希望能够在保障自身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享受到金融服务;信用信息的运用者希望获取有效的征信信息,帮助企业做出准确的决定;征信单位的目的是获取海量的多种来源的数据,并通过进一步分析得到准确有效的信用报告,从而将其出售盈利。这三者相互依存,相互制衡,相互竞争。所以在大数据广泛推广的背景下,不仅仅要注重用户数据的保护,还需要使三者的利益达到均衡,进而降低不稳定性产生风险的概率。所以当下在数据安全保护上制定相适应的法律法规是监管部门的重要任务。

在大数据不断发展的大背景下,个人数据的获取已经较为简单,难点在于对数据进行整合、处理,在这些过程中信息往往更容易被窃取。政府可以将个人隐私信息按照私密等级与信息的关联度进行劃分归类,同时指明企业运用个人信息的权限加以明确的界定并制定标准,在法律层面对大数据征信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文规定。对于违反客户信息保护条约的要依法严惩,以增强警示作用。除了法律上的保护,在技术上也要作出努力,要创建更加安全有效的数据保护机制和系统,在数据收集、传递和运用的全程提供完备的保护。

针对互联网金融大数据安全,监管部门也需要设立专门的隐私监管部门,对客户数据从采集到运用的每个步骤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进而针对每个流程进行保护方案制定,进一步保障数据的安全。与此同时,行业自律对于数据安全也十分重要,需要加大相应的投入。

3.强化社会对大数据和征信的认知

首先,提升金融管理部门权威性。对于金融监管机构来说,一方面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另一方面对于自身的权威性也需要进一步提升。基于大数据的征信风险控制模式使得传统征信模式存在的信息不对等的问题得以改善,使得资金的借贷更加安全合理,使得道德风险的大小显著降低。大数据征信还有助于加强对失信行为的发现和惩处,方便了金融管理部门的工作。因此金融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相关政策来促进大数据征信推广和进步,鼓励金融企业开展大数据征信。同时可以在提升金融管理部门自身权威性的基础上,在官方网站对大数据互联网金融征信进行宣传,使得大数据征信的风险控制获得更广泛的群众认知基础,促进大数据征信业务的开展。

其次,通过互联网金融企业加大宣传。这些年,信息技术的巨大进步不断推进着互联网金融在全球范围内快速发展,在当下的信息时代,大数据在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中的运用实践越来越多,相关企业和产品的数量和品质也在不断提升,被广大群众所关注和使用。然而大数据征信的对象不仅仅是互联网金融企业,还包含传统金融相关单位,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信息量和种类上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互联网金融行业,所以要想广泛的推进大数据在互联网金融征信中的运用,就必须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切实了解到大数据征信的意义和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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